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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史研究和当代史学的新走向”笔谈——情感表达:情感史的主要研究面向(2)


    二 情感史研究的若干事例
    雷迪本人以“情感主义”(sentimentalism)为切入点,研究启蒙时代及法国大革命时期人们情感表达方式的变化及其意义。沙龙、共济会、咖啡馆等情感避难所的出现,是人们避免情感痛苦,追求情感自由的表现。人们在日记、通信、演讲中表露出对情感自由的向往,报纸刊物以及私人发行的小册子也在这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呼吁情感真挚(sincerity)、拒绝伪善成为人们在情感表达方面的基本要求。这种情感表达方式并不仅限于小说、戏剧等文学创作,而是成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上升为一种政治上的“美德”。罗伯斯庇尔早在1789年竞选三级会议代表期间,就提出当选议员的人必须是情感真挚、愿意为公众利益献身的人[威廉·雷迪:《从历史角度反思现代欧洲的金钱与自由观》(William M.Reddy,Money and liberty in Modern Europe:A Critique of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剑桥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38页]。罗伯斯庇尔的这个看法并非是他个人一时的心血来潮,这与“情感主义”自启蒙时代以来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有关。
    法国大革命期间要求人们情感真挚,更多的是把情感当作一种政治工具。指责革命的对象情感不真挚,就成为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真挚的情感来自美德,而不真挚的情感自然就来自于“恶”,这样一来,把贵族指责为仇敌也就有了合理性[威廉·雷迪:“情感主义及其消褪:情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所扮演的角色”(William Reddy,"Sentimentalism and Its Erasure:The Role of Emotions in the Era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现代史杂志》(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第72卷第1期(2000年3月),第127页]。罗伯斯庇尔等人的指责,使民众开始燃起对贵族的仇恨。雅各宾派所信奉的是,正确的政治行为出自于人们的慷慨与同情等自然的情感,这些情感使人们一方面对暴君与不公正充满了愤恨,同时又心甘情愿地自我牺牲。残酷的政策是必须的,因为有些人对革命不真诚,仅有服从是不够的,还必须立法强制人们心甘情愿地忠诚。而且,真诚的自然情感必须是强烈的,情感不真挚的人由于缺乏激烈的情感而容易背叛革命。因此,那些不真诚支持革命的人就是邪恶的“怪物”(威廉·雷迪:“情感主义及其消褪:情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所扮演的角色”,第143页)。这样一来,恐怖政策的出台也就在所难免。当整个社会处于激情状态的时候,任何个人也无力阻挡革命一步步走向激进。
    传统观点在解释法国大革命的暴力与恐怖问题时,大都流于抽象表述。在这些空泛的概念背后,人们的真实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缺失情感因素的分析,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就很难被理解。更重要的是,情感并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生理机能的结果,无论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体验,还是人们的情感表达,都是他与外部世界联系与互动的结果。法国大革命期间,人们相信情感真挚是道德高尚的表现,情感发挥了无以复加的政治作用。但热月政变之后,这种情感表达方式遭到质疑,人们意识到追求真挚的情感,以此作为政治工具而构建的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困扰。在特定背景下,情感真挚反而给公共秩序带来巨大危害,这促使人们认识到一切公共的情感诉求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威廉·雷迪:“情感主义及其消褪:情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所扮演的角色”,第147页)。
    情感因素的引入,促使学界重新反思一些传统的学术定见。比如雷迪曾经使用大量法庭原始记录,分析19世纪法国人的情感表达状况,以此挑战学界传统上对工业社会的所谓“定性”分析,即这是一个理性的、遵从了契约精神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社会。这里不妨介绍雷迪所研究的一个案例[威廉·雷迪:“情感自由:情感人类学视野下的政治与历史”(William Reddy,"Emotional Liberty:Politics and History in the Anthropology of Emotions",《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第14卷第2期(1995年5月),第275~276页]。1840年,距巴黎西南部大约2英里的一个名为莫冬(Meudon)的村庄里,有一位叫尼古拉·玛利·乔古(Nicolas Marie Gogue)的小伙子迎娶了邻村的一个叫帕勒米尔·德兹里·皮卡尔(Palmyre Desiree Picard)的姑娘。与新郎一样,新娘的家里也经营着酿造葡萄酒的作坊,并在自家开了一个小酒馆。两家可以说是门当户对。孰料婚礼第二天,新郎逢人就说新娘婚前与别人私通,并且已经怀孕两个月了。根据警察的调查记录,他至少跟他的两个亲戚说过这样的话:“我以为自己走进了鲜花盛开的花园,但这里却是杂草丛生之地。”新郎的父亲认为这场麻烦始于婚礼当天,乔古看到他的新娘与一个名叫纪尧姆的家伙眉来眼去。纪尧姆曾在新娘家的作坊里干活,也是来她家喝酒的常客。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乔古所说的话,构成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妻子进行言语侮辱的事实。不久,整个村庄里的人都知道他时常侮辱打骂妻子,妻子开始与他分床睡,他们两个人已经不住在一起的事也搞得尽人皆知。几个月后,乔古更加变本加厉地对待他的妻子,揪住她的头发殴打她,把她从床上拎到地上。有一次甚至还试图掐死她,她大声呼救,多亏几个邻居闻声来到卧室,她才得以活命。警察的调查记录显示,新娘的脖子与腿上都有伤痕。妻子第二天返回母亲家居住,并诉至法院要求分居。当时法国的法律不允许离婚,但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分居。这位妻子向法院起诉丈夫要求分居时,他丈夫的种种行为包括虐待、殴打等,显然使她得到了更多的法律支持。警察记录还显示,因为妻子怀孕了,所以乔古殴打她的行为更加恶劣。法院根据她身上的伤痕,几个村民的证言,以及新郎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妻子进行言语侮辱等事实,很快判决两人分居。
