刘 景 华 :中世纪西欧城市与城乡关系的转型(下)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7:11:01 世界历史编辑部 佚名 参加讨论
三、 中世纪晚期始城市对农村经济的逐步控制 欧洲农村的面貌在整个中世纪里好像是静止不动的,有些历史学家就得出过这样的结论。有人说,在美男子菲利浦和18世纪之间,法国农村的结构几乎没有发生变革。桑巴特也说,从查理大帝到拿破仑,欧洲农业没有发生变化。研究奥地利的历史学家奥托布律内尔甚至认为,从新石器时代到19世纪,农民始终构成欧洲社会的基础结构,没有变化。从表面看是这样的印象,但从长时段考察便可得出不同结论。历史学家埃利奥·孔梯就是这么认为的,在他看来,意大利托斯卡纳农村的情形只能通过1000年的连续观察才能得到解释。其实,看似平静的水面之下实则暗流涌动。农村面貌是这样,城乡关系也是这样。大约从十五六世纪起,西欧城市逐步将周围农村改造成自己的经济“领地”。所谓近代特征是乡村城市化,最初表现为乡村在经济上被城市纳入控制范围。 1.城市的经济要素向农村流动 中世纪晚期,经济要素如劳动力和原材料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是城市继续发展的源泉之一。但与此相对,中世纪晚期实际上也存在着城市经济要素向农村流动的趋向,表现为城市劳动力和城市资本向农村的转移。它源于城市内部的变化,但造成的结果却是对农村经济的一次大冲击。 既然城市要素向外运动,因此转移在本质上是城市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城市新经济关系的发展与城市旧封建属性的不相容。新经济关系的最高表现形态为资本主义萌芽,它与城市作为封建经济补充的最初本性是格格不入的,因此城市又在一定程度上禁锢着新经济关系的成长。城市的“自由曾是少数人的特权,它的经济比起领地经济来越来越受到僵化的控制”。因此,新经济关系要顺利成长,还须着眼于城市之外。因此,城市经济要素向农村转移,便成了中世纪晚期西欧一种普遍发生的现象。 城市对新经济关系的禁锢主要表现为落后守旧的手工业行会制度对生产的束缚。第一,行会极力扼杀成员们的进取精神,极力阻止成员扩大生产或进行生产革新。这种“有计划地组织了行会师傅变成资本家”的做法,迫使那些企望上升的工匠不得不另寻发展场所。第二,行会实行限制帮工和满师学徒取得成员资格在城内开业的封闭性政策,使得大量帮工和满师学徒在城内发展艰难,那些进城学艺、在城内没有背景的农村学徒满师后尤其如此,结果造成大量劳动力向农村流动。这些在城市得不到充分就业的人员向乡村转移,16世纪后在英国、瑞典、佛兰德尔、德国以及意大利的部分地区很为普遍。第三,城市商人资本在向产业资本转化中,也受到来自手工业行会的阻力。马克思指出:“行会竭力阻止商人资本这种与它对立的、唯一自由的资本形式的任何侵入。”而且,商业资本不熟悉生产过程,因此它在控制生产时也要遇到许多困难。行会制度走向解体、商人资本渗透手工业,又造成城市社会动荡,结果是普通手工业者在城市更难以立足,于是选择移居农村。因这一原因而产生的转移在西欧各城市的织呢工和漂洗工中相当普遍。 城市的生产结构亦愈来愈僵化。行会手工业的保守性使它固守原有产品,不适应大众消费市场。或因工业原料输入不易进行深加工才能获得更多的附加值,行会手工业必须精心利用原料生产高档商品,如佛罗伦萨的毛纺业。城市还固守自己的活动范围,垄断固有市场,几乎每个城市市场都不对外城人员开放,工商业者便会将经济活动推向农村。 城市劳动力和城市资本向农村转移的最主要结果,是促使乡村工业广泛发展。英国和佛兰德尔的乡村工业发展最引人注目。经济要素之所以转移到农村,也在于此时农村具备了一定“拉力”。