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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学研究的开山之作(4)

另外,王氏还对敦煌郡所属效谷县故城进行了准确定位与复原。我们知道《汉书·地理志》虽指出效谷县本鱼泽障,但具体位置无考。首先,通过文书习语、文书运行的考察,确定鱼泽障的大致方位。如“簿书·61”(出土地点为“敦二十八”(43)简有“入西蒲书一吏马行,鱼泽尉印,十三日起诣府”,此为鱼泽尉诣敦煌的文书,所谓“入西”表明鱼泽必在步广侯官的东部。另有受书文书简曰“万岁扬威燧长许玄受宜禾临介卒张均”,即该文书由宜禾临介卒传递至万岁扬威燧,则宜禾侯官在万岁扬威燧东部,鱼泽更在宜禾侯官之东。其次,借助简牍释文及斯坦因所绘之图,确定鱼泽的准确方位。“烽燧·7”曰:“宜禾郡(当为“部”字)烽第,广汉第一,美稷第二,昆仑第三,鱼泽第四,宜禾第五。”通过上述分析,则此简应是自东向西列举宜禾都尉府所辖五侯官。据斯坦因之图,“敦二十八”之地远在敦煌东北百里处;如鱼泽确系效谷,那么更远在敦煌东北部。另外,亦可见《大清一统志》、《西域图志》、杨守敬《前汉地理志图》甚至唐写本《沙州图经》诸书记载之误。
    在考证效谷故城的同时,王氏还对敦煌郡中部、玉门二都尉府及下属侯官之治所,进行了详细论述。中部都尉府有步广、平望二侯官。首先,通过“烽燧·8”的考释,证明王莽时,步广侯官改名为万岁侯官(44);而《观堂集林·流沙坠简后序》则进一步确定步广侯官之方位。同时,《流沙坠简后序》还论述平望侯官的方位(45)。王氏根据敦二十二乙、敦十九所出“平望青堆燧”、“平望朱爵燧”之简牍,确定了平望侯官的大致辖境。另外,根据敦二十二甲“侯官谨□亭”之简、敦二十二乙“入西书二封,其一中部司马□平望侯官”(即)之简,进一步确认平望侯官的存在。敦二十二乙中,中部司马给平望侯官“入西书二封”,则进一步证明平望侯官的治所当在敦二十二乙之西,可能就是敦二十二甲(46)。关于玉门都尉府所属玉门、大煎都侯官,王氏亦有精彩阐发。他认为,“敦十五甲”出土简牍较多,且沙畹释文中第458简有“玉门侯官”之文,则玉门侯官治所当在此。关于大煎都侯官,根据敦六乙(即凌胡燧)所出简牍“敦煌玉门都尉子光丞年谓大煎都侯……”的记载,则侯官治所即在此凌胡燧;另外,大煎都侯官所辖五燧中,自东向西依次为凌胡、厌胡、广武、步昌、广昌(47)。
    另外,王氏西域南北二道分歧在“楼兰”(48)、玉门关故址考证等方面,也多有新意。限于篇幅,不再引述。
    (三)职官制度。按照职责与权限,汉代边郡职官可以分成行政、军事、屯田、民族事务以及监察等几大系统(49)。王氏在整理简牍文献时,主要集中在边郡边郡军事系统(特别是屯戍组织),如将兵长吏(西域长史)、都尉所辖侯官、烽燧各级别吏员具体情况等等。
    “簿书·1”简曰:“制诏酒泉太守:敦煌郡到戍卒二千人,茭酒泉郡,其假□如品司马以下,与将卒长吏将屯要害处,属太守察地形,依阻险,坚壁垒,远侯望毋。”首先,王氏指出此简所述内容,与《汉书·赵充国传》所记赵充国与辛武贤击先零羌事吻合,时间在西汉神爵元年。《续汉书·百官志》曰:“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因此,所谓将卒长吏,即将兵长史,又名长史,与郡丞职权略同,为郡太守属下统兵之官(50)。东汉永平八年,班超曾为将兵长史(《后汉书·班超传》)。《后汉书·班勇传》有“敦煌太守遣长史索班将千余人屯伊吾”事,则敦煌郡常置此官。后自郡太守独立,更名为“西域长史”。延光二年,汉安帝采纳尚书陈忠建议,以班勇为此官,将兵西屯柳中,领西域诸国。自此开始,东汉一朝不再置西域都护,而以长史行都护职,至汉灵帝时皆连任不绝。又根据“簿书·28”的记载,则魏晋期间亦置此官(51)。
    关于都尉府下属之侯官,王氏亦有论述。根据“烽燧·6”,他指出:“都尉之下各置侯官,以分统其众,亦谓之军侯,亦单谓之侯。”王氏所谓“侯官”主要从都尉府下属机构的角度入手,因此认为“侯官”简称“侯”,可能仍有未妥之处(52);不过,作者将都尉府-侯官-侯燧三级制的职官、职权等方面做了初步总结,仍具有很大参考价值。除此之外,还指出:此简名之“侯”与“斥候”之“侯”也有很大不同。前者侯官之“侯”下有侯丞、造史等属吏;斥候之“侯”仅有侯长、侯史等“斗食”级别的小吏(53)。
    (四)其他。除历史地理、文书制度、职官制度等方面外,王氏的研究成就还体现在烽燧制度、语言文字等方面。
    关于烽燧制度,王氏的探索非常具有启发性。他根据“烽燧·7”的记载,结合出土简牍材料及传世文献,指出:汉简中“熢(烽)”有“蠭”、“蓬”、“”等异体字、“燧”有“”异体字,由此可见,燧指其地而烽指其物,二者意义基本相同。仔细分析,二者仍有诸多不同之处:如烽用火,燧用烟;古代设烽必在高处,晚间举烽上之火,信号(光线)可传达数十里,反之,白昼之时,燧上之烟不易分辨。相同区域燧的数量必然远多于烽的数量,出土的汉简亦可证明此说。徐苹芳先生指出:“他(即王国维)很注意把汉简的内容与敦煌汉代烽燧遗址的情况联系起来,力图恢复汉代烽燧的排列与组织,这是极有见识的”(54)。另外,附录部分,王氏依据斯坦因的报告,绘制“烽燧图表”,为后人的探索提供了极大便利。
    王氏代罗振玉所撰《观堂集林序》指出:“自是尽弃前学,专治经史……又旁治古文字、声韵之学……君之学,实由文字、声韵以考古代之制度、文物,并其立制之所以然。”夫子自道式的阐释,说明王氏将语言文字学作为制度考释的方法或工具。不过,这些考释中仍体现了作者在语言文字学方面的认识与贡献。
    作者对音韵学的认识,“以时可不冒哉牧、监之部其勉于考绩……”(簿书·4)中“冒”字之释是很好的例证。王氏首先认为“冒”即“勖”之省字,又根据《说文》“从力,冒声”的记载,认为“勖”从“冒”得声。随后以《尚书》为例指出,《盘庚篇》“懋建大命”、“予其懋简相尔”,《隶释》所载汉《石经》此文“懋”皆作“勖”(55);《君奭篇》“迪见冒”,马本作“勖”。因为勖、冒、懋、勉均为双声字,所以勖、冒可以通假,而后人读“勖”为“许玉反”必有讹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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