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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景 华 :中世纪西欧城市与城乡关系的转型(上)


    内容提要 中世纪欧洲城乡关系是对立关系,这是一种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从经济生活层面看,中世纪西欧城乡是共生和互动的:农村向城市供应资源,城市为农村提供工商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共存与互动的静态表象下,城市实际上导引着城乡关系向近代方向的转变。城市最初以极具渗透力的商品货币关系,侵蚀着乡村的农本经济,解构了乡村的封建关系。而当城市因其一定的封建属性而束缚了自身发展时,城市要素又向农村转移,促使乡村工业兴旺,客观上强化了城市和城市资本对农村的支配力,并使乡村逐渐变成城市的依附者和从属物。在乡村工业基础上形成的新型城市,成为这些乡村工业区的控制中心,近代的乡村城市化模式由此诞生。
    关键词 中世纪 西欧城市 城乡关系 商品货币关系 乡村工业
    城乡关系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马克思在概括欧洲各个时代的特征时说:“古典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那种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的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 这显然是从城乡关系角度来透视社会特征。马克思还说,中世纪西欧的城乡对立关系,在政治上,表现为“到处都是农村榨取城市”,因为封建领主驻于农村的庄园和城堡;在经济上,则是“城市通过它的独占价格,它的课税制度,它的行会制度,它的直接的商业骗术和它的高利贷剥削着农村”。西欧中世纪城市产生后,由于其经济本质完全不同于乡村农业经济,城市又因自治而变成不受领主控制的独立性强的政治主体,再加上矗立的城墙成为鲜明的界线,城市和乡村似乎成了截然相分的两块,二者的对立关系也就特别分明。不过,这种对立是一种辩证的对立。马克思当时所说的现代“乡村城市化”,我们可以理解为近代乡村被卷入以城市为主导者和支配者的经济体系之中,乡村成为城市的依附者和从属物。至于古代的“城市乡村化”,则可理解为古代城市只是它所在的那个乡村世界里人口较多的聚落点(尤其是统治者的聚集地)而已,体现的仍是乡村社会本质。
    吴于廑先生在论述西欧中世纪城市地位时,也是从城市和农村关系角度来透视的。在他看来,“由封建农本经济内部滋生和发展起来的商业、市场、市集、城市,……在一个相当长的发展阶段中,它们是封建农本经济的必要补充,……交换和自足相辅相成,城市和农村并行不悖”;初兴的城市在很多方面“有浓厚封建泥土的气息”;“它们为农村的多余生产物提供交换的机会和场所,同时生产和转运农村所必需的物品”;“它们的居民经营各类生业,需要依靠农村提供原料”。但是,“商业和城市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就会对封建农本经济“侵蚀和瓦解,非对立的关系变为对立的关系”;“而在这一转变之中,商业和城市经济也就由封建农本经济的附庸,变为它的对立物,终之取得对它的支配地位”,从而开始形成城市支配乡村的近代城乡关系。
    西欧城乡关系从中世纪的对立转变为近代的乡村城市化或城市支配乡村,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和动力。可以说,转变的动力源应该主要来自城市,即转变是中世纪城市工商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中世纪城市最初也主导着转变的方向,这一转变是一个长过程,并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本文拟予以初步探讨。
    一、 “中心地”理论视阈下的中世纪城乡共生关系
    1.“中心地”理论及对中世纪城市的适用程度