农村封建关系已发生深刻变化,封建统治在农村渐趋松弛,农村的环境和空气比城市更为自由;解放了的农奴成为自由劳动力,他们可以在农闲时节从事副业;水力作为动力广泛使用,农村的水源更为丰富;农村人口多,大众消费市场正在发育;工业原材料更为丰富等。 由于各地情况复杂,因此也不排除其他结果。如意大利,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在15世纪末开始的世界市场的革命破坏了意大利北部的商业优势之后”,意大利的“城市工人大批地被赶往农村,给那里按照园艺形式经营的小规模耕作,带来了空前的繁荣”。历史学家的研究也印证了马克思的论述。如“佛罗伦萨工业的衰落引起了托斯卡纳农业的复兴。为追求利润,城市商人毫不犹豫地进入乡村地区,用过度的压榨将它们变得贫困和荒芜”。不过这倒反证了城市对农村控制力的强化。 2.农村经济逐渐受城市的影响和控制 亚当·斯密曾认为,16世纪商业贸易的运行机制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自然经济在商品货币关系的作用下逐渐蜕变为商品经济。他系统论述了城市商人对乡村改良做出的贡献,高度评价商人的创业和改革精神:“商人们都渴望变成乡绅。而且,在他们变成了乡绅的时候,他们往往最能改良土地……商人往往是勇敢的事业家……就商人说,如果他觉得投下大资本来改良土地,有希望按照费用的比例增大它的价值,他就毫不迟疑地马上去做。”实际上,从16世纪起,西欧农村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已开始受到城市特别是城市商人的全面影响和控制。 这种控制主要体现为城市商业资本对乡村工业的控制和主导。乡村工业兴起是中世纪晚期西欧最突出的经济现象之一,20世纪前期的经济史家虽有关注,但并没提出明确概念,更未对其实质和影响做出深刻分析。20世纪后期,先有英国学者琼斯探讨工业的农业起源,指出工业革命前西欧乡村工业发展的特有现象,后有美国学者门德尔斯使用“原工业化”(Proto-Industrialization)概念,指称工业革命前西欧专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的乡村工业,德国学者克里特等人合著的《工业化前的工业化》,也基本认可原工业化理论,只是用词不同。 西欧乡村工业从十五六世纪开始走上蓬勃发展的道路。英国,毛纺业遍布各地乡村。16世纪早期亨利八世时代,“无数呢绒工人散居在英格兰的农村,散布在自坎伯兰至康沃尔、自伍斯特至肯特的数不清的农舍和村庄之中”。其最重要的乡村毛纺区,是西南部优质宽幅呢绒制造区和东盎格利亚“新呢绒”制造区。西南部乡村毛纺业自15世纪就已成蓬勃之势。如格罗斯特郡的科茨沃兹地区,15世纪出现了许多乡村呢绒制造商(clothier),16世纪以对呢绒漂洗、染色和最后加工修剪而著称。17世纪初,这一乡村地区有五个百户区从事纺织业者人口比例都在30%以上,个别高达45%。威尔特郡卡斯尔库姆村的优质呢绒,15世纪就在欧洲市场上闻名遐迩了。东盎格利亚原本有一定毛纺业基础,16世纪后期因尼德兰难民带来了“新呢绒”技术而成为英格兰最大的乡村毛纺业区。其中诺福克郡沃斯提德村(Worstead)成为英文绒线和绒线呢的代称;萨福克郡克西村(Kersey)成为当时英国窄幅粗质呢绒的泛称——“克西呢”。作为工业革命发源地的兰开夏纺织工业、约克郡西莱丁毛纺织业、西密德兰制铁工业、约克郡南部铁工业,都是16世纪前后首先作为乡村工业起步的。 在低地国家,乡村工业发展势头也很旺盛。门德尔斯的“原工业化”概念,就以佛兰德尔乡村工业为研究样本。佛兰德尔城市毛纺业本来发达,但14世纪由于英国控制其羊毛原料的供应,加上城市三角政治斗争激烈,城市毛纺工匠除了一部分人移民英国外,也有不少工匠转移到了周围乡村及附近地区。结果,在邻近的布拉邦特和埃诺等地区,乡村毛纺业从14世纪开始兴旺。