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晓辉]什么是民间江湖的爱与自由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2:11:35 中国民俗学网 户晓辉 参加讨论
摘要:仿照康德的先验排除法,首先区分人的知识水平和道德判断能力,然后在道德判断能力中进一步区分出理性的一般实践应用和纯粹实践应用。民间江湖是江湖中人的道德场域,只涉及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与其知识水平无关,而评价道德判断能力的依据,既不是对行为的经验观察,也不是行为的感性目的和一般的理性目的,而只能是通过对行为准则的先验还原所得的普遍实践法则和纯粹理性目的。因此,民间江湖的爱与自由不是来自经验观察和田野作业,而是来自先验的和超验的理性推论。简言之,民间江湖的爱指的并非侠骨柔情和爱恨情仇,而是理性的实践之爱,即纯粹以履行普遍的实践法则为动机(目的)的爱;民间江湖的自由也不是任逍遥意义上的所谓“自由”,而是理性对人的意志的一种必然设定。 关键词:排除法;还原;江湖;自由 一、在江湖 一向以德国思想史研究见长的“叶隽这些年在跨文化个案研究方面用力甚勤,成果迭出,但他并不满足于此,而是想从个案上升到理论,大胆提出了‘侨易学的观念’。这种可贵的理论勇气令我钦佩”。但他此番关注民间江湖并且以此为题来做文,却让我既惊讶、又新鲜。叶隽自己解释说:“我对民间的关注,其实更多出于一种对江湖的亲近。”相比之下,我这个做“民间”学问或者想认识“民间”的人,反倒显得对民间江湖有些生分。不过,亲近也好,生分也好,都只能表明我们与民间江湖或近或远的距离,却没能道出我们身处江湖的实情和况味。 在中国文化中,“江湖”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词。它不是一个实际的场所,而是指一种远离朝廷与公家的民间生存状态。有人把传统的中国社会划分为庙堂和江湖,庙堂属于朝廷(统治者),而江湖则属于民间,所以,“江湖”几乎成了“民间”的代名词;也有学者认为,“江湖”实际上是一种陌生人社会结构,是对熟人社会结构的扩展和补偿,“在缺乏统一、清晰、制度化的基本规则以及维护这套基本规则的体制性力量的情况下,不同层次或/和不同主体的‘利害’矛盾和冲突,很容易走向你死我活的竞争和对抗,最终只能诉诸最原始的手段——暴力。这样一种非熟人、非透明、乏规则的混沌交互空间,就是‘江湖’。”“更准确地说,传统中国人没有结构清晰、秩序井然的社会,只有茫茫江湖;出了作为熟人世界的有限范围,就置身于陌生人组成的混沌的交互空间——‘江湖’。”当然,这种由“陌生人组成的混沌的交互空间”并非完全缺乏规则和秩序,至少还在渴望规则和秩序。 在此,我不准备对“江湖”这个词追本溯源,也不打算对江湖文化展开论述,而只想指出,一方面,所谓江湖与庙堂在结构上是同形同构的,江湖常常依附于庙堂而缺少真正的独立性,而且一直没有壮大到足以与庙堂相抗衡的地步,但另一方面,所谓江湖与庙堂又保持着既相互对立和对抗又彼此渗透和影响的张力关系。因此,与其说江湖是中国主流社会之外的另一种社会形态,不如说它就是中国传统社会形态的一个缩影。中国社会的泛江湖化,使各行各业都或多或少地具有某种江湖气。正因为江湖规矩弥漫于中国社会,所以我才认为,它不仅是中国民间社会的一种写照,更是整个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也正因如此,江湖实际上就在我们身边,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中国人几乎都是江湖中人,而且中国人心中和身边几乎都有一个或若干个江湖。所以,“作为中国历史上客观存在的社会文化事实,‘江湖’已经成为现代历史学、社会学和民俗学研究的对象。”无论怎样界定“江湖”,在其中,我们既可以看到江湖险恶和刀光剑影,也可以看到是非纷扰和恩怨情仇。在这方面,我们又可以说,江湖直指人心,江湖不在别处,恰恰就在人心。在这人心的江湖里,正邪殊途、恩怨分明。因此,江湖是江湖中人的道德场域,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作为普适性的江湖规矩主要是复制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仁、义、礼、智、信’,要求江湖人士崇尚武德,爱惜名誉,信守承诺,弃小利而趋大义。