    西欧中世纪城市是作为一个地区的工商业中心而兴起的,中小城镇更是如此。这与学术界流行的城市“中心地”(central place)理论有所契合,这套理论由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提出。他认为,城市是一个地区的中心,“中心地”所服务的范围的大小、服务的档次以及交通的便利程度等诸多因素,决定了“中心地”城市的等级,进而从宏观上又决定着“中心地”的数量、规模和分布格局。1940年,德国经济学家勒施对“中心地”理论加以解释和补充。20世纪50年代后,“中心地”理论被西方学术界广泛关注,并多运用于近现代城市研究。
    根据克里斯塔勒论述,“中心地”是向周围地域(尤其指农村地域)的居民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地方。而在布罗代尔看来,城市是相互联系的若干地域的中心,包括了几个经济生活圈,即城市食物供应圈、货币及度量衡体系适用圈、手工业者和新市民来源圈、信贷贸易圈、商品购销圈、消息传入城内和传出城外的逐层推进圈(可称为信息转播圈),城市的地位每时每刻由其四周的包围圈所确定。城市史家埃普斯坦曾用“中心地”理论分析前工业市场的结构。经济史家庞兹也试图将“中心地”理论运用于西欧中世纪城市,认为每座城市都是一个地区的“中心地”。在这个地区里,小城市在食物上不能自我满足需要,同时又需要市场来出售自己的工商产品,于是在它四周形成了食物等资源的供应区和产品销售市场区,其大小取决于农民步行到城市市场的时间。13世纪英国法官布雷克顿曾提出一条简易规则,即男子一天可步行20英里(约32公里),他要将一天中至少1/3的时间用于市场交易,故最多有2/3的时间用于往返路程,即每天他最多走20英里的2/3(20公里),城市市场区域也就为半径10公里左右。城市等级越高,服务和影响的范围越广,功能和行业也就越多,人口也越多。如意大利佛罗伦萨和锡耶纳所共同辐射的乡村腹地达12562平方英里,每平方英里约居民二百人。城市繁荣建立在与周围腹地互动的基础上。例如,11世纪巴塞罗那的发展就主要基于它与周围腹地的经济和政治联系。又如,科隆对莱茵河贸易的控制,鲁昂对塞纳河红酒贸易的掌控,伦敦成为英国国内商业体系与大陆联系的枢纽。随着与周围乡村联系的加强,城市也不断调整与乡村的接触点,将城内市场地或交易地向与农村联系方便的位置转移。例如,11世纪意大利博洛尼亚的交易地,就由市中心大教堂旁的市场,转到港口外五条道路汇合之处。英国赫尔福德的主要市场也从原有防卫设施之内,转移到城墙外河沟沿岸地带。
    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虽然主要针对近现代城市,但也指出了城市发展的若干共同规律。对于西欧中世纪城市来说,至少有两点是适用的:其一,城镇一定是服务于周围乡村的,为其提供产品和服务;其二,每个城镇中心提供的服务有一定的范围,其大小视城镇提供的服务水平而定,并能决定城镇自身的规模。这里的前提是把城市看成纯粹的供给侧(向周围地区供应商品和服务),把周围地区则看成纯粹的消费者(从城镇获得商品进行消费,或来到城镇消费城镇提供的服务)。但将“中心地”理论应用于中世纪城市还是有限度的。中世纪城市作为“中心地”,有其自身的历史特点,即中世纪城市对其所辐射的区域不单是提供商品和服务,是生产者、供给侧;它更需接受来自周围农村的产品(粮食、果蔬等),是消费者,这些农产品由农民从四周送往城市;它还是整个区域的交易中心,即四周城乡居民以它为交易地点,彼此间交换剩余农产品。因此,中世纪城市市民和周围农村居民,互为供给侧和需求侧,互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两者之间必须求得最大平衡,这种平衡决定了城镇这个“中心地”的坐落和规模。另一种平衡,则须适应城市作为本地区与外界进行经济联系的窗口功能。克里斯塔勒曾提出市场、交通、行政三原则,其交通原则相对中世纪更为重要,那时城镇尤其是中小城镇的辐射范围是以简单交通手段即步行的距离为基准的。总之,西欧中世纪的“中心地”城镇与周围地区是相互服务的关系,是双向度的,与克里斯塔勒理论中的近现代“中心地”城市为周围地区服务的单向度模式不尽相同。
    2.农村向城市供应资源
