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共有114位状元,江苏就占49位,许多省份剃了光头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1:11:06 老黄说史 newdu 参加讨论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官任能的有效措施,相比之前的用人制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它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给下层民众提供了一条晋升的常规通道。科举始于隋唐,终止于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前后历经1300余年,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大量的理政之才。 科举考试到了明朝渐渐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按照规定的格式行文,是为“八股文”。 殿试第一名,称状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清顺治三年丙戌,举行了第一次甲科考试,清光绪卅一年最后一科。据《清史稿》、《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等载,清朝共开进士举112次,其中有两次分“满榜”和“汉榜”,各榜都有状元。 清朝二百多年间,开考112次,共出现了114位状元。其中,江苏一省就占了49人,浙江紧随其后,共计20人,江浙两省就摘得大半桂冠。余者,安徽9人,山东6人,直隶、广西各4人,江西、福建、湖北 、广东及八旗各 3人,湖南、贵州各2人 ,河南、陕西、四川各1人,其他省份都剃了光头。 (图片来自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