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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殖民势力相继东渐而来,夷狄称呼还能继续吗?


     
    
     


    王开玺,男,1949年10月10日生,汉族,河北省辛集市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晚清政治史。主要著作有《南国风烟》,《隔膜、冲突与趋同──清代外交礼仪之争透析》,《清通鉴 道光卷》。


     
    
     


    明清相交之际,西方殖民势力相继东渐而来,由于历史的局限,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不了解世大势,只是简单地比较中外文化、思想及伦理道德的差异,将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视为未经孔教化的“化外之夷”,对其充满了鄙夷之感,仍称其为“夷狄”。这是历史的事实,我们完全没有必要隐讳此事,更不会因此而改变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侵略性质。我们只要翻开清代的官方文书档案,其以“夷人”称谓外国人之处随时可见。


    远的姑且不论,我们仅举两例证之。其一,鸦片战争前,林则徐得知英国女王的婚事,并非取决于“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而是“自行选择”的“新闻”后,曾上奏道光帝说:由此可见英国“是固蛮夷人钧叙策伙O之国,犬羊之性,初未知礼义廉耻,又安知君臣上下?”被称为中国近代第一个开眼看世界的林则徐尚且如此,何论其他昏昧之人。


    其二,中国近代经世派著名代表人物魏源,在其成书于1842年8月的《圣武记》和1843年1月的《海国图志》中,皆以“夷”称谓外国。例如“以夷攻夷”,“以夷款夷”,“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等。清政府在与外国打交道时,更是常常有意无意地称之为“夷”,从而引起了以英国为代表的外国人的不满,并与之展开交涉,甚至是战争。1858年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做了如下明确规定:清廷的“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


     
    
     


    1858年10月,英国公使额尔金以北京邸报刊载的上谕中有“夷船闯人天津字样”,显系“背约”为由,照会清廷表示抗议。清钦差大臣桂良一面复照额尔金保证说:“嗣后仍当照约办理”,另一方面要求清廷“将来由军机处发出各件,凡关夷务者,可否伤令毋庸发抄,’填密从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交麻烦。尽管其后清廷在这方面略为谨慎,但成书于1866年10月的有关中外交涉的清官方文件,仍被钦命为《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1867年5月、1880年9月成书的另两部中外交涉的官方文件也仍被分别命名为《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和《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这三朝《始末》皆以夷务命名,说明在中国流传了数千年之久的“华夷之辨”观念,积淀甚深,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清除。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清廷部分官员由于深受传统的“华夷之辨”观念的影响,更主要的是激于当时对日本侵略者的民族义愤,在有关折件文书中,多称日本国为“岛夷”。同年7月,日本新任驻华公使林董就此与清总理衙门展开交涉。


     
    
     


     


    最初,总理衙门“拟查照同治十一年办法,伤传电报房更正补刊”将大事化小,采取软处理政策。但是,林董“以非奉谕旨伤禁,不能惩前毖后,辩论不休”.总理衙门与之函论交涉,“至再至三”。7月22日,总理衙门为此上折、片各一。总理衙门认为:1858年的中英《天津条约》中既已明确规定,无论京城内外,清廷的各类公文,皆不得提书夷字,那么,各级官府和官员行文时,于“文字之间,理宜慎重……岂可视为具文”。“各国事同一律”,对于英国如此,对于日本亦应如此。要求光绪帝降谕“伤下京外各衙门,嗣后一切公文,仍不得提书夷字,以符成约”。当日奉朱批:“依议。”


    至此,清廷各级官员方彻底根绝了以“夷狄”称谓外国人的旧观念。


    编辑: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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