    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工商业,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乡村农本经济的补充,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只是“潜在的,非对立的”。也可说,所谓城乡对立的关系又是共生共存的关系。“新的城市经济与传统乡村经济是共存关系,即通过乡村剩余人口向城市的移民,通过城乡之间的商业交换,城市与乡村世界之间有许多联系。”从农村对城市生存的意义上看,城市所需资源基本来自农村。农村对城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向城市提供生活必需的农产品,提供城市手工业所需的原材料和人力资源,提供城市商品所需的市场。
    城市的生存要靠稳定的乡村农业来保障。城市“一般都绝非离开农村社会而建立的。两者都需要劳动力来建设和维持它们的结构,都需要为生活在城里的人们提供稳定的粮食供应”。城市与周围乡村间“建立起一种经常性的互相帮助的关系,……如果没有进口保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没有出口用交换品抵偿进口,城市就要灭亡”。城市之所以放弃农耕,城市居民之所以专注工商业,前提是周围农村的发展能够为城市提供足够的粮食和某些必要的原料。
    向城市提供生活用品的周围农村,处于一定的半径范围内。普通的中小城镇,其辐射区域约为10—15公里,以农民一天内能从城市往返并完成交易为限。例如,英国兰开夏普雷斯顿的主要市场区域,半径约为7—12英里。瑞士莱因菲尔登的市场辐射区域也在半径15公里左右。农村围绕城市构成一个个同心圆,紧靠城墙一般有肥沃土地的区域向城市供应不易保存的蔬菜和瓜果等。例如,法国土伦,“就近接受蔬菜和瓜果,果农和菜农牵着骡和驴,走上一两个小时的路程,每天前来赶集”。在14世纪末法国罗讷河畔的塔拉斯孔,河堤与城墙间的低洼地是小块的菜园和果园;河堤之外是成片的草地和田野;更远处是山冈坡地,种着葡萄。一般来说,城市的食物供应区是一连串由近至远的呈同心圆状区域:牛奶产区、谷物产区、葡萄产区、畜牧区、森林区以及远程贸易区。在英国,1600年前后大约七百多个市镇(market town),平均涉及的范围为方圆7英里(11公里)。小麦的运输路程不超过10英里;牛的运输距离为11英里;绵羊的运输距离40—70英里;羊毛的运输距离为20—40英里。城市大,食物供应区也大。十六七世纪的巴黎在广阔地区组织货源:鱼和牡蛎来自迪耶普等地,奶酪来自莫城,黄油来自迪耶普附近等,肉畜来自普瓦西等地,面包来自贡内斯,干菜产地是诺曼底的科德贝克;商人在距首都10法里之外收购小麦,在7法里之外收购活牲畜,在20法里之外收购菜牛和猪,在4法里之外收购淡水鱼,在20法里之外收购葡萄酒,而“向巴黎供应肉食的集市遍及法国广大地区”。16世纪,为伦敦服务的四周经济区北达苏格兰,南抵英吉利海峡,东接北海,西连威尔士和康沃尔,“几乎整个英国的生产和贸易区域很快全都为伦敦服务”。
    向城市提供人力资源的区域范围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步扩大。最初到城市的移民多来自周围的农村。例如,12世纪温切斯特居民多来自半径40公里以内地区。斯特拉特福建城后最初50年里,移民几乎全部来自半径16英里以内;西密德兰各城镇的绝大多数农村移民,也都来自30至40英里以内地区。后来,移民离原籍越来越远。1710至1731年诺里奇的1601份学徒契约中,有22%的学徒来自附近诺福克郡,35%来自萨福克郡及更远的地方。伦敦的农村移民最先来自离得最近的英格兰南部,继而来自较近的密德兰和东盎格利亚,十六七世纪则来自不列颠全岛。在法国,如梅兹这样的小城镇主要依靠周围农村移民来补充人口,而图卢兹和蒙彼利埃等较大的地中海城市,则从远在法国中部山区获得农村剩余人口。
    城市的繁荣、规模扩大和数目增多,也以乡村农业力量的增长为前提条件,“都市财富的增长与规模的扩大,都是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结果,而且按照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增长扩大”。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城市是作为乡村附庸出现的。乡村对市场的变化反应迟钝,需求不旺,这些不利因素制约着城市工商业的成长,使其长期处于抑止状态。尤其是其经济命运与周围农村紧密相关的中小城镇,在兴起后较长时间里并没有得到快速发展。
