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经济形态理论领域,葛先生认为,五种生产方式学说,“确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根据”,“有关五种生产方式学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说的很多”。他认为,马克思的古代社会演进思想应该表述为:原始东方共有制(亚细亚的生产方式)→过渡到奴隶制未切实支配生产的时期(以小农民经济和独立手工业为经济基础的时期)→再过渡到农奴制已切实支配生产的生产方式(19)。这一总结是在大批判的语境下得出的,但看得出,葛先生是努力从学术学理出发的。 葛先生的史学理论研究,与现实状况的关系非常密切,总是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许多人可能并不认同他的观点或结论,但学者们都承认,他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缜密的分析能力、真诚的学术态度,为史学理论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三、中国思想史研究 葛懋春先生又是中国思想史研究专家。思想史的一般理论方法、先秦诸子、五四时期思想思潮,是他集中研究的三个领域。 (一)主张批判继承创新,反对“抽象继承法”。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围绕如何继承哲学遗产、文学遗产,如何古为今用,展开了一场方法论的讨论。葛懋春与庞朴先生一起参加了讨论。当时,冯友兰先生提出“抽象继承法”的著名命题,葛懋春、庞朴先生则提出“批判继承创新”说来相克。回顾“鲁春龙”当年的文章,虽不免有以马克思主义大帽子压人的意味,但总体看,学理性还是第一位的。而且,就学理本身的真理性而言,我们不能不说,“鲁春龙”的观点更加圆融,对于今天的文化建设,依然具有借鉴意义。他们提出:“对文化遗产采取批判继承的方法,是为了创立新的文化体系。”“批判地审查和批判地吸收,都是为了创新。有了对历史遗产的批判地审查,就便于批判地吸收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而批判地吸收了一切有益的东西,就便于创立新的文化。”“不继承就不能创新;同样的,不创新也完不成继承。”他们的结论是:批判、继承、创新,是文化发展中三个不可分割的环节,也是把人类文化推向前进的三个不可缺少的环节,“而批判态度,则是继承、创新的前提、基础和核心”(20)。这一观点,与当今的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完全一致,可以说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特别是其中对“创新”的突出与强调,极其鲜活。 葛懋春与庞朴先生还采用与冯友兰先生商榷的形式,非常深入细腻地讨论了所谓“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通观他们的文章,核心论点在于论定,所谓“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无非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资产阶级人权思想,是一种具有全人类形式的思想,但在内容上,却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等等,无不具有“人类性”的外貌,内囊却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性。总之,将思想、制度或组织,赋予所谓“普遍性形式”,无非是用假象掩盖真相(21)。这一时期,葛懋春与庞朴先生连续向冯友兰出击(22),虽有特定的现实背景,但确实表现了非常优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才华,结论也是站得住脚的。笔者以为,前两年理论界讨论所谓“普世价值”,其界域依然未出当年鲁春龙的命题。可以说,对于“普遍形式思想”的辨析,最为充分地体现了葛先生的思想风采。 1963年,山东大学历史系中国思想史研讨班,曾就历史文化思想遗产批判继承问题至少进行了两次专门讨论。讨论的问题包括:对毛泽东主席关于古代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方针应如何理解?怎样区分古人思想遗产中的封建性糟粕和民主性精华?思想发展的继承性和阶级社会中思想体系的阶级性的关系,等等。葛先生是讨论中的要角。他的相关思想,对深化讨论有促进,也在讨论中深化(23)。 (二)反对将孔子思想现代化,细微辨析墨家的非儒、反孔思想。必须反对把古人的思想现代化,这是葛先生的一个重要思想,也是他具体运用历史主义原则的一个生动体现。他认为,在孔子研究中,存在着很严重的将孔子思想现代化的问题。例如有人说,孔子的“仁的思想是一种忘我的、无私的、积极奋发的精神”。