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在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的发掘中,常见到一些建筑遗迹有修补、改建和晚期沿用等现象,这些现象反映了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具体形成过程的复杂性,不仅要详细记录,而且也是地层划分过程中需要加以考虑的因素。但总的来说,它们对遗址的地层划分一般无太大影响,只是增加了某些具体操作的难度。对于建筑的修补和改建现象要看其范围及程度,如果仅是局部小范围的,程度也不大,不影响到原来的整体建筑布局,则不一定要从层位上将它们分开。而如果范围广且程度大,特别是使原来的建筑布局发生了改变,则另当别论。有时一层建筑中的局部发生了较大变化,而其他部分长期沿用,那么应该将变化的这部分从层位上分开,即使它与未变化的沿用部分仍能构成一定的布局关系,但二者毕竟不是同时期修建和形成的。至于晚期建筑在修建时利用了一些早期建筑的垫土、墙基等现象也是一种特殊的层位关系,沿用的部分在层位上当然应划归早期地层,但在绘图、文字记录等具体操作时必须要体现出这种沿用关系。 毋庸置疑,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的地层划分难度大,要求也高,尤其在大面积发掘时这一点更加凸显。由于发掘现场现象复杂,很多遗迹的布局关系保存较差,要将同一时期或同一组的建筑遗迹联系起来,着实需要下很大的工夫,有时联系起来的也可能存在差误,将来在资料整理时还要进行细致的疏理和校正工作。但也必须指出,这种地层划分方法反映了此类遗址的堆积特点,符合客观要求,是其他做法所无法取代的。关于这一点还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来进一步讨论。例如,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的堆积过程极为复杂,有时在很短的时间内,甚至是某一天就可能形成若干土质、土色不同的“地层”,如建房时的垫土,昨天垫的土和今天垫的土很可能就不一样,甚至连续倾倒的两车土由于来处不一也可能会不相同。而假设我们不顾此类遗址的堆积特点,不分析具体堆积的成因和过程,在发掘过程中习惯用早期遗址的方法,主要依据土质、土色的变化来分层,结果一个几千或几万立方的遗址堆积可以轻而易举地划出成百上千个地层。且不论划出这么多的地层对错与否,仅要理清它们之间的叠压顺序和统一地层编号就是几无可能的事,如此又依据什么来构建遗址的地层序列呢?可见,这样给遗址划分地层不但没有意义,反而会造成混乱。其根源在于我们对各种堆积的性质和成因认识较为模糊,所划的大量分布不均的“地层”其实是形形色色的建筑垫土,而建筑垫土是建筑基础,性质是遗迹或遗迹的一部分。有些土质、土色相近且分布范围很广的土层堆积实际上也是建筑垫土,它们一般是进行大规模建筑活动时为平整地面而大范围铺垫的基础,是整个建筑群的垫土,也属遗迹,本质上与垫土上的各种建筑遗迹是一体的。尽管这些建筑垫土也有分层现象,但前文已指出,这只反映建筑遗迹自身的建造与结构情况,而与遗址的地层划分无关。如此混淆遗迹与“地层”的关系,最终不仅引起遗址地层序列的完全混乱,而且会将大量建筑垫土即建筑基址当作“地层”清理掉,这虽属无心,但造成的损失却难以挽回。 在采用探方发掘和分区发掘方法的情况下,自然还会涉及地层的统一问题。在同一发掘区内统一地层编号的做法由来已久,其意义不必赘述。不过,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在地层划分时主要是从时代关系和大范围的遗迹布局关系来考虑的,其不像早期遗址那样受到土质、土色和探方的局限,所以划分出的地层本身自然就是统一的地层。因此,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在同一发掘区的发掘过程中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专门的地层统一工作。在资料整理阶段,所谓“统一地层”实际上是对发掘时划分错误的地层进行重新调整的过程。早期遗址若是分区发掘,在各个发掘区不能连接的情况下,不同区的地层编号一般是无法统一的。但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则不同,只要相互间有关遗迹的布局关系能联系起来,或者时代一致,地层的统一就可以进行。因此,当某一区域发掘完毕后,及时进行一次资料的整理工作非常重要。主要是疏理和校正地层,这样可为下一步其他区域的发掘工作提供可靠的参照资料。 三 如何划分遗址地层将直接影响到发掘过程中各种与之相关的具体操作事宜,不过因较为琐碎,且限于篇幅,不能详尽讨论。