    3.城市为农村提供工商服务
    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出现主要是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它的存在首先是该地区经济的必要成分。城市最早的手工业是为满足城镇及周围乡村居民的日常需要的,并且日益呈现专业化趋势。例如,铁器制作是基本行业,从10世纪起,铁匠和铁制品最为常见。皮革蹂制和皮具制作从城市兴起时就有,到12世纪,法国和英国的城市制鞋匠使用的皮革都称“科尔多瓦皮”(一种适宜做鞋的皮革,其技术源自阿拉伯人统治下的科尔多瓦),可见皮革蹂制之高水平和专业性。12世纪,在温切斯特的15条街道里,肯定有5条(甚至有8条)街道是按手工行业命名的;伦敦二十多条街道,其中6条街道的名称与食物有关。因此,城市的“基本”行业就是为本地区的乡村提供手工业品。而那些仅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劳务性行业,则是非基本行业,尤其在中小城镇。每个城市或城镇都有这样一些“基本”经济活动,其面向的市场为周围农村,城市依靠它们输出产品、挣得收入,否则就不能从农村输入生活资料和手工业原材料,从而不能维系城市自身存在。因此,绝大多数城市的工商业主要面向农村,尤其是以周围农村作为服务范围、辐射区域。德国学者毕歇认为,一个中世纪德国城镇规模约43平方英里(约11平方公里),服务着大约三四十个农场、村庄和小村。皮雷纳也说:“英格兰的一切城市在爱德华三世以前,都满足于只生产自己市民与附近乡村居民所需要的东西。”
    在商业方面,城市首先是周围农村剩余农产品相互交换、农产品与城镇手工业产品相交换的场所。每个城市至少有一个交易市场。市场上交易的货物虽然广泛,但最大量的还是来自于周围的农产品。1322年英国布尔福德城过桥税账目表,列举了经过该桥进入该城市场的货物,绝大多数产于周围的农牧产品。法国奥弗涅高地埃斯佩里昂城,有一个市场和集市,附近山地所产畜牧产品在这里同该城西部河谷地带所产谷物进行交换。其次,周围乡村的部分农产品也通过城市运往外地市场,一部分城市居民以向外地转运本地农牧产品为生。英国西部奇平康普顿城,就是以转运本地科茨沃兹优质羊毛而繁荣的,很多市民在羊毛贸易中发迹。城内一个羊毛商威廉·格雷维尔经商所及地域,远至欧洲大陆市场。图克斯伯里作为谷物贸易中心,1380年代有13个谷物商专事将附近村庄粮食运至布里斯托尔市场。奥斯河上的圣内奥茨城,则是将附近贝德福德、剑桥和亨廷顿诸郡所产大麦集中起来的市场地。再次,周围农村居民所需的外地商品,也主要从城市市场上取得。盐铁等必需品自不必说,许多提高生活水准的较高档消费品也是如此。例如,瑞士莱因菲尔登城市场出售给本地居民的外来商品中,有来自阿尔萨斯的葡萄酒,来自萨尔茨堡和洛林的盐,来自上莱因的木材、下莱因的盐干鱼,还有香料、糖料、稻米、染料、棉花和奢侈品等。
    在手工业生产方面,中世纪初期的城市也基本上面向周围农村,因而行业众多。11世纪,城市出现的“第一批店铺其实就是面包师傅、屠户、鞋匠、铁匠、成衣工以及其他小手工业者的作坊”,他们在作坊里劳动,到集市或商场去出售产品。城市手工业包括日用品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类。小至中小城镇,大到国际性城市,一般都是各种手工行业齐备。英国小城塔姆沃斯不过一千人,行业就有三十多种。温奇库姆小城有42%的纳税人从事成衣业和食品制作,28%的人从事皮革、木器和建筑业,14%的人从事纺织业,余者是商人或专业运输人。在莱因菲尔登一千多人口中,有近2/3的人从事金属品制造、硝皮、织布、建筑、木工等行业,主要为周围服务的制造业和服务业。
    作为城市体系中坚的地区中心城市,为本地区服务的功能尤为突出,当然它们所辐射的周围地区,较之中小城镇要大得多。布里斯托尔是英国西部的中心城市,附近三四个郡构成了它的腹地,它则以这些地区为服务区域。诺里奇是东盎格利亚地区最大的手工业中心、最重要的商业中心,城内行业众多,结构复杂,体现了为本地区服务的基本功能。约克是中世纪英国北方最大的城市。15世纪初,约克的84种工商业大致可以分为毛纺业、日用品生产行业、日常服务业、高级消费品、奢侈品制造业以及高档服务业。总体上看,约克城服务本城及周围地区的功能超过了面向外地或全国的功能。
