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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勤]村落环境治理的传统机制缺失——来自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考


    摘    要:建设美丽乡村,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其最主要的关键词,在建筑、环境等相关领域以生态景观、人居环境的设计和规划研究为主,倾向于人的生活的外部设施的改善和重建,而对人的生活的内在文化的传承和再生还并未引起充分重视,由此导致村落环境治理中缺乏传统机制的延续和张扬。为了寻求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合理机制,我们需要回溯传统去发现理想社区的情形,而且,其中的一些理念也将对现在有所启示。关于传统社区、传统机制、传统生活等的研究,民俗学有着丰厚的积累,面对如美丽乡村建设那样的社会命题,有必要与其他各相关领域协同创新,进一步共同推进和加深研究。
    关键词:环境治理;资源管理;传统机制;美丽乡村
    作者简介:陈志勤,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公地喜剧”的中国经验研究》(批准号15ASH009)的阶段性成果,得到“中国端午文化研究基地”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一、美丽乡村建设与环境治理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同年,农业部发布了《“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试行)》,提出打造“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示范典型,倡导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模式,由此,有关美丽乡村建设的讨论和研究与日俱增。如果概览知网公开的相关文献,粗略可归纳为大致两类研究:第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等概念展开的研究,把“美丽乡村”作为切入口延伸至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讨论,诸如“新农村建设视域下的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的美丽乡村”“美丽中国视域下的美丽乡村”等为主题的研究;第二是针对“美丽乡村”这个主题展开的研究,把具体地方各类个案作为切入口,延伸至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方案。
    第一类研究与在倡导建设美丽乡村前后国家层面提出的社会发展方向有着密切关系,如: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作为具体要求提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所以很多学者把美丽乡村建设理解为“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2012年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节内容已被很多专家解读为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第二类研究受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目标、同年农业部发布的《“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试行)》更多的影响,很多研究试图从各类个案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无论哪一类研究其主旨万变不离其宗,与一系列国家的举措相对应,如“生态环境优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美丽内核’”、美丽乡村建设“其核心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可见,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其最主要的关键词。吕忠梅在《美丽乡村建设视域下的环境法思考》一文中,对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2013年农业部发布《“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试行)》这十多年间的国家层面的七部报告目标、政策法规进行了梳理,认为“新农村建设的环境保护目标从‘清洁’到‘美丽’,是在进行‘升级’”,因为“简单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盖楼房、铺水泥路、搞‘涂脂抹粉’、统一建筑样式”,这样的新农村“反而会加重农村环境污染”。虽然从政策目标层面已经从新农村建设升级为美丽乡村建设,对于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有了更深的理解,但从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研究来看,仍然延续了新农村建设研究的特征,在学术探讨中建筑、环境等领域的成果相对居多,以有关生态景观、人居环境等的设计和规划研究为主,倾向于人的生活的外部设施的改善和重建,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环境治理”依然只是一个相关于硬件设施的话题。当然,其中也不乏关于传统文化、民间习俗、历史记忆、非遗保护等方面的探究,但大都只是提到而已,止于建议和对策之中——也就是说,是未来需要做的事情,对于实践中的美丽乡村建设缺少剖析和反思,对于以民俗文化——也就是以生活文化为基础的人的生活的内在文化的传承和再生还并未引起充分重视,由此导致村落环境治理中缺乏传统机制的延续和张扬。如果忽视村落传统的现代意义、轻视地方知识的传承力量,那么美丽乡村又从何得以立足呢?
    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在介绍两个村镇环境治理的传统及其变迁的基础上,揭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环境治理传统机制缺失的现状,并进一步探讨如何以传统环境治理机制作为文化遗产,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延续和张扬。
    二、传统村落环境治理与社区合作机制
    陶传进在《环境治理:以社区为基础》第四章《社区合作机制》中,对于传统的现代利用的意义是这样表述的:“由于近代社区的迅速解体,我们不得不回到更为传统的社区那里寻找证据,发现理想社区的情形”,并认为社区文化中的信仰价值、互惠基础上的社会纽带、频繁互动基础上的社会声望体系可以促进人们的合作基础。以下以两个村落的山林资源、水资源管理机制的变迁为例,追溯环境治理的传统合作机制及其变迁过程。
    1、廿八都镇的山林资源管理机制
    廿八都镇地处浙闽赣三省交界的仙霞山脉,位于浙江衢州江山市的西南部,我们的调查涉及镇所在地周围从北至南的三个行政村,即:浔里村、花桥村、枫溪村,除了明清时期较大规模的民居古建筑留存,还有沿村落顺势流淌的溪流以及围绕周边的山林。在当地,村里老人有一句俗语“山为银行又为粮仓”,可知山林资源在村民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位于浔里村的文昌宫过去有一个叫“祭坛”的组织,相当于当时的“地方事务管理机构”,与传统的山林管理有关,有负责廿八都“祭坛”的先贤经常会处理一些山林纠纷,但文昌宫“祭坛”大都处理当地四大家族(曹、杨、姜、金)内部的纠纷,一般村民并不是很了解,而为一些老人记忆犹新的却是如“杀猪封山(毁损山林吃封山饭)”、“游街敲锣(毁损山林游街示众)”等内容。可以说在文昌宫的调解方法比较文人化,大都针对山界纠纷的较多,主要是以化解为要;而村民们讲述的一些处罚方法比较乡民化,大都针对偷砍盗伐的居多,主要是以严惩为要。传统社会中文人化的和乡民化的这两种方法已经不存在,现在,当地有“森林保护公约”以及“毗邻护林组织”进行山林的管理,但护林意识的传播性以及处罚方法的严厉性,其机制古今相沿,如“杀猪封山”一直存在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传统社区因为环境资源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由于珍贵而上升成为信仰的价值,具有神一般的地位”、“这样的价值使得人们的合作具有了价值基础”,严厉的处罚是为了保障共同体的生存基础。
    经历了很长一段时期的可以说是抓生产弃生活的村镇变迁,虽然改革开放以后逐渐有所起色,但引起环境整体变革的其实还是因为古建筑古村镇保护的兴起,对于村民的生活来说,其中有可喜的部分也有遗憾的部分。在2009年以后廿八都古镇旅游开发得以顺利展开,是与2005年开始的中国“新农村建设”及其2009年开始的江山市“幸福乡村建设”密切相关。自“美丽乡村建设”展开以来,初具规模的古镇开发和旅游又更加深化。如:2014年枫溪村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5年浔里村入选中国最美休闲乡村,2016年廿八都古镇列为全国第三批美丽宜居示范小镇。但现代的山林管理主要与林业部门挂钩为主,在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的一系列举措中,类似传统山林管理机制的有关集体行动的宗旨,并没有得到彰显,生态环境的建设还处于初级的阶段。正如在一篇《衢州: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的报道中所提到的那样,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等为举措,以“治水美村兴乡旅”为目标。所以,污水、垃圾是整治的主要对象,并没有波及到以资源持续为主的传统环境治理的层面,除了说明美丽乡村建设尚处于初期阶段以外,更说明乡村环境治理历史欠帐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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