江湖规矩是江湖世界里的通行法则,门派戒律则只约束门徒帮众,二者相辅相承[成],共同拱立江湖。”如果说“义”“利”“报”三者相互依存、相辅相生的关系是中国“整个江湖文化的核心内容与特色”,那么,这“三者的内涵与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对中国人思维方式和交际心理的构建产生了重要影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中国人之间都称兄道弟、谈交情、讲面子,每个人都竭力编织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用义气和报做网线,利就是那一个个的网结。”其次,江湖规矩也是为了使中国社会中的各种或松散或密集的亚结构组织成为可能。据说,江湖规矩受墨子兼爱思想影响甚大,奉行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的基本准则。尽管现实的江湖永远都有违反江湖规矩的现象存在,但我们仍然不难看到,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在当前的中国现实中,江湖在与庙堂若即若离、时远时近、或对抗或合作的关系中的确表现出了积极行动和自我管理的自组织能力。 那么,政府和学者该如何看待民间江湖以及江湖中人?江湖中人又该如何看待自己?民间江湖是不是一个爱与自由的世界?这些不仅是数千年来一直存在却一直没能得到恰当思考和妥善处理的问题,也是中国民俗学首先遇到的重要问题。我之所以说这些重要问题一直没能得到恰当思考和妥善处理,恰恰是因为以往人们仅凭经验观察来评价江湖中人,许多人同样会站在经验立场上认为,民间江湖当然有爱与自由,因为江湖中人常常爱得轰轰烈烈,他们浪迹江湖也往往显得自由自在。但我要指出的是,这样的经验立场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我的理由需要仿照康德式的排除法来加以说明。 当然,在对民间江湖进行还原分析之前,我必须指出,与中国古代文人的自我定位相比,现代知识阶层与民间江湖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质变。北宋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种说法即使不能概括所有古代文人的想法,至少也可以表明他们“身在江湖、心存魏阙”的主流心态,即江湖的“穷”只是他们不得志和不得已时的暂时状态,庙堂的“达”才是他们不思量自难忘的真正目标,因此,“无论是‘穷’还是‘达’,他们的心中和背后总是站着仕宦的影子,而仕宦也就是科举入仕的文人。文人与仕宦实际上是一币的两面。”可以说,直至近代,古代文人多把自己想象为游离于庙堂和江湖之间,这种社会定位即便暂时低于庙堂却随时准备升入庙堂,因而一定高于江湖。直到现代民俗学的发生才引发了中国现代学者对自己和江湖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或者更应该反过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现代学者对自己和江湖关系的重新定位才催生了中国现代民俗学的诞生。也就是说,只有当现代学者不再把庙堂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以及衡量江湖的尺度时,他们才能重新给自己和江湖定位,才能发现自己也在江湖之中,并且在江湖中重新发现“民”。因此,1918年开始的现代民间文学运动不仅“改变了中国知识分子对民众的基本态度”,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中国现代学者在江湖中的自我定位。“对于多数欧洲学者来说,‘民’是他们要摆脱的对象,是他们的对立面,而对于中国现代学者来说,‘民’是一个被认同和整合的对象。”1919年,李大钊就明确指出:“要想把现代的新文明,从根底输入到社会里面,非把知识阶级与劳工阶级打成一气不可。”因为“我们中国是一个农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他们若是不解放,就是我们国民全体不解放;他们的苦痛,就是我们国民全体的苦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