    法国的地区中心城市有鲁昂、里昂、南特、图卢兹、波尔多、马赛等。鲁昂是北部诺曼底地区的首府,将诺曼底乡村所产的亚麻布运往国外,是其商业的重要功能。南特是布列塔尼唯一的对外港口,它的辐射区还包括都兰和安茹地区,将这些地区所产葡萄酒运往国外,使得南特商业特别发达。里昂是勃艮第首府,是法国东南部工商业中心,周围的农村和中小城镇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它的腹地,它也在这种服务中成长为法国南方最大的工商业中心。波尔多是西南部加斯科尼地区的首府和工商中心。加斯科尼的葡萄酒出口以及该地区所需的外国货物进口,基本由这个城市来从事。港口城市马赛作为普罗旺斯首府,除了辐射本地区外,还可从附近罗讷河口溯河而上,沟通该河中下游地区,直抵里昂。
    德国等地的地区中心城市也是如此,基本经济功能就是为周围地区服务,以周围农村作为自己的经济“领地”。南部奥格斯堡、沃尔姆和拉文斯堡分别是本地区麻纺业的生产中心和集散地。纽伦堡作为制铁业中心,吸收邻近地区炼铁业产品,生产铁制品供应国内外市场。莱因区的科隆和法兰克福等城市毛纺业发达,生产的廉价呢绒合乎大众需要,在附近农村拥有广阔市场。低地国家的布鲁塞尔、列日、乌特勒支等城市是布拉邦特乡村毛纺区的生产和集散中心。西班牙有巴塞罗那、巴伦西亚、科尔多瓦等面向本地区的中心城市。荷兰的莱登、海牙、哈勒姆、鹿特丹等也执行中心城市服务周围地区的功能。
    在意大利,城市的乡村腹地被称为“孔塔多”(contado)。黑死病前,佛罗伦萨的“孔塔多”就包括了沃尔特拉、佩西亚和科勒等至少九块地区。意大利学者费尤米曾以十三四世纪的佛罗伦萨为例证,从城市功能上阐述城乡经济关系。他推演出一个“以城市为基石”而整合的前工业发展模式。这一看法的更深层含义在于:中世纪城市的优势地位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发展,而缺乏城市的乡村地区其经济必定不发达。因此,看起来共生和互动的中世纪城乡关系,进一步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城市。正如英国著名中世纪史家威克汉姆所研究的,从托斯卡纳各时期的历史来看,城市的存在深刻制约着农村地区的社会结构。12至14世纪基于城市工商业的商品货币关系对农村渗透,十五六世纪城市经济要素向农村移动,是中世纪城市主导城乡关系向近代模式转变的两个重要阶段。
    二、 中世纪城市早期商品货币关系向农村渗透
    上文论及西欧中世纪城市与乡村共生、互补的双向关系,主要是从静态层面解剖的。而城乡关系在中世纪城市兴起后的四五个世纪里,更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而且在这种发展中,城市是主动型的。城市作为一个地区的工商业中心地,与本区域农村构成了经济活动圈,各自负担和完成不同的经济功能。虽然看起来城市经济最初只是经济活动圈的次要和补充部分,但它却蕴含着与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完全不同的新品质,这就是在工商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商品货币关系、市场关系。这种新关系具有无比强劲的渗透力,对农村生产关系、经济结构和居民生活方式造成巨大的冲击力。诚如克拉潘所论,城市“对农产品确实有一种经常性的需要,而这种需要足以深刻地影响邻近村庄的生活”。而这种影响实际就是指基于城市工商业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冲击,它在中世纪城市兴起后很快就形成了。
    1.冲击农村的封建生产关系
    “城市,以其经济的渗透力促使农本经济发生根本变化”,就是说,在中世纪城市工商业发展基础上形成的商品货币关系,以极强的渗透力,对农村经济形成了前所未有的侵蚀和瓦解,引起了农奴制和庄园制的解体和崩溃。商品货币关系对封闭、结构稳固且缺乏内在需求的乡村自然经济的渗透和瓦解,对于乡村而言,“在一个为商业和城市经济所改变的时代,旧的领地制度必然消失,商品流通加快,农业生产打破了在此之前束缚它的桎梏”。