这里特就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发掘过程中有关田野绘图和出土物收集的一些问题作简要说明。 关于田野绘图,首先是如何将地层划分表现在地层剖面图上的问题。属于同层的当然要写上相同层号,但需要在具体的遗迹及相关堆积上写清楚其性质和遗迹号,这些内容可以写在地层号后面的括号中。如果发掘面积小,也可以将同层中不同的堆积内容划为亚层,不过这种亚层仅是代号而已,并不一定代表时间上先后顺序,而且同样要有必要的文字说明。这样,看前面的层号就可以知道哪些遗迹属于同一层和同一时期,而看后面括号中的内容则又能清楚其具体的性质,如此既易于发掘过程中的操作,也便于日后的资料整理;另外,在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的发掘中,需要绘制大量的遗迹图,这其中又以各层遗迹的平面布局图为要。这个工作最好在发掘过程中及时完成,因为通过一张完整清晰的遗迹布局图很容易发现发掘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予以及时纠正。绘制遗迹平面布局图的工作若做得出色,不仅有助于遗址地层的确认和划分,而且让遗址不同时期建筑布局的演变一目了然。 关于出土物的收集,虽然此类遗址将遗迹划归到地层中,但出土遗物的收集和记录最好还是要按遗迹为单位来进行。这是考虑到在发掘现场有些遗迹的层位归属不一定马上就能确定下来,确定了的也未必完全正确,存在改动的可能。另外,以地层为单位收集和记录出土物也会妨碍将来对具体遗迹的研究。在清理扰乱坑、水渠和渗水坑等遗迹时,则要注意这些遗迹内的堆积有无分层现象,尤其是底部和上部的区别,对不同部位的出土物要做好记录。至于那些暂时不能确定是何遗迹的堆积,其所出器物则只能按地层为单位来收集和记录,但要详细记录位置。还要强调的是,对小件器物和重要标本的记录务必详尽,要有坐标和具体位置的描述。如分别发现于铺砖下和铺砖缝中的两枚钱币,它们与遗迹的关系可能就完全不同,前者是铺砖地面修建之前或修建时丢下的,而后者则可能是该地面使用期间丢进去的,搞清这一点对于判断遗迹的年代以及如何划分层位有时至关重要。 四 按照地层学的基本原理,考古发掘必须要坚持自上而下和由晚及早的顺序原则,但在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的发掘中,这一点有时要特殊对待。 此类遗址的发掘对象主要是各种建筑遗迹,尤以一些大型建筑遗迹为重点,但由于是多层次叠压的遗址,各层被晚期扰动和打破的情况往往非常严重,所以实际上很难发现一个保存较完好的建筑遗迹。如果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由晚及早的顺序分层清理和操作,最后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可能将是一个个破烂不堪、面目全非的遗迹。当然发掘者自己清楚其中缘由,但其他人尤其是将来手捧报告看照片的人很可能就看不懂。因此,我们在发掘时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为了能获取清晰、“完整”的遗迹照片和其他影像资料(这些对于建筑遗址来说特别重要),发掘者完全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方法。如发现一个房子基址的时候,可立即停止对上面打破它的一些坑、沟之类的晚期遗迹的清理,而不惜把周围一些相对较早的堆积先清理掉,目的就是把一个完整的房子基址展现出来,待拍完照片和录像之后再把上面的晚期遗迹清理掉。当然,这种做法不会在发掘过程中贯穿始终,一般要看所发现遗迹的重要程度而定。如今,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在发掘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重要遗迹有时要作保留,将来还会建遗址博物馆来展示它们。那么需要保留的遗迹其完整性和可观性就更为重要了,一个千疮百孔连考古工作者都很难看明白的遗迹,又如何向非专业的观众展示和说明呢?在发掘中注意尽量保持遗迹的完整性总比将来回填重造要好。有人担心不清理上面打破下来的遗迹会影响到下面遗迹年代的判断,实际未必如此。在晚期遗址发掘中,遗迹的年代、性质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建筑材料、建筑风格、出土器物、有关纪年文字以及与其他遗迹的布局关系等多种途径来推定。 总之,考虑到晚期层叠式城市建筑遗址的自身特点以及具体的发掘目标等因素,我们不必始终拘泥于自上而下和由晚及早的考古发掘顺序,“早晚或上下颠倒”的做法有时也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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