还有人说,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说法,是主张“取消私有制”。有人说孔子主张“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主张走群众路线。有人把孔子描绘为高举“平等”、“博爱”、“人道主义”大旗的资产阶级民主战士。葛先生指出,上述做法,“是一种名义上把孔子奉为教主而实际上把孔子当做玩偶的‘托古改制’”。他说:“历史上的孔子是悲剧里的英雄,而这些思想家们手里再现的孔子,则成了笑剧里的丑角。”(24)笔者认为,目前孔子、儒学乃至整个国学研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将古人现代化。 早在1959年北京大学进修期间,葛先生为参加山东孔子讨论会就撰写了《试论孔子天道观》一文,对郭沫若关于孔子天道观的评价提出异议,分析了孔子天道观尊天和疑天的思想矛盾与根源。“文革”结束后,葛先生进一步提出,孔子的哲学体系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上持有先验论的观点,但孔子的教学实践以“学而知之”为指导,以多见、多闻等感性活动为知识的源泉,注重力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在先秦认识论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5)。这一论断,是对“四人帮”“评法批儒”运动的拨乱反正,是最早以科学态度重新评价孔子的重要论文之一。 葛先生还运用深厚的文献学考证功夫证明,非儒、反孔口号是墨子后学明确提出的。非儒反孔作为墨家的新纲领,大体是在墨子死后,儒、墨两家思想对立激化的时候,墨子后学为突出反儒需要而提出的。非儒反孔在墨子时代根本没有成为思想辩论的主题,也没有被墨子单独列为治国政纲。因为儒学、孔子思想在墨子时代的影响还没有后来那样大,它既没有成为战国各国统治者奉行的统治思想,更没有占据独尊的统治地位。墨子没有必要把非儒反孔口号单独列为主要政纲(26)。葛先生这一结论,完全得之于文本辨析,不仅具有坚实的史料支撑,而且表现出娴熟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的特征。 (三)肯定秦惠王,重评商鞅。“文革”期间,江青等人抱着影射史学的阴暗政治目的,大赞商鞅,大批秦惠王,将秦惠王杀害商鞅说成是奴隶主贵族的反攻倒算。葛先生则撰文提出,秦惠王是维护商鞅变法的,是地主阶级政治代表,不是奴隶主贵族复辟派。惠王虽然排斥过法家商鞅,但并没有破坏商鞅制定的法制,也没有起用反对商鞅变法的旧贵族代表人物。他杀商鞅,既不是反对法制,也不是为了扶植旧贵族,而是为了防止商鞅夺取王权。他说:“惠王杀害商鞅,虽然使秦国失去一个有才干的政治家,但在客观上却加强了以惠王为首的封建专制。”因此,这是地主阶级内部君主和重臣之间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根本不是什么地主与奴隶主、法家与儒家的复辟和反复辟斗争。由于杀商鞅为后来继续推行法制、扩大秦国势力创造了政治条件,所以不能抹杀秦惠王的历史作用(27)。 葛先生深刻揭露商鞅对农民的残暴性,以细腻的文本梳理证明,商鞅变法后的秦国不是什么农民的乐园,而是地主压榨农民的地狱。新兴封建制所带来的生产发展的成果,完全被地主阶级窃夺了(28)。所以,杀商鞅其实符合当时农民的心愿,大快人心。他更进一步深刻地指出:“商鞅法治的基本原则,所以一直能为两千多年的剥削阶级所奉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主张镇压劳动人民,保护私有制,维护地主阶级对农民的统治。”(29)这一结论,可谓振聋发聩,令人油然而生通透之感。 (四)揭批胡适,评析五四时期思想与思潮。20世纪50年代,葛先生不仅是揭批胡适的重要推手,而且还亲自撰写揭批文章。他与庞朴认为,胡适思想的特点,在于以庸俗进化论来冒充科学进化论,利用科学进化论关于普遍联系的观念,用非本质联系代替本质联系,认为发展只是量的增减,抹杀矛盾斗争的发展动力(30)。60年代,葛先生进一步对“问题与主义论战”进行研究,认为这场论战的中心问题,是“中国问题要不要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通过革命道路来解决,实质上也就是中国是不是应该以俄为师、走十月革命的道路”(31)。可谓抓住了问题的根本。其实,这一根本问题,由于立场不同,至今也存在严重的观点对立。葛先生完全站在李大钊的立场,对胡适的相关论点逐一予以批驳。 与揭批胡适的文章相比,他与人合作批判张东荪的文章,文本分析性更强、哲学思辨意味更重。他们认为,张东荪哲学是中外古今的主观唯心论和不可知论的杂拌,“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大资产阶级麻醉、欺骗中国人民的工具”(32),可谓特定时代的烙印非常强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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