乡村毛纺业还遭到旧纺织城市当局和行会的极力压制,如1428—1431年间,伊普里斯城对农村毛纺业者驱逐和罚款达140次,1483年一年中就超过了一百次。16世纪,麻纺业在佛兰德尔的许多小村庄兴起。16世纪布鲁日附近的村庄还发展了棉纺业。16世纪后,列日盆地及附近乡村地区成为重要的制铁业中心。1602年查诺伊林村的40个农民,都是制作铁钉的工匠。低地国家北部还有许多特有的乡村工业,诸如弗里西兰的奶品奶油业、泥煤采掘业,泽兰的制盐业和砖瓦烧制业,乌特勒支郊区的丝织业,赞恩地区的漂布、榨油和造纸业等。 不过,佛兰德尔三大城市(根特、布鲁日和伊普里斯),都不具备或不愿伸展对周围腹地的控制能力,从而不能将这些乡村地区化作促进城市繁荣的重要因素。佛兰德尔城市对农村的兴趣,只停留在个体市民对农村的利用,并没有导致城市对乡村地区的直接控制。佛兰德尔之所以失败,在于市民全神贯注于城市及其自身在城市的利益。即使是市民对土地的投资,通常也只是寻找资本去处,而不是寻找“第二个家”,也不是用于为城市增加原料和资源的来源。总之,佛兰德尔城市没有跳出中世纪城市传统的狭窄视野,没有对附近乡村工业很好地控制和包容,而是与其形成对立,相互间长期斗争。它们没能像意大利城市那样,实施对农业腹地的经济与政治控制,维系城市工商业的独立发展,从而创造出内部凝聚力强、经济强盛的城市国家。这也是同为中世纪城市发达地区,佛兰德尔却早在14世纪就开始衰落的内在原因之一。 德国、瑞士、法国、西班牙等国,都存在一定的乡村工业。在意大利,14世纪就有一些独立的乡村毛纺工匠受到佛罗伦萨城市的控制。16世纪初以后,意大利和地中海地区十分之九的工业在向农村和小城镇转移。17世纪中期,托斯卡纳乡村每年生产的呢绒超过1万匹。然而,意大利城市是国际贸易商人当道,他们并不在意如何与周围农村进行深度整合,如佛罗伦萨就很少去设法改变与周围农村的不平衡传统,去扫除腹地存在的贸易障碍,去削弱附属城市对其腹地的工商业垄断权。 乡村工业发展与城市资本深入农村有极大的关系。英国14世纪的布里斯托尔就有将城内呢绒产品送到城外去漂洗的记载。北安普敦等城市,有许多限制城内呢绒制造商将工作交给乡村工人去做的规定,还有城市工人的强烈抗议,说明这一现象普遍存在。1464年,北安普敦的织呢工、梳毛工和漂洗工等联合抗议城内呢绒制造商将工作交于城外居民;1467年,伍斯特规定,任何市民不得将羊毛交付给任何城外人纺。1518年考文垂规定呢绒不得送农村去纺织和漂洗,1549年又规定羊毛不得送往城外。 从工业生产方面看,城乡纺织业人员都面临着市场和资金问题。所谓市场问题,是由于商人横亘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不能直接接触市场,无法解决产销脱节问题,必须与中间商人打交道。城市商人掌握了充裕的流动资本,并具有必要的经营知识和可靠的营销渠道。从14世纪中叶起,英国城市商人资本逐渐对乡村毛纺业形成支配性影响。在初级的“家内制”(domestic system)下,商人赊给织工羊毛,织工在自己家里生产,商人收回产品。这种制度在十五六世纪约克郡乡村毛纺业中颇为流行。虽然商业资本并不介入生产过程,织工在生产中尚能保持一定独立性,但却丧失了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的自由。而在典型的家内制即分散工场手工业中,商人直接组织生产。呢绒商将羊毛分发给纺纱女,收回毛线支付工资后,再把毛线分发给织工织成粗呢,并支付工资,最后经漂洗染色等工序后出售成品。有学者认为13世纪中期东盎格利亚的呢绒商就已支配织工了。商人向织工提供织机,织工已不再具自主性,他们“已陷入一张无形的蛛网中,而蛛网则掌握在几个包买商手里”。