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间,东北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在辽宁省西丰县执中村西北一里余的小山岗上,发现了一处汉代古墓群,发掘存留下来的墓葬63座,出土文物13850余件。①最初的发掘者认为这是一处属于匈奴文化系统的古墓群。②但这一结论不断遭到质疑,批评者又提出乌桓说、③夫余说、④鲜卑说⑤。诸说各有短长,迄无定论。鉴于相关问题的重要性及以上有利条件,笔者以下尝试对西岔沟墓地族属这一学界难题提出新的解说。 一、研究史回顾 最早论及西岔沟古墓群族属的孙守道先生判定其为匈奴遗存,主要的证据有两方面:其一是时空线索,“这一墓地的基本时代是相当于武帝到昭帝时期,它的上限在武帝之前,它的下限有可能到宣帝初期”,而“根据史书记载,汉初匈奴‘诸左方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东,接秽貊、朝鲜’,西丰一地无疑被包括在内。至宣帝本始二年(前72)遣五将军领兵十万骑出塞,匈奴远遁,自是‘匈奴遂衰耗’,西岔沟墓地的下限及其被弃置,也约当此时。”其二则是遗址所反映的游牧经济面貌。 “匈奴说”提出不久,即遭到质疑。曾庸在《辽宁西丰西岔沟古墓群为乌桓文化遗迹论》一文中全面否定了匈奴说的立论基础。首先“西汉时匈奴的东境是否远及于此实不能不使人发生怀疑……从地理位置来说,若把今西丰都划入到匈奴左部,那么和匈奴紧接的不是东胡而只能是濊族了,将东胡置于何地呢?……西汉时从武帝开始不断对匈奴施加军事压力,使匈奴人活动地区不得不有所转移。例如元狩四年(前119)时,‘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接着是在元封六年(前105)以后不久,‘单于益西北,左方兵直云中,右方兵直酒泉、敦煌’……我们假定匈奴在其强盛的时候曾经达到今辽宁东北,可是到元封六年以后就无论如何不会在这里了。也就是说西岔沟遗物的年代下限应到元封六年为止,然而不可解释的事实是它的年代一直到西汉晚期,从这样来看这个假定是难成立的”。其次,就游牧经济而言,在这一带的游牧民族除了匈奴还有东胡。第三,西岔沟墓地出土文物与中国内蒙古以及蒙古、前苏联两国匈奴遗址或墓中出土的文物有显著差异。 曾文在批驳“匈奴说”的同时,替代提出“乌桓说”。其证据也是两个方面:其一,根据《汉书》记载,公元前78年“辽东乌桓反,以中郎将范明友为渡辽将军……击之”。应劭曰:“当渡辽水往击之,故以渡辽为官号。”据此判断西汉时期乌桓人疆域“东境应在今辽河以东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今辽宁省的北部和东北部”,西丰正处在这一地区。其二,西岔沟墓地的文化内涵,与史料记载的乌桓有相同之处,包括:(1)西岔沟所出铜铁制品相当多,与《后汉书·乌桓传》所载“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相合;(2)西岔沟出土的铁制长剑、木柄长矛具地方特色,与匈奴不同;(3)西岔沟出土的玉石、琉璃饰物相当多,符合《后汉书·乌桓传》乌桓妇女头上“饰以金碧,犹中国有冠、步摇”;(4)西岔沟出土的陶纺轮较多,与《后汉书·乌桓传》所载妇女“能刺韦作文绣,织缕毡毼”相符合;(5)从整个西岔沟出土文物的特征来看它所反映的是一种游牧民族文化,但还兼营农业,而据文献记载,在匈奴、鲜卑、乌桓中,只有乌桓是以游牧为主的同时还兼营一部分农业。 由于20世纪60年代整个北方地区的考古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因此上述讨论均缺乏深入的横向比较,虽然提出了结论,但证据还不够充分。到1984年,又有两篇专论或涉及西岔沟墓地族属的论文发表。一是田耘《西岔沟古墓群族属问题浅析》。⑥该文将西岔沟墓地与典型匈奴遗存(内蒙古准格尔旗西沟畔、伊克昭盟东胜县补洞沟以及苏联外贝加尔和蒙古发现的匈奴墓)、鲜卑遗存(完工、扎赉诺尔、舍根、北票房身村)相比较,发现彼此之间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既否定了“匈奴说”,也否定了“乌桓说”。同时,田文又提出“夫余说”,其证据仍然从时空线索及文化面貌两方面入手:其一,《汉书·地理志》载:“北隙乌桓、夫余”,则汉之辽东、玄菟郡地当恰好插入二者之间,故曰“隙”地,其意辽东郡东北之西岔沟墓地当属夫余。又据《三国志·东夷传》,公孙度称雄辽东,“时句丽鲜卑强,度以夫余在二虏之间,妻以宗女”,根据考古发现的汉代遗存,西汉时期的鲜卑大体分布在今西拉木伦河以北,辽宁西北部、内蒙古的奈曼旗,吉林的通榆、洮安至黑龙江省的大兴安岭地区;高句丽的分布地域,其西北界大体在辉发河、柳河一线。那么鲜卑、高句丽中间的宽阔地带自然非夫余莫属了。其二,从文化面貌看,西岔沟墓地与西团山文化有一定联系,出土的触角式剑剑柄与桦甸西荒山墓葬基本相同,剑首做柱状穿环的铜柄铁剑,形制与榆树老河深中层出土的相同,铁环首刀亦近似。由于西团山文化、桦甸西荒山墓葬、榆树老河深中层均被学界与夫余文化相联系,特别是榆树老河深中层已基本被确定为东汉时期的夫余墓葬遗存,由此,作者把西岔沟墓地归为夫余遗存。 然而田文的论断不能说没有问题,首先“北隙乌桓、夫余”的“隙”是否能释为“插入二者之间”恐有疑问,《汉书·地理志》该句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隙,际也。”《汉语大字典》释“隙”为连接之意,⑦都说明其与《史记·货殖列传》所云“燕……北邻乌桓、夫余”是一个意思。至于田文所引《三国志·东夷传》的相关记载“度以夫余在二虏之间”,恐怕理解为政治意义较比地理位置更为可信,何况此已是东汉末的事了,用东汉末的记载解说西汉的历史,其证据意义也不能不令人怀疑。至于考古学上的误解,已有下述考古学者指出。 1984年发表的另一篇涉及西岔沟墓地族属问题的论文是张锡瑛的《试论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的“触角式”剑》。⑧文章从所谓“触角式”剑的典型特征“触角式”柄首的出现与传播入手,最后论及西岔沟墓地的族属。该文的结论为“乌桓说”,其中重要的工作是指出:“1978年在吉林省通榆县兴隆山发现古墓,内出陶壶、鸣镝外,还有金耳饰,发掘者说:‘出土的金耳饰、陶壶和辽宁西丰西岔沟出土的金丝或银丝的穿珠扭环饰和涂朱磨光长颈陶壶一样,其他如铜铃、铜饰件和珠饰等也颇为相近。’通榆兴隆山墓的族属发掘者定为鲜卑族是可信的,鲜卑与乌桓都属东胡族,其物质文化相同是当然的事。”然而,由于非文章主旨,相关论证远不够深入。而且,乌桓与鲜卑的物质文化相似到什么程度?通榆兴隆山墓地是否是鲜卑遗存?都还存在着疑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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