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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與疏(2)

歷來學力識力高於同時代一般學人較多者,其提倡“衆人”做的,多與其自身實際所做的有些區别。蓋學力或憑積纍,識力往往靠解悟,實難摹仿。故對那些提倡性的發凡起例言説,解讀要特别謹慎。其對學界的影響(不論接受還是反對)是一回事,其與本人治學取向的異同,或又是一回事。廖平曾説,“教人最忌以己之心得使初學行之”。因爲師之心得,也是“苦思彌久,乃有此境。而欲使初學亦爲能人,豈有此理”!(15)老師當然都希望學生少走彎路,但若提倡的起點太高,也可能反生弊端。章太炎對諸子學那前重後輕的態度轉變,便是一顯例。
    清末民初的學者,多認識到清代漢學的板滯一面(不僅是一般所謂瑣碎考證,更缺乏義理的貫通),而思有所變。道咸以後的“新學”,又偏重義理,有走入“宋學”的傾向。(16)爲糾正這一偏差,章太炎在1909年提出:“甄明理學,此可爲道德之訓言,不足爲真理之歸趣。惟諸子能起近人之廢。”他那時和《國粹學報》不少撰稿人一樣,相當看重周秦諸子學。但章氏初已有所警惕,曾指出:若“提倡者欲令分析至精,而苟弄筆札者,或變爲倡狂無驗之辭”。(17)到其晚年在蘇州辦國學講習會時就注意到,過分强調講究義理的諸子學,在學界的確造成了避實就虚的負面影響,不得不承認“諸子之學,在今日易滋流弊”,只能少講;而其課程設置,則“以經爲最多”,又再三强調讀史的重要。(18)
    治史者都知道提高史識比積纍史料更重要,章太炎就認爲,史家能“素知經術者,則作史爲猶愈”。(19)這是他强調諸子學的立意所在。但他轉變後的態度,便非常像傅斯年以史料學來對抗“著史”的取徑。傅斯年則深知對“義理”的提倡可能導致詮釋與史料的脱節,故亟諱言之。他之所以再三强調駐足於“史料”的階段,就是要防止不客觀。蓋若進入他所謂的“著史”,不僅真需要主觀(即所謂裁斷),也可能主觀到哲學家所謂的“自由王國”(套用字面義),如入無人之境,那時主要的約束就是史家自身,其高下真可能差以千里了。
    對於何者可提倡、何者可自做,傅斯年有着自覺的認識。他後來在反對“史論”時曾説:“在一人著書時,作史論,成一家言,本不無可;然而寫起歷史教科書來,若這樣辦,却是大罪過,因爲這是以‘我’替代史實了。”(20)引申言之,面向衆人而非專家説話,就要適當隱去“自我”;若教後學,當更謹慎。傅先生留下的多數關於史學方法和研究取向的言説,稍成系統者,都是針對後學的,不完全代表他自己的治學取向。而向受關注的《旨趣》一文,也是針對同人特别是後輩同人立言,不必是他本人實際要貫徹的“旨趣”。如果真要瞭解他自己的研究取向,恐怕不僅要看他怎麽説,更要看他怎麽做。(21)
    另一方面,傅斯年非常擔心年輕人被時代流風裹挾而去,所以不免多做矯枉過正的提醒。這類言説,當然也代表他自己的見解。只要弄清他的針對性何在,我們也就知道了他那樣説的意思所在。而且,即使在這類誇張的表述中,他真正傾向的治學取向也不會完全隱去,不時要露出其本來面目,惟較婉轉隱晦,常以脱口而出的方式簡單展現。這樣的表述其實也并不少,尤其在那些不專門針對後學或學術團隊的言説中,我們常能看到傅斯年自己所偏重的治史取向。
    竊以爲,證與疏是傅斯年史學兩個相輔相成的面相。下面即分别考察傅先生針對他人的立言和自身貫徹的研究取向,并盡可能置於當時或更久遠的學術思想語境之中,結合其作意進行深入剖析,以明其對於“疏通”的真意。大體仿效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的做法,第一節是全文的基礎,論證較詳;後面兩節,因其所討論與前節皆有關聯,故相對簡略。(22)