商人“对织布工人保障了经常的就业……他也能够经常压低织布工人的工资,使他们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留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中”。由是,商人便具有了资本家性质。因此英国乡村毛纺业工人都不是独立的,绝大部分从属于城市商人。尼德兰乡村工业也多是由城市商业资本控制。十五六世纪奥登纳尔德的呢绒商在经营亚麻纺织业时,按地区将农民家庭作坊编成若干组,30—60户为一组,每组指派一个领工员负责指挥生产,各组都必须在指定时间交回产品,并领取原材料。总之,乡村工业发展是以城市商业资本为引导者。从生产的控制权、生产的最后结果看,乡村工业在不知不觉中唯城市资本意志为转移了。 乡村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又会逐渐向城市集中。在乡村工业兴旺的地区,一些精细加工环节、产品最后完成环节逐渐集中在一起,兴起新的工业城镇。这样,就逐步形成了整个乡村工业区的城乡分工,农村的家庭工人从事初级产品、半成品的生产,新城镇则聚集熟练工匠,从事产品精加工、深加工和最后加工或整合环节,城乡在生产中呈互为呼应态势,而市场和生产的主导者是城市,乡村只是生产中的次要角色,是辅助者。因此,每个成熟的乡村工业区都有若干个控制或主导这个乡村工业区的中心城市,由此形成了近代城乡关系的最早胚芽。这是极具历史意义的近代城乡关系的开端。十六七世纪英国兰开夏乡村纺织区的曼彻斯特和利物浦等城市,西密德兰“黑乡”铁工业区的伯明翰和达德利等城市,约克郡西莱丁毛纺区的利兹和布雷德福等城市,南约克“哈勒姆郡”铁制品乡村工业区的设菲尔德等城市,就是这样成长起来,成为本乡村工业区的中心,并支配和控制整个乡村地区。 随着城市对乡村工业的控制,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动也在城市的主导下进行。首先是对农业发展方向的导引,包括对乡村工业及城市手工业所需原材料的生产方向的导引,对城乡非农业人口所需要的粮食等基本生活品生产方向的导引。就第一方面说,14世纪佛兰德尔城市就有了这种情况。当英国限制羊毛输出时,便有城市商人购买土地用于养羊。只不过该地区土地不很适宜养羊,因此没能激起养羊业发展。至于英国,养羊业的加速发展则是最有力的例证。由于城市资本控制下的乡村毛纺业大发展,对羊毛的需求大大增加,养羊业由此成了乡村最为有利可图的生产行业之一。而养羊业又不需要粮食种植那样多的劳动力,生产成本较小,这就刺激领主强迫从本已成为自由农的前农奴手中夺走份地,围圈成牧场,发展养羊业,就完全改变了原有耕地的生产性质。也有许多农民主动改变生产方向,将获得利润作为第一考量而养羊,养羊在家庭经济中所占比重增加。如15世纪英国南部的6个庄园里,112家农户养羊7440头,户均66头。与乡村纺织业相联系,其他原材料如亚麻、棉花和染料作物等也在农村广泛种植或开始种植。与畜牧业相联系,英国、荷兰等国农村又大量种植芜菁、萝卜等饲料作物,大量饲养羊牛,提供羊毛,提供肉奶等城乡广泛需要的生活资料。就第二方面说,工商业发展使非农业人口增多,新城镇兴起,促使农村粮食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变,直至导致农业资本主义农场出现。 商人资本对农村投资之所以具有决定性意义,“不仅在于创造了一个农村的无产阶级,还在于它是为手工工场产品创立国内市场的一个关键因素”。经济史家多布的这一名言实际上有两重含义。其一是商人资本的渗透改变着农村的社会结构,促使小农经济产生裂变,纳入商品经济甚至资本主义经济范畴。如英国,本来以种地为生的农民,到16世纪却变成了“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的“一个新的小农阶级”。16世纪中期后,英国乡村从事过工副业的人员的比例达到60%,有的乡村高达78%。