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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学起源问题新论(4)

(二)甲骨文和金文的记事与史学的起源没有直接关系
    甲骨文是刻划在龟甲或兽骨上的上古文字,大量地出现于中国历史上的殷商时代,多为贞卜之辞,其中对贞卜应验内容的记事,对研究殷商历史是珍贵的资料。金文是指上古青铜器上的铭文,至今所发现带有铭文的青铜器,多为殷、周两代之物,以周代的资料更为丰富,其中包含很多的“记言”、记事内容。甲骨卜辞的目的不是记事,其史事内容主要出现于验辞之中,另有一些不属于贞卜的甲骨记事性文字,则为显示功业或荣耀,有如后来的金石铭文。而西周青铜铭文追述祖上功德或记述自己成就,用以显示家族荣耀的宗旨十分明显。因此,甲骨文和金文中的记事,是在完成其制作宗旨的过程中的附带行为,而并无自觉性质,其历史意识十分薄弱,更不具有史学意识。即使西周后期到春秋时期,青铜器铭文的文字增多,记事含量增加,而其中的历史意识仍然远不能与西周初期形成的《大诰》、《酒诰》、《洛诰》等文献相比。
    甲骨卜辞充满蒙昧和迷信,与史学产生的社会文化条件遥不可及,无须多赘。西周金文在年月日已有记录方法的背景下,整体上却或记、或不记,相当随意,无规范可言,反映出其中历史意识的薄弱。青铜器铭文所表达的是记功显德意识,这与反思以往政治得失、汲取经验和教训的历史意识并不相同。其材质和制作方式,适合长久保存,但不便用于传播也不是为了传播,迄今为止,还极少发现西周青铜器载有如同《尚书》之《酒诰》、《多士》那样的政府布告。(17) 可见由于意识上有别,载体材料的选择也很不同,青铜载体的使用不是促进史学产生的途径。当然,金文作为史料,对于考订和研究西周的历史,价值极大,但史料与史学是不同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史学最初产生及初步发展的问题上,起主要促进作用的仍为“殷鉴”意识下保存和整编的那些历史文献。
    甲骨文与金文具有“记事”与“记言”两种叙述方式,与上古史籍的“记言”、“记事”或许有方法上的联系。甲骨卜辞在其记述应验的事件中,面对上帝的威灵,吉凶祸福都要如实面对,(18) 这有助于如实记事理念的形成。金文出于显示功德的目的,未免隐讳负面史事,但作为礼器文字,追述祖上之功德也是带有对祖先神的惶恐虔诚,同样不能随意捏造史事,这对于加强如实记史的理念,也具有积极意义。不过,这只是长期、细微的文化积淀而已,并非直接性的影响。
    (三)中国上古史官与史学的关系
    迄今的史学史著述,论述中国史学的产生,无不牵涉上古的史官问题,但在许多论著中出现思路的偏差,根源一是来自《说文解字》对“史”的解说,二是与职任复杂的“史官”纠缠在一起,此二者实际上联成一气,都未能准确地理解中国上古史官与史学的关系。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对“史”的解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这里“中,正也”当然难以令人信服,于是不同的解读纷纭出现,影响最大的解释是把“中”说成简册,这样,“史”就被视为从事文字工作的文官,或径直地说成负责记录史事的官员。但《说文解字》解说的“史”义,乃为后起,不符合殷商与西周的实际官制。“史”字早在甲骨文中即已出现,兼具后来“事”、“吏”、“使”之义,任何受命办事官员皆可称作“史”官,更重要的是甲骨文“史”字或写作“”,被不少甲骨学家如胡厚宣等解释为田猎与战争中的手持武器者。“史”字的源头既然如此,依据汉代《说文解字》的字型来解说“史”,已经没有意义,因为殷周之“史”就是“吏”,可以是任何受命任职的官员,包括武官在内。