    在商品货币关系影响下,封建领主为得到更多的货币以便直接购买工商产品,纷纷将庄园实行的劳役地租改变为货币或实物地租。同时,领主还允许农奴用金钱赎买人身自由,从而加速了农奴制崩溃,封建庄园制也随之解体。自由农民大量出现,并成为中世纪晚期农村劳动力的主体。更重要的是,农民获得人身自由是对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农民们可以主动地发展农业生产,也可以从事其他职业,城乡之间的社会流动性和地理流动性亦大大增强。
    当然,商品货币关系对农村的渗透及其产生效应,是渐进式的。随着城市工商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进入了市场。特别是随着城市所从事的国际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东方商品进入了西欧,大大刺激了领主的消费欲。领主需要大量货币,于是将劳役地租改变为货币地租的做法流行起来。英国11世纪就有用货币缴付地租的情况,12世纪初开始了将劳役折算为货币地租的过程,13世纪里货币租已占优势地位。在法国,12世纪的新垦地移民逐渐用银钱交纳租金。
    在劳役折算成货币租的过程中,领主得到了不少好处。先是农奴的周劳役折算成货币,也就是货币地租,基本上等于农奴保有份地所要付出的地租总额。英国占有32英亩和22英亩份地的农奴,折算的货币租都固定为2先令10便士。其次,领主不再管理或经营自领地,而是将其出租,这样又可获得大笔租金。在英国,领主自领地在14和15世纪里已经全部租出。再次,农奴原来负担的一些临时性义务,如春种秋收帮忙,领主也将其折算成货币要农奴缴纳。最后也是相当重要的,是领主向农奴索要赎身金。货币租代替劳役租后,农奴本来行动自由了,但领主认为农奴人身还是依附于他,农奴若要完全自由,得向他缴纳一笔赎身金。有学者估计,农奴所缴的赎身金,不会低于地租折算额。法国巴黎附近的奥利村,农民们一次缴纳达4000里弗尔的巨额赎身金。
    同时,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影响,不少农奴能够比较主动地进入市场,出售农副产品获得货币,使自己的经济情况有所改善,更进一步则要求改善社会地位。他们用攒下的货币赎买自己的人身自由。因此,越是靠近城市的地方,农奴制就越先瓦解。因为城市人口多,市场能吸引大量农副产品,农奴越有经济能力。
    西欧各主要国家的农奴制都在十三四世纪走向最后的瓦解。在意大利,13世纪时农业基本掌握在自由农手中。在法国下朗格多克,早在12世纪农奴制就已消失了。人口最密集的巴黎周围地区,13世纪里出现了农奴解放趋势,租税固定下来,以避免领主任意压榨;接着又出现了限定租税和农民自由租佃趋势。“农奴逐个逐个地或至少是逐户逐户地,有时整个村庄地获得自由”。巴黎一带,14世纪初农奴制就完全消失了。“在英国,农奴制实际上在14世纪末已经不存在了”。15世纪起,一部分自由农民开始演变为富裕农民,逐渐拥有较多财富和土地。而收取了货币地租的领主们,手中金钱增多大肆铺张,不少人到头来反而债台高筑、穷困潦倒。尤其是领主换算的货币地租是固定租额,赎身金又是一次性的,而物价却在不断上涨,货币不断贬值,领主实际收入下降,促使其经济和社会地位日益衰落。农村的封建关系因而变得松懈,这又为城市经济要素向农村移动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生态。
    受商品经济影响,一些领主也精明起来。在英国和法国,1300年后普遍流行以实物缴纳地租的情况,领主将实物变卖以取得货币。领主为市场而直接经营领地的情况也增多了,货币地租的重要性相对减少,英国、法国和德国大部分地方都有这种情况。这种新式经营正是城市商品经济冲击的结果。
    随着工商业繁荣和城市的富足,农村不少中小贵族移住城市。意大利北部这种情况比较多,佛兰德尔贵族进城的事例也不少。这种情形,一方面说明贵族离开农村,弱化了农村的封建关系,另一方面又说明城市与农村联系的纽带,甚至城市对农村的控制力进一步加强。
    2.改变农村的经济生产结构
