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景观复原的研究主要是对研究区域特定历史时期地表生态系统的复原与重建,其中最主要的是植被系统。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依赖于对采集的古环境学样品的分析,其中最常见的是对孢粉谱的研究,另外对考古遗址浮选的大植物遗存、植硅石等的分析也有助于进行植被景观的复原和重建。但是,在使用这些古环境学样品进行景观复原时,必须充分注意遗址内外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由于遗址内的堆积经过人类的反复扰动,不能直接利用文化堆积中的古环境样品进行景观重建,孢粉分析应选取遗址外的自然地层。浮选的大植物遗存,包括炭化的种子和木炭,本身就是由人类活动所有意或无意带到遗址中,是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对这些遗存的研究应充分考虑到人类在遗址外活动的范围和活动的方式,以GIS为支持的遗址资源域的研究可以为此提供有效的信息。 除了植被的复原之外,对地表土壤历史演变的研究,其中主要是土壤微形态的研究也是进行景观复原的重要手段。土壤微形态研究是在微观上研究土壤的组分、物像及垒结,其主要任务是将显微镜下观察、描述的土壤微形态特征及变化用来说明土壤生成、发育的演变规律,从而解释各种自然力量或人为因素对地层形成过程的影响。一方面,通过对土壤薄片的分析可以从微观上探讨过去的农业、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它反映人类活动特点的信息;另一方面,土壤微形态研究可以从残骸特征推断其成土条件、复原古土壤的发生特征,进而了解从古代的成土条件到现代成土条件的变化和土壤的发育历史(Goldberg and Macphail 2006)。 景观的社会学研究是近年来西方景观考古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几乎涉及到了考古学社会研究的方方面面。实践中,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得以全面开展(Knapp and Ashmore 1999:13-19): 第一,研究文化记忆(cultural memory)的景观考古。景观被看作是记录社会和个体发展史的文化记忆的空间物化形式。在个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反复的利用、阐释、修复、重建,景观不仅被赋予意义并纳入到社会的文化记忆之中,而且文化记忆通过景观的形式而突出了它的延续性(Schama 1995)。土地常常被看作是祖先的遗产,是祖先精神的延续,比如澳洲土著将祖先在同一景观中的活动看作是梦境中再现的内容(Morphy 1995:187),而新几内亚的当地社群则把土地看作是祖先的能量所在(Tilley 1994:58)。这方面的考古学研究关注的是景观被赋予的多重社会文化意义是如何通过时代变迁而被承袭、积累、重述和再现的。 第二,研究社会认同(social identify)的景观考古。人类从事社会文化活动会有意识地选择特定的地点或区域,反过来这些地点或区域本身也会表达和强化已有的社会文化认同。有研究者指出,景观中的一些特殊的“标志物”可能被不同的社会所给予特别的关注,并被赋予重要的社会和文化含义(Bradley 1993:26)。这些重要的景观标志物或景观区域或者具有视觉上的凸出效果,或者是重要的生态区交界地带,也有可能是过去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地区,既有可能为凸显的自然地貌,如山峰、河谷等,也有可能是高大的人工建筑,如神庙、祭坛等。重要的是,它们的作用都在于强化既定的文化和社会结构中的空间认知和社会认同。比如,全世界范围内都广泛关注的岩画研究就是一个实例,它们常常分布于生态区交界地带且同时视域开阔的地区,既是自然生态景观的分界线,同时也是不同文化和社会群体的活动边界线(Bradley 1991; 1997)。再比如对分布于世界各地高大的人工古迹(monument)的研究表明一些视觉显著的地点在营建大型建筑之前就已经被当地社群标识为重要的“圣地”(sacred place)(Bradley 1997)。因此,重要的自然景观标志和社会的文化认同在相当程度上是融为一体的,而这方面的景观考古研究关注的正是不同社会的文化认同如何体现在不同的自然景物上,以及二者之间的互动如何构建出了独特的社会和文化景观的概念。 第三,研究社会秩序(social order)的景观考古。任何人类社会都有自身文化结构中的空间秩序,同样不同文化结构中的景观概念也有其相应的社会秩序。所不同的是,从考古学的研究方法上看,对人类社会空间秩序的研究常常是聚落考古学的重要内容,而从景观的角度研究社会秩序主要是探讨景观形态的多样性与构建不同类型的社会秩序之间的互动关系。比如特定文化结构中不同的自然景观形态与性别、年龄、身份、族群等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划分和维系社会生产生活、组织结构、分层分化等方面的作用。例如性别考古学研究中考察特定的景观特征与性别图像或符号之间的联系,以及按照性别划分的景观区域与资源控制之间的关系等(Schmidt 1997; Jackson 1990)。而社会复杂化研究中,多样化的景观形态对人类空间位移产生了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直接关系到了早期国家对人口、资源、生产、信仰等的控制,例如海洋运输在希腊青铜时代的迈锡尼文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Bevan forthcoming)。除此之外,我们常常谈到的聚落与墓地、不同等级的聚落与墓地在地貌景观选择上的差异等也属于这方面的内容。而如果不同的景观特征与特定社会秩序结构之间构成了系统的联系,那么也就形成了景观考古学中所谓的“嵌套式景观”(nested landscape)或景观的“嵌套式特征”(nested feature)(Bender et al.1997),这正是景观反映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 第四,研究社会变迁(social transformation)的景观考古。无论是文化记忆、社会认同还是社会秩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景观考古同样关心社会和文化的变迁。从考古学的角度看,景观是长时段的人类活动的载体,代表了一定时空范围内稳定的社会和文化的综合体,因此景观的文化属性具有连续性和累积性的特点,而景观含义的变迁正是这种稳定结构的变化。导致变化的原因可能来自两个方面:环境的变化,如河流改道、海平面上升等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和景观结构的自然基础;社会的变化,如人口迁徙、社会动荡等改变了原有社会的组织和结构。很多情况下,景观变化背后的原因非常复杂,可能是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而正因为景观概念上的综合性的特征,其变化很可能预示着整个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的变迁。例如,有研究者指出农业社会的起源与景观的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Fuller and Qin 2009)。从这个意义上讲,景观成为考察社会历史变迁的重要视角。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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