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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累说”与古史史料学合理概念的建立(3)

三、“层累说”在解释古史记述资料生成过程中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说“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不是一个解释古史记述资料生成过程的成熟的、真正正确的理论呢?我想从如下六个方面来说明:
    (一)“层累说”在方法上实际上可看成是将源自西方的神话学方法用于中国古代资料问题的一种实验性研究,而类似的神话学研究成果很少有能圆满推及中国个例的情况或可能。于此,我们可以提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前风靡一时的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的名著《结构人类学》⑦,该书的基本理论是主张所有人类思维的深层结构是普同的(universal),有普遍的共同性。于是它通过对希腊神话素材的分析来展现出这样一种关系:林林总总的众多希腊神话故事均可归结为以两个特定“母题”间的对立、转换关系为基础而演变出来的同一故事的不同“版本”。上世纪约七十年代美国汉学家艾兰发表以中国古代传说时期资料为论题的力作《世袭与禅让》,便有意识地借用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在神话分析中使用的这种方法来解释整个中国先秦时期古代传说资料生成的原理⑧。她提出的构成古代中国传说资料生成基础的两个母题就是“世袭”与“传贤”间的对立与转换。这些研究在神话学目标上是有其价值的。但应注意这样一点:艾兰的研究是提出了对现有古史记述资料中故事元素之间的一种逻辑的关系的有价值的认识,但这不完全或不自动等同于对有关故事元素实际发生过程的真实再现。也就是说,她所讲的因故事中逻辑因子的转换而形成不同故事“版本”的过程是对古史的故事元素自身作为概念而运动的一个表述,不等于对这些记述本身作为一个历史事实在真实的历史过程中发生的过程,这是两回事情。顾先生的“层累说”,我认为它在方法上也在相当程度上表现出类同于此。因为“层累说”也首先从原始记述资料中抽出“故事元素”,然后几乎是孤立地、单纯地看待、分析作为概念的“故事元素”的运动,并从“故事元素”自身的运动中体会出一种似乎是“层累地叠加”的这样一种过程。但这离开对真实发生的古史记述资料的生成过程的认知应该还是有相当距离的,在考虑古史史料学原则的要求上,是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的,因为两者意义是不一样的。从根本上说,《古史辨》对古代古史记述资料性质的看法偏于看作“神话”(这一点,只要看顾先生1958年日记中录童书业先生的话说:“《古史辨》有成绩四:一、将古代神话与史实分开……”⑨,就可以有体会),是造成其所有研究的基本方法均有浓厚“神话学”色彩的原因。但简单地、无保留地将中国古史记述资料问题归于“神话学”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即在于这些被研究的古史记述资料其实不完全是神话,而且神话学的宗旨也无法满足古史史料学建设的要求。因此无保留地、简单地、夸张地应用神话学方法处理中国古代古史记述资料生成过程的问题,会泯灭古史学本身的追求。我们可以说顾先生在“层累说”中体现的类似神话学的方法自有其意义,但说成是古史研究中关乎合理的史料学概念的某种结论则还缺乏充分的理据。