    一 區分於著史的史料學
    傅斯年提出“史學便是史料學”,其實就是要在具體的歷史思考之中,用“史料學”來替代“史學”。這裏面固然有對當時流行的“史學”言説之不滿,可能也隱含着針對那種把“史料學”和“史學”區隔成兩個階段的流行觀念。
    西方19世紀末20世紀初偏於實證的史學主張,基本上已較清楚地認識到史料從產生到存留和流傳過程中的各類問題,討論了很多史料的内部和外部考證的具體方法。但這類史料考證,多被視爲史學之前的准備階段。這方面一個典型的代表,是朗格諾瓦(Ch.V.Langlois)、瑟諾博司(Ch.Seignobos)合著的《史學原論》。(23)該書曾希望,“將來終有一日,凡一切史料關係於上古歷史名著者皆經刊行,皆經鑒定,於是在此類學術領域中,更不須文字鑒定及史原鑒定”,可直接進入研究的階段。(24)
    這幾乎就是把史料學和史學區隔成一先一後兩個不同的獨立門類,前者基本是爲後者作准備。不過,這樣的分工,大體類同章學誠(1738-1801)的見解。章氏固以爲,“整輯排比,謂之史纂;參互搜討,謂之史考;皆非史學”。他把史學分爲“守先待後之故事”和“筆削獨斷之專家”兩個層次,(25)後者顯然更高,且所高不止一籌。由於章學誠頗受民初學界推崇,他的見解可能有助於上述西説在中國的接受。王繩祖後來即將歷史工作分爲“歷史事實的鑒定”和“史文的寫作”兩部分,而前者的意義就在於“供給寫史文的人真實可靠的材料”。(26)
    今日稍嚴謹之史家,很少有人會不經自己鑒别即直接使用經他人“考證”而視爲“可靠”的史料進行撰述。但在當年的思想氛圍下,很多人都接受史料考證是可以“完成”的一步,也只有在這一階段“完成”後,才開始下一階段的工作。即使那些不强調史料考證的獨立、將其説成是初級史學之人,心中實際也將二者區隔開來。
    傅斯年説“史學就是史料學”時,不知是否有意針對這樣的學術氛圍,但他的提法表明,他顯然不贊成把史料考證和史學區隔爲二的做法,而試圖以史料學來涵蓋二者(故其史料學也包括編纂)。前引《史學原論》,多被視爲所謂蘭克史學的代表。由此也可看出,傅斯年與當時西方流行并已傳入中國的蘭克史學,其關係有些微妙,至少不是簡單的接受。(27)
    或可以説,傅斯年所謂“史料學”,就是一種落實在史料之上的新史學。他對此有系列而具體的論證,其具體説法,各有其針對性。而他特别想要凸顯的,則是要區分“史料學”與“著史”(或類今人食洋不化的“歷史編纂學”)。傅先生這方面的想法淵源較早,還在北大讀書的時候,他就説過:“國故的研究是學術上的事,不是文學上的事;國故是材料,不是主義。”(28)以“學術”對應“文學”、以“材料”對應“主義”,雖透出幾分儒林輕視文苑的故見,却也可見以“史料學”對抗“著史”的端倪。
    類似思考的學術背景則可回溯到更早,當年被視爲“文人”的袁枚(1716-1797)曾提出“著述”與“考據”二分之説,而置著述於考據之上。孫星衍(1753-1818)、章學誠、焦循(1763-1820)先後駁之。(29)章學誠雖提倡文史貫通,大體仍站在治經史之學的士人立場以反對袁枚的文士立場。大概章氏自己也特别强調“著述”(以區别於他所謂“史考”),看起來與袁枚的立場最接近,故其抨擊袁枚,出言相當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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