其二,是指农村中“无产阶级”和“新的小农阶级”的出现,又为城市工商产品准备了市场需求条件。 城市商人购买农村土地,也强化了城市对农村的支配。商人购买土地的动机是由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和价值观等因素决定的。从世俗方面看,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崭露头角,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拥有地产。对于商人这个阶层来说,即使经济实力再雄厚,如果不拥有土地,那么只能永远作为社会的“边缘阶层”存在。中世纪西欧把商人看成是“寄生虫、投机者、盘剥重利者,把动产财富看作是欺骗和掠夺的成果,而非劳动的成果”。商人只有通过购买土地获得贵族头衔,才能提高个人的社会地位。这一时期英国商人普遍有三代后回到农村的现象。佛兰德尔商人在农村购买土地(或自己经营,或收取地租)的现象也很普遍。不少商人购买土地往往是为了满足虚荣。意大利那不勒斯有句谚语:“有钱可以买地捐爵。”拥有土地虽不等于是贵族,但却是晋升贵族的必由之路,是社会地位提高的标志。从教会方面看,“教会自始至终认为商业利润是得救的障碍”,商人的营利活动玷污了灵魂;认为商业破坏了教会的“公平价格”(Fair Price)原则,因而商人阶层缺乏教俗两界的认同。唯利是图是商人的天性。土地是商人资本安全稳健的投资对象,商业资本转化为地产,可以规避商业经营风险,而且田产收益相对稳定,转化为田产的财富不易贬值和流散。故而“没有哪一种资本比商人资本更容易改变自己的用途,更容易改变自己的职能了”。商人购置田产颇似中国古代的“以末致富,以本守之”。保全资本是购买土地的又一动机。许多商人购买地产并不用于自己经营。奥格斯堡大商人富格尔家族在购置了士瓦本和弗兰肯大批领地后,保留了原有的封建赋税,农民另行交纳免役税。里昂的意大利商人、那不勒斯的热那亚商人在购置了庄园后,同样不再经营土地。 商人的这种“土地偏好”使原本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退出了生产领域,取而代之的是几无流动性的地产。商人从锐意进取的社会精英蜕变为坐收地租的食利阶层,这与腐朽的封建领主并无本质区别,是商人阶层历史角色的“倒退”。但从城乡关系这个角度审视,商人这种做法除增加了城乡联系纽带外,客观上利于城市对乡村更多的控制。城市商人购买土地后进行资本主义经营的例子也不少。这种经营加强了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也使得商人经营的那部分土地和农业完全从属于城市商人和城市经济。 总之,若是静态地看,中世纪欧洲城乡关系似乎是对立的,在经济生活的更深层面,两者则是一种共存、共生、互动型关系。如若动态地看,在这种共存与互动之中,城市则因其新的经济本质而导引着城乡关系的发展方向。最初,城市以极具渗透力的商品货币关系,侵蚀着乡村农本经济,解构了乡村封建关系。后来,当城市一定的封建属性束缚城市自身发展时,城市要素向农村转移,促使乡村工业普遍发展,其客观效果是强化了城市和城市资本对农村的支配力,使乡村经济逐渐变成城市的从属物。而在乡村工业发展和集中基础上形成的新城市,成了这些乡村工业区的控制中心,近代型的城乡关系模式由此诞生。虽然“乡村城市化”的全面实现要待工业化完成,但中世纪城市对西欧城乡关系向近代的转变起到了长期的铺垫和导引作用。 本文作者刘景华,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7年第6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