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新史学”的民族主义指向一:写民族-国家发展进化的历史 历史书写主体及其书写内容的界定,是判断某一史学本质最根本的依据。历史书写的主体就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但是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人,对有没有历史主体以及历史主体是什么,有着不同的观点,所以对历史主体的判定反映了人们的认识水平以及人们的阶级立场。20世纪初年的新史学家是如何界定这个问题的呢? 梁启超的《中国史叙论》、《新史学》被认为是“新史学”的开山与奠基之作。在《新史学》中,梁启超对历史性质进行了三个层次的界定,第一个层次为“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即新史学以进化现象为书写内容,划清了与旧史一治一乱循环史观的界限,他认为:“进化者,往而不返者也,进而无极者也。凡学问之属于此类者,谓之历史学。”(35)在这个问题上,章太炎表达了相同的见解:“管、庄、韩三子,皆深识进化之理,是乃所谓良史者也。因是求之,则达于廓氏、斯氏、葛氏之说,庶几不远矣。”(36)曾鲲化也指出:“近世以来,英国大哲学家达尔文、斯宾塞等,阐发天演公理,曰‘社会者,经岁月而愈复杂者也;人智者,经复杂而愈进化者也。’余谓历史学之精神,亦以此为根据地。”(37)新史学书写进化现象在时人已成共识。 历史是叙述进化现象的,那么是叙述谁的进化?构成这历史的主体是谁呢?梁启超对史学界定的第二个层次回答了这个问题:“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38)这里的“人群”也就是人类社会。如果说梁启超的“人群”还有一些古色古香的味道,更多的人则进行了直接地表述,“以广义言之,则天体之运行,地势之变迁,与夫一切动植物之类族辨种,胥属于历史之学科。以狭义言之,则观察人间社会进化之现象而已”(39)。“故历史者,以人类社会进化之现象为范围”(40)。在一些教科书的叙论或序中,也有同样的界定:“历史者,考究社会人类进化之阶级及法则者也。”(41)由此可知,学人们已经自觉地以人本主义的观念界定历史主体,历史主体不是神,也不是绝对精神,而回归到人类社会这一广阔现实的领域。 人类社会或者“人群”的进化是有阶段性的,包括了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也就是可以进一步确指的。在梁启超对史学进行界定时,就将“人群”具体到他所处的当下时空,“人群”即“人种”已经发展到“民族”阶段。他曾明晰地表述了人种进化的历程,并如此来定义“历史”:“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舍人种则无历史。何以故?历史生于人群,而人之所以能群,必其于内焉有所结,于外焉有所排,是即种界之所由起也。故始焉自结其家族以排他家族,继焉自结其乡族以排他乡族,继焉自结其部族以排他部族,部族终焉自结其国族以排他国族。此实数千年世界历史经过之阶级,而今日则国族相结相排之时代也。”他进而总结道:“故夫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所以盛衰兴亡之故者,是历史之精神也。”(42)由此可知,就梁启超所处的当下阶段来讲,人类社会的组织单位是“民族-国家”,人种已发展到了“国族”的阶段。这里“国族”就是“民族”,成为历史的主体,民族进化发展的历程成为历史叙写的内容。在20世纪初年,由于时人刚刚接触到有关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的知识,他们并不能明确区分“种族”和“民族”,通常是两者混用。 “人群”直接指“民族”,在梁启超同一篇文章中就可以得到验证。他说:“史也者,非记一人一姓之事也,将以一述民族之运动、变迁、进化、堕落,而明其原因结果也。”(43)在《中国史叙论》中,他强调“民族为历史之主脑,势不可以其难于分析而置之不论”(44);在其《〈史记·匈奴传〉戎狄名义考》中,他同样界定道:“史者,所以记一民族之发达进化及其与他民族之竞争交涉,故必深明各民族之位置,然后其交涉发达乃可得而言。”(45)在更多情况下,他会在“民族”之前加上“中国”或“中华”两个词,这时“人群”又成了“汉民族”。梁启超提出这些理论概念以后不久,就又开始了新的探索。以1903年为界,他摒弃“一民族一国家”的局限,开始“大民族主义”的呐喊。但更多的人却接过了他前此的衣钵,同样以民族作为历史主体来定义历史,“普通所言历史者实不过地球各国国民华离破碎之现象,而细观之,实不过各当国中最有势力之一民族飞扬活动之现象。故以最狭义言之,实不过民族之历史”(46)。邓实也认为历史就是“叙述一群一族进化之现象者也,非为陈人塑偶像也,非为一姓作家谱也”(47)。刘成禺论证说:“夫所重乎历史者,重其能述一种民族中一团体一分子之原理、其苗裔繁衍之情况,描写祖国惠彼后人,使生爱种之遐心也;逆叙一种民族中已去事实、将来影响,足以扩充吾种之条例、代画保种之良策也。”所以,“史学者,考究人种进化之顺序及法则之学也,非属形势上之证迹而为社会中之生活。史学于社会,舍人种进化之顺序及法则,别无可言也”(48)。傅岳棻的《西洋历史教科书》也认为:“历史者何?记载人种之生存竞争而已。有人种,然后有历史,无人种,则无以为历史。人种固历史之主要也。”他还为“西史”下了一个定义:“夫人类进化,以全国全种为准,而历史以表其全国全种进化之现象为界。则断之曰:西史者,泰西全国全种进化之鉴,靡不可也。”(49)通过西方历史的考察,傅岳棻强调写作民族-国家史的必要性:“历史固以人类进化为范围者也,然人类进化,当合全国全种以较其差率。若但以一部分及少数人观察之,则泰西今日宏达之士,未必远胜希腊柏阿诸儒……则以全国全种之人群,乘时际势,相激相竞,相摩相荡,相输相衍,而智慧、才力、道德俱臻进步,而占最高之位置也。”(50) 有的革命派知识分子有着更为爽快的表述:“历史者,叙民族之进化,导后来之发达者也。中国者,汉族之中国也。”(51)“中国历史者,汉族统治之历史,而非一人之家谱。故叙事专叙民族盛衰之原因,而于一人之事,多从略焉。”(52) 正是在理论上有这样一些认识及随之而来的史学实践,特别是革命派知识分子的推动,出现了《中国人种考》、《中国民族权力消长史》、《中国民族志》、《中国民族的过去与未来》、《黄史》等一批研究汉民族历史的论文论著,一些历史教科书也声称是以汉民族为本位进行的历史编纂,这样导致20世纪初年出现了一个研究汉民族史的高潮,用以作为排满革命的宣传,为建立汉民族-国家服务。而梁启超、蒋智由等的“民族”则更多地是针对当时侵略中国的西方民族,他们相继写了《新史学·历史与人种之关系》、《论世界民族竞争之大势》、《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国人种考》等论文论著,力图把民族-国家的历史叙事引导到立宪救亡的道路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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