    就总体而言,中世纪西欧乡村是与落后的农业生产技术、粗放耕作制、生产效率低下、农奴强迫劳动相一致的。从农奴阶层看,农本经济的生产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不是为了交换,即使农副产品进入市场,也是为了换回自己无法生产的必需品。中世纪的传统观念认为,耕种土地是唯一正当的职业,而从事其他职业会遭到社会鄙视和排斥,物质财富和富贵意识会影响精神幸福的追求。商业的发展遭遇许多制度制约,在这种社会体制下,如果没有外界的刺激,乡村很难突破自然经济的桎梏。从领主阶层看,庄园生产主要是满足其自身和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由于自营地面积大,即使单产量偏低也能获得充足的粮食,因此他们对技术革新和生产设备的投资就不很关心。庄园管理也是粗放式的,领主在改善农业设施上的支出不超过其收入的10%。领主家庭开销甚巨,嫁女要置办丰厚嫁妆,儿子(无继承权的幼子)要安排体面职业也需要费用。
    当商品经济渗透农村后,农村生产结构便为满足城市需要而发生变革。也就是说,什么物品最能卖出获得货币,什么物品能卖得更多的货币,农村居民就会倾向于生产这种物品。中世纪英国面向国际市场而生产羊毛,就是因为国际贸易发展,羊毛在佛兰德尔、意大利等地有更好市场而刺激起来的。这是一个城市刺激农村生产结构发生深刻变革的最典型例子。而城市人口增长需要越来越多的基本生活资料,因此商品性粮食的生产也在西欧各地农村发展起来。
    不光是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发生了变化,更重要的是农业生产性质也发生变化,即由自给自足的生产演变为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生产。起初,农民为了取得货币,才将自己的剩余粮食拿到市场上出售,可以称为剩余粮食的商品化。后来,为了到市场上换取货币,农村居民为出卖、为市场而进行生产,这就是商品生产。这种商品生产是最初是局部的、有限的,后来则发展为大部的。
    十三四世纪城市发展达到一个高潮时,农业生产的商品性质也达到了较高程度。英国马歇尔伯爵的肯尼特庄园1270—1271年的总收入为69英镑,其中出售产品的收入达到53英镑,为77%;1305—1306年的总收入97英镑,出售产品的收入为81英镑,达84%,出售的产品主要是谷物、羊毛等农牧产品。温彻斯特主教所属32个庄园1208—1209年平均小麦出售量占生产量的48.5%,1299—1300年,同一主教所属42所庄园小麦出售量占生产量的70%。不光是领主庄园,作为农村主要劳动者的农民们也同样卷入了商品经济漩涡,发展商品生产。
    3.改造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
    城市以商品货币关系对乡村进行渗透的同时,还从法律道德、社会意识、大众心态等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对乡村施加着深刻影响。城市“承担了向周围传播自由思想并且促使(虽然并非有意)农村阶级逐渐解放的使命。……城市制度逾越城墙扩散到农村,把自由传送到了那里”。城市经济活动“对乡村施加着强烈的影响,使农民从漫长的麻木状态中苏醒过来”。13世纪时,乡村贵族也受到商品货币经济影响,居然在宫廷里一味唠叨小麦、奶酪、鸡蛋和小猪的价格,奶牛产奶多少以及收成好坏之类话题。
    城市市民的自由生活也对农民颇具吸引力,“城市中的公共土地同大量的庄园肩并肩地连在一起,当农民们发现自己有那么多的负担,而附近的土地上的邻居已获得自由,怎么能阻止农民们发牢骚呢?”对自由的渴望促使他们挣脱农奴制枷锁,奔向城市,寻找新的生活。
    “城市的兴起,论过程,是演进的,但论结果,是革命的。”随着城市在整个经济体系中开始占据优势和主导地位,乡村经济反而有沦为城市附庸的趋向,这个时候城市和乡村关系的模式与城市初兴之时开始颠倒过来。当然,毕竟“经济变革的动力不仅仅源于城市的积极性,而且也来自于农村和城市的互动中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内部变革”。如何在城乡互动中实现向近代城乡关系的转型,实现城市对农村经济的控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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