    (二)“层累说”的结论与今可知之古史传说资料发生情况的实际关系不符,所概括的资料严重不全。“层累说”为了证成其假说,在讨论中是曾将对其不利的一些事实剔除不论的。在早年只能以文献论文献的方法下,对其弊端殊难辨清。但现在有出土的资料,为我们看清某些问题创造了条件。例如上博简中的《容成氏》,因可确认为战国中期简,有比较确切的生成年代,而其内容上引起我们注意的则是它除了包含有在《左》、《国》等先秦文献乃至《帝系》、《五帝德》这类“高综合性”文献中均有部分表述的古史记述内容外,还包括有另外不同系统的古史记述内容。那就是在该篇所记尧以前有完整名称的八位和据《庄子·胠箧》、《太平御览》、《资治通鉴外记》、《路史》引《六韬》佚文等补足的另外十三位较少见到的古帝王⑩。这很长一段在尧之前的古帝王序列总体以前只见于传世文献《庄子·胠箧》,故向少有人论及。但很显然这是属于一个就素材所涉年代而言远比黄帝传说还要久远的远古人王相续更替的传说,只是出于不同于常见记述的另外的记述系统而已。也就是说,在《容成氏》里,我们看到了明显是出于不同记述系统的古史素材的存在,而且是有较确切的存在年代的。对于这种情况,“层累说”会遇到极大的解释上的困难。因为如果可以把《容成氏》形成的年代看成要早于《五帝德》,那么依照“层累说”的逻辑,《五帝德》所记述的远古帝王世系的内容应多于、前于《容成氏》,但实际情况却恰好相反;《容成氏》所记述的古史内容所涉年代比《五帝德》明显要早得多,元素也多得多。而如果因此反过来将《五帝德》年代提早,那么《五帝德》所记述的古帝王系统就必须被认为出现较早,这又与“层累说”的主张不相容,因为在“层累说”逻辑中,《五帝德》之类高综合性记述资料只能是最晚起的。甚至于即使如林澐先生推测的那样有可能二者是“同时存在”的(11),那对于“层累说”也不能满足和接受,因为既然同时存在的《容成氏》记述的内容已超过了《五帝德》、《帝系》,就不再能将它们的记述完全说成是对已有记述不断叠加的结果。这些问题应该说反映出“层累说”思考中粗糙的地方,而且这看起来好像只是一个逻辑的问题,实际上却同“层累说”对于古史记述资料形成过程的实际并未真正了解和掌握有关。
    另有两件新出土资料对讨论“层累说”也十分重要。一是豳公盨。其虽非经科学发掘所得,但无理由以其为伪器,应是属于西周中期的一件有重要证据价值的器物。它大段记述了禹的故事。这在青铜器铭文中非常少见。它对讨论“层累说”问题的意义就是打破了顾先生早年提出的禹是中国传说时代故事最早元素的假说。顾先生当年认为,传说中早于禹的元素就属于后来叠加上去的,而禹作为一个传说故事元素的发生不会早过西周中期。这是因为他看到记述禹的《诗经》中的材料只能认为是东周的东西,加上酝酿期故上推至西周中期。而现在看到豳公盨本身为西周中期器,所以裘锡圭先生就很鲜明地提出这非常清楚地表明禹的元素的产生要比西周中期早得多,他认为在西周禹已经是个古老的故事了(12)。豳公盨关于禹事迹的记述第一次以确凿证据表明中国古代古史记述内容的生成绝不是从周代才开始的。二是《子羔篇》,作为新获的上博简的材料,其重要性在于它讲到了舜与禹、契、稷这三位三代王朝先祖的关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它明确讲禹、契、稷均做过舜的臣子,但禹、契、稷又皆为“天之子”,也就是感生的。对于这个情节,有分析认为《子羔篇》的记述还不能表明禹、契、稷与其前辈元素即舜之间关系的真实性。因为他们倾向于把《子羔篇》的记法理解成将上述这些先王说成是无父之人。但这一读法可商。我们只需提这样一点,即《子羔篇》关于禹、契、稷等感生的记述与《诗经·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在记述内容上也有感生情节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毛传的解释却是以契因玄鸟而生与述其有父为高辛氏不相抵牾的。在《楚辞·天问》中也是说:“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王逸注:“简狄,帝喾之妃也。”可见《天问》虽也说到“玄鸟生商”故事,但仍提到作为简狄之夫的喾,而且明言喾为商之先祖。所以在古人意识中,感生与以某为父是不相排斥的。如此,《子羔篇》还是可以说明古史记述中禹以前的元素包括舜、鲧、帝喾甚至颛顼等的生成都有可能并不是非常晚的。这对“层累说”当然也是有挑战的。顾先生时代因为无从得见这些资料,应该是导致“层累说”对此类事实作过低估计的原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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