    在本案的14位证人中,有13位证人,包括新娘的母亲与新郎的父亲,都没有在证言中提到事情的起因。但警察在记录中推断乔古是对的,姑娘在举行婚礼时的确有孕在身。新娘的哥哥在证词中说,这两个人在婚礼当夜开始争吵,几乎没有来得及发生什么亲密行为。但无论乔古说的是对是错,在婚礼第三天,他的父亲严厉训斥了乔古,告诫他要“管住你自己的舌头”,并让他向妻子与岳母道歉。乔古跪在地上,痛苦流涕地请这两人原谅,他的妻子接受了他的道歉。但几天之后,乔古还是忍不住发脾气,又开始到处宣扬妻子婚前与人私通并怀孕的丑事。新郎的父亲在法庭调查的证词中,指责儿子的岳母在婚礼后还让纪尧姆来家里喝酒,这更加激怒了他的儿子,使他失去了控制自己的能力,如果他的妻子与岳母能够有所收敛,他本来是可以很快恢复理智的。
    这个案例中的14位证人,没有任何人提及新娘的做法是对还是错,因为说这样的话会构成对新娘的公开侮辱,证人都极力避免评价她的德性。乔古的父亲与叔叔虽然没有明说,但根据他们的证言可以推断,他们认为新娘是否婚前与人私通这件事,与本案关系不大。重要的是,乔古必须保护他妻子的名声,即使他妻子不值得他这么做,因为这么做其实是在保护他自己的名誉。他应该以最好的方式处理这件事情。乔古的父亲与叔叔没有指责新娘婚前与人私通,但却对她坚持起诉分居异常气愤,认为她应该把对新郎的伤害降到最低,给丈夫一个保护名誉的机会。于是,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变成了乔古应该设法不要表达出这些疯狂的嫉妒、痛苦与愤怒等情感,他不应该逢人就说什么“我以为自己走进了鲜花盛开的花园,但这里却是杂草丛生之地”。有人甚至作证说,他有一次对他妻子说:“要不是你怀孕了,我一定会杀了你。”这样的情感表达违背了邻里乡亲所能接受的情感表达准则,连乔古的家人也认为他没有好好控制自己的情感,这个错误的结果是使他自己与家族的名誉受损。在乔古的家人看来,他内心深处的嫉妒与痛苦等情感体验是次要的,关键是要控制自己的情感表达,人在表达自己的情感时必须符合这个社会的情感表达准则。
    雷迪的这番分析,无疑使19世纪的法国社会增加了层次感。传统观点认为,处于工业社会的法国,个人主义、市场社会盛行,尤其是《民法典》颁布以后,法国社会充满“契约精神”,人们根据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逐利,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开始成为最具实质意义的社会关系准则。雷迪的研究表明追求经济利益只是一个空泛的概念,传统的重视名誉的人情社会依然存在。与《民法典》相对应的,还有一个“看不见的法典”(the invisible code)发挥着强大的作用,雷迪有时把它称作“名誉法典”(the code of honor)[威廉·雷迪:《看不见的法典:大革命后法国的名誉与情感(1814-1848)》(The Invisible Code:Honor and Sentiment in Postrevolutionary France,1814-1848),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这个隐形的名誉法典,对个人的情感表达具有特别强大的影响力,引导人们做出价值判断,并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人们对离婚的真正原因三缄其口。乔古的家人所抱怨的,是他没有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感,导致自己与家族的名誉受损。只有那些深刻理解名誉法典、善于控制情感的人,才能符合这个社会的情感表达准则。根据法庭证词不难看出,乔古的父亲与叔叔就明白如何在婚姻之外找到“鲜花盛开的花园”,只要乔古别这么死心眼儿。事实上,“看不见的法典”要求人们对妻子与人私通这件事必须保持沉默,但却助长了人们期待不那么纯洁的情感,特别是使年轻人对情感无所期待,这种失望情绪又反过来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威廉·雷迪:“情感自由:情感人类学视野下的政治与历史”,第277页)。芭芭拉·罗森宛恩曾经质疑雷迪研究的这些个案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个社会不同群体的情感状态。然而,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雷迪的情感史研究,无疑大大丰富了对这一时期法国社会的认识。
    伊彦·普兰普尔的研究也对学界认识情感表达的意义不无启发。他从医疗史角度入手,研究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苏俄(联)士兵的情感变化,认为某些情感词汇在历史档案中消失的情况,并不意味着这种情感就不存在了。苏联官方档案中允许谈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士兵在战场上表露的恐惧情感,这种记录为十月革命增加了合法性。但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官方记录中,几乎没有出现“恐惧”这样的字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士兵的恐惧情感的消失。伊彦·普兰普尔在医疗记录中发现患病士兵的人数大量增加,证明这种情感在军队中的普遍性,只是这种恐惧无法进入官方档案记载(妮克·尤斯塔斯等:“对话《美国历史评论》:情感史研究”,第1528页)。可见,情感表达对理解这个社会的权力运作与权力争斗至为关键。
    以上情感史研究的几个案例表明,情感表达是最基本的社会交流方式,情感是一切历史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情感史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研究情感体验与情感表达之间的张力来解读社会的权力关系、组织结构与文化特征。正如伊彦·普兰普尔所言:“情感表达从来都不是单纯地描述个人的内心体验,必须把它和外部的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来理解。”(妮克·尤斯塔斯等:“对话《美国历史评论》:情感史研究”,第1504页)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一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包含着情感因素,个人或团体是否表达他们的情感,如何表达情感,为什么表达以及何时、何地、向谁表达情感,甚至故意表达与真实的内心情感体验相反的情感等,这些都是情感史家所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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