    至于将记录历史的史官与“巫”、“瞽”或祭祀、占卜、星相等活动联系在一起,搞成史官来历的多元化,就愈发模糊不清。其实,后世史官体制的渊源问题,应当结合殷周之间“作册”的职官系统及其演变来探讨,庶几可明晰其本源。
    甲骨文与殷商金文反映出直至商末都有“作册”的官职,作册带有人名的记载很多,如“作册吾”、“作册丰”、“作册宅”、“作册般”等等。“册”肯定是由竹简、木简等书写载体连接一起的文件,殷商既有“作册”官员,那么古文献说“唯殷先人,有册有典”(19),实为可信。但殷商的册、典还不能说是有了正式的历史记录,册、典内容乃是册命、文诰等等政府文书,作册的职责为拟定与宣布册命。周初保留了“作册”这种职官,其职责应为以文字事务服务于周王朝以及诸侯国,包括册命、文书的撰拟。周初王室的作册,常以地位尊崇者担任,西周成康时期的荣伯,地位十分尊贵,《尚书序》、《史记·周本纪》皆记载“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宣布册命为作册之职,故荣伯是以高贵的身份出任周朝的作册。《史记》又载“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20),“作策”即作册,而任作册之职的毕公,有紧紧排列于召公之下的尊贵身份。(21)
    作册与“史”相比,无论殷商还是西周,显然具有较大的专职性质,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官方文书事物,乃以文字性工作从事人世间的行政事务,不同于贞人、巫史的神秘性、神职性职务。而西周政权又建置了史官的系统,与“作册”系统并列。西周“史”官,担任的职责远比作册繁多、庞杂,金文中如史颂鼎记述了史官颂被派出视察基层的“里君”、“百姓”,史密簋记载史官密随军东征,史兽鼎记载史官兽被派出监督工程,其他诸如办理祭祀、随从出游、观天象、做筹算等等,不一而足。
    但值得注意的是:西周初期分化出“内史”职官,进入了作册的职掌系列,成为宣布王命的执行人。周康王时的井侯簋铭文记载“王命荣及内史”向周公旦之子宣布册命封赏,这里内史与尊贵的作册荣伯一起执行此事,表明内史加入了作册的职任。此后,由内史宣布册命屡见于金文,如穆王时虎簋盖铭文:“王乎(呼)入(内)史曰:册命虎”,内史越来越取代作册的职务,使作册逐步退出古代职官制度的舞台,于西周中、晚期从官制中消失。(22)
    内史加入了“作册”职能系列,先是与作册共同或分别担任同一文字性职责,继而逐渐侵蚀、消化了“作册”,是上古史官体系演变的重要一步,取得掌管文书、宣达命令这一职能,此后才演变出记录政务、时事的史官和纂修史书的史官,掌管政府文书则熟知史事,进而担负记史之任,是职务的延伸。必须注意的是:内史职务延伸到记录史事,不是史学产生的原因,而是史学产生的结果,因为只有记录史事成为官方的一种制度化行为,才会将此职任逐步地交给同一类文官去执行,从而产生真正意义的史官。
    《左传》记述春秋时期的史事,多有关于“大史”(或作“太史”)记载时事的事件,“大史”,应当是内史之中地位显贵之人,即取代了“作册”、“作册尹”称谓的官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这是先秦史学史的著名事件,而其中的“南史”之称,独此一处,在所有先秦典籍和所知金文资料中再未出现,历代亦无合理的解释。愚以为“南史”应当是“内史”之讹,如此方合乎上古史官制度演化的逻辑。
    总之,中国上古“史官”的性质和职责复杂多样,其中出现执掌文字性事务到记述史事,中间尚有许多未知环节需要考订,值得进一步研究。但总体的状况,是随着史学的产生才渐渐出现具有记史职能的史官,真正记史、修史的史官制度,即专职的史官和修史机构,更是晚至三国时期才开始设立。因此,不能从所谓的史官制度上探索中国史学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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