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因而疑问就是,何以设想可能潜在的、神秘的却异常有影响力的往昔实存物--存在--呢?它是什么样子的呢?它怎么成为现实呢?它怎样施加它的影响呢?设法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关注的事情就是:存在并不从故事中产生,更确切地说,并不是故事所被假想的那样,换句话说,并非由故事的历史事实而产生。我的主的感觉(Abba-Sensation)表明故事的有效性和范围要比我们说服我们自己所相信的东西远远小得多。从20世纪70年代早期叙事主义出现以来,到德里达逆向的、抑郁的、非均衡性的叙事主义,我们以某种方式确信故事是确保世界得以传承的东西。众多历史学家仿效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使用这样的观念:一种“想象的共同体”的“同一性”随故事而改变,那样的共同体保持它自身。以大致同样的方式,传记的同一性被认为是我们口授自己所作所为的故事的结果。 但是阿巴乐队的确不包括在与自己有关的亲身经历(story)中,可是我现在认为恰好因为这个,我才被阿巴乐队的纪录片触动。这得出了我的第一个结论:我的Abba感受表明,使我成为我的东西并不是与自己相关的亲身经历,而是在我的过去中,以各种方式驱使和重塑我去改写自己的历史的东西。我认为,在民族层面上这个原则同样有效,使一个民族成为一个民族的东西并不是它自身的历史,而是它的过去以各种方式驱使和重塑它改写自己的历史。 然而,我们在此面临一个问题。一种叙事主义的优点是,它不只是一种关于我们(正如民族、文化或个人)如何建立同一性的理论,还引导我们如何想方设法使诸多生命体或多或少凝聚。这个观念是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经历我们认为有效的故事,而且它们正因为我们所创造的这个体验,倾向于与不断同化的诸多结构相符合。然正如我刚提出的,如果使我成为我的东西(使一个民族成为一个民族)在于,我的过去以各种方式驱使和重塑我去改写自己的历史,那我怎样才能不断地获得最终促使我那样做的经验呢?其次,何以可能这些体验在尚未被其他故事接纳下而存在呢?这就是说,他们如何存在,以及以一种无特征的形式运作并且强烈影响至今呢?最后,我们如何能想象这些保存在头脑中的经年累月的体验呢?它们纹丝不动,并且显然免于沧海桑田的改变。 思考这些问题使我想到我的Ahba感觉完全不是独特的。伊塔罗·加尔文(Italo calvino)作了一个可对比的观察。在其著作《看不见的城市》中,他引发对神秘事实的注意:一个城市、一片景观或一件艺术品可能恰好给予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然而当时你没有足够专注于它们。此外,一位荷兰作家鲁迪·寇斯布吕克(Rudy Kousbroek)注意到这样一种荒诞不经的现象:当你并非有意识地注视着许多风景、城市及艺术品时,你也许非常清楚地看见它们。如寇斯布吕克所言,当你在做其他事情时,它们已在你的记忆中打上印记。⑨ 事实上我早该明白,我的Abba感觉只是一种源自普鲁斯特的伟大作品《追忆似水年华》的悲惨变奏。瓦尔特·本雅明对同一主题作了提纲挈领的刻画:“只有尚未被有意识地和清晰地被经验的东西以及作为一个体验尚未对主体发生的东西能够成为非意愿的记忆(memoire involontaire)的一部分。”⑩ 这种非意愿的记忆怎么充盈呢?我们如何能决定性地对它所包含的内容有所道说呢?为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和修辞学家们交换意见非常有益。因为我们的非意愿的记忆如何被任何事物充盈的问题能被转换为我们如何充实他者的非意愿的记忆的问题。(11) 在我们的记忆中,确切流行的不可靠的主题可以变为另一个问题:在他人毫无察觉中,我们如何把一些事物偷偷嵌入他人的记忆中,这当然是一个反问。亚里士多德确实在他的《修辞学》中谈论到这一主题。叔本华有关“如何正当有理”的趣文同样包含了一些线索。到目前为止,大多关于如何影响他人非意愿的记忆问题的有益讨论受益于荷兰作家卡莱尔·范海伊夫。(12) 正如我所回顾的,范海伊夫在他的文章中试图概述诽谤的艺术。他主要论证的方向是:要真正有力地诽谤某人,你应该竭尽所能掩盖你的行踪。范海伊夫表示这是最重要的,因为你应该始终避免显露你只是因私人的妒忌而报复的印象。为了掩盖你的行踪,范海伊夫推荐两种简单的原则:一是,你应该暗示你所说的诽谤事实是公共意见,而你只是转述罢了。二是,你不应该收集所有关于你要谋害者的诽谤事实,除非在一个莫须有的话题中,你能编造关于他或她的骂名。(13) 所以,如果你试图要诽谤,比方说齐泽菲尔德(Zijderveld)教授、鹿特丹知名的社会学家,你当然能为他最新的著作写评论,并详述他的妄自尊大、虚荣、嫉妒、浅薄,或者他从死者处获得了一个商业出版社。你当然也可以在这篇评论中描述:当周日早晨,他不是去教堂,而是头戴一顶真实的检票员的帽子、在摆弄他的玩具火车时愉快地欢呼。根据范海伊夫所说,这一切不管如何无可反驳,它都可以避免。与其写一份咒骂性的书评,还不如利用一篇涉及完全不同事情的文章来得有效--比方说“存在”--在一项从属的附言中,编造一些关于痴笑的检票员的绯闻。然后它会一针见血,尤其是当你成功地给予这样的印象,即你所说的是公共意见。 如果范海伊夫的诽谤艺术有效,与我相信的一样,它给予了略微的提示:借助何种事物使非意愿的记忆得以被充填。我们相信它所被填充的事物是“公共意见”。更确切地说,裹挟着“公共秘密”的公共意见毫无踪迹,并且没有任何可以识别的源头,它没有在一个脚注中涉及,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并不与我们如何并以什么素材充盈我们的精神之事相关联。 当你思量再三时,这相当奇特:一针见血的事情,换句话说,这些成功进入非意愿的记忆的事情,并不与我们如何塑造我们精神的内在结构相关。如果你获得这样的印象:诽谤齐泽菲尔德的某人与教授有过节,那么这个诬蔑就不起作用。由于诽谤者与某事相关联则诽谤将无效力,因对“某人曾说过它”认识而变得无害。(14) 但恰好相反,正是由于诽谤者在头脑中已经与某事相关联,你才能够记得它。然而你将会以无伤大雅的形式记住它,在这个形式中,“如此这般的某某人对齐泽菲尔德教授别有用心并对他说三道四”。你将在一个谎言的事态中记住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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