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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者对中国史学的研究探要(4)

以上论述了《史学原论》在默证限度上的自相矛盾以及张文的谬误,但并非主张默证方法可以随意使用,其运用确实需要有条件、有限制地掌握。对于默证运用的条件和规范,可以初步归纳为以下几条:
    (1)默证的应用需要面对一定时段、一定范围内的所有文献和资料,应具备视域的整体性。对视域内的各种文献、资料,又必须做出准确的梳理和鉴定,因而难度很大。对视域的整体范围和具体文献的把握,都须力求不出遗漏和偏差。
    (2)默证方法不能代替直接相应文献史料的详确解析,当相应文献的解析能够得出结论之时,默证最多仅仅起到辅助作用,但也可能失效。例如笔者考辨章学诚之史德观念,认为其中不含有如实记述历史的思想,主要基于对章氏《史德》一文的解析,特别是指出“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一语,乃理学家朱熹“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22)的翻版。随即指出《史德》以及章学诚的所有撰著,都没有明确主张直书实录的论述(23),而这个默证仅起辅助作用。但将顾颉刚等人没有回应张荫麟的现象作为口实,而不去审核张文是否正确,则是违规的默证方法。
    (3)以默证提出对相应问题质疑,是完全可行的方法,但得出确定结论,则须审慎,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甚至稍不规范的默证,也具有提出质疑的合理性,例如对于顾颉刚没有回应张荫麟之文,可以提出顾颉刚是否理屈词穷的质疑,但不能得出定论,因为还有另外的可能性。顾颉刚将张文收录于《古史辨》,则凸显了另外可能性的判断取向。
    (4)默证方法是由提出质疑起始,随着史料开发与研讨深化,逐步得出结论或者放弃怀疑,这是动态的进程,体现辩证逻辑的特征。用其他方法研究复杂的历史难题,也常如此,但不若默证方法典型和明显。在提出质疑而结论未定的阶段,应由论辩的对方负责举证释疑,随着研讨的开展,如果没有确切证据可以释疑,却有符合质疑指向的新证据、新疑点,则相应结论的得出就逐步明朗。
    总之,默证是一种推动历史研究深入发展、提倡理性思考的方法,完全否定默证法的使用,乃是一种提倡盲从、维护迷信的观念。
    三 张荫麟等人信古议论的要害
    张荫麟称顾颉刚疑古考辨的默证是“根本方法之谬误”(24),即使搁置我们以上的论述,仅就顾颉刚的研究方法而言,默证也不是他根本的研究方法。顾颉刚的史学方法,主要是对史事和文献做循流溯源的考察,即胡适所言的“历史演进方法”,默证乃处于附属的地位。但反观张荫麟等人反驳疑古考辨做出的议论,才真有“根本方法之谬误”性质的要害。
    张文的要害,是无视历史和历史文化的发展演进,以后代的社会体制、文化观念想象上古的历史状况,甚至随意挑选后代的个别事例,虚妄假设,强行比拟。上文我们剖析了张文反驳顾颉刚关于《诗经》等不载尧舜问题的三个质问,而张文接下来还有一段文字:
    呜呼,假设不幸而唐以前之载籍荡然无存,吾侪依顾氏之方法,从《唐诗三百首》、《大唐创业起居注》、《唐文汇选》等书中求唐以前之史实,则文、景、光武之事迹,其非后人“层累地造成”者几希矣!
    这种对默证方法的攻讦,完全是建立在虚妄假设的基础之上,而且不顾历史文化的实际发展状况。两晋南北朝时期,虽然社会常常动荡,但传统史学则迅速发展,官方、私家皆重视史学,历史著述层出不穷。该时《汉书》的研治成为显学,东汉史的撰述也十分兴盛,南朝范晔著《后汉书》,并不因其人罪涉谋反而被查禁,所谓假设唐之前载籍“荡然无存”,是决不可能之事。此其一。倘若真有惊天灾难使载籍“荡然无存”,那必定是中国文化的大断裂,《唐诗三百首》、《大唐创业起居注》、《唐文汇选》等等恐怕不会出现,甚至也就不会在20世纪20年代出现“古史辨派”和张荫麟这样的史家,一切无从谈起。此其二。如果唐以前文献“荡然无存”,后世再产生文、景、光武之传说,一定与真实的历史大相径庭,还真的就成为“层累地造成”的伪史!此其三。由此可见,张文的议论是何等荒唐和无效。
    张文多次采取将后世之事比拟上古的方法,哗众取宠,以售其欺,如上文我们批评过的拿南朝齐梁时期诗句讲究平仄音律强加于《诗经》,亦属此类,这还是比较容易辨识者。而有些比拟手段,其错谬则比较隐蔽。例如顾颉刚发现“《左传》上所说的‘陶唐氏、有虞氏’,乃夏代时的二国……在《左传》上,舜没有姚姓,虞不言舜胤,尧没有唐号,唐亦不言尧后,或犹保存得一点唐、虞二国的本相”(25),因而怀疑“唐尧”、“虞舜”的说法也是后起的,不可据信。张文反驳说:
    夏代之有陶唐、有虞二国,毫不害尧之为唐帝、舜之为虞帝。夫刘邦之有天下也名汉,而刘?之据粤也名南汉;李渊之有天下也名唐,而徐知诰之篡吴也名南唐。吾侪其可因南汉、南唐为后周之二国,遂谓汉唐非刘邦、李渊之朝名乎……顾氏此处之误,亦因误用默证。
    这段议论的思路,仍然是无视历史的演进,用后代的王朝之国混淆了商周之前所谓的“国”。我们知道,无论南汉、南唐,其命名都是借助已有的兴盛朝代来自我张扬,相类似的情况甚多,周代、尤其是汉代之后几为普遍现象。而商周以前的上古时期有没有这种通例?这是张荫麟不应不解答的问题。上古之所谓“陶唐氏”、“有虞氏”、“有扈氏”等等,今日视之不过是众多部族而已。不同的部族不大可能有相同的名称,即使从一个部族分开的各个支派,历史上也大多会改变名称。因此,张荫麟的议论是缺乏理据的。
    顾颉刚治学的特点是特别注重历史的演进,“层累造成”的理念就是要揭发以后世之事想象上古造成的讹误,如果与之辩论的论敌,仍然充满漠视历史演进的议论,只能令其鄙视。笔者认为,撰写论文并非完全排斥比拟的手法,但比拟乃是一种修辞方式,在有确切论据得出结论的前提下,用某种比拟把问题讲得更加清晰,是可以的,但决不应当用比拟的修辞方式充当论据。细读张文,用跨时代的比拟充当论据的现象比比皆是,此乃真正的“根本方法之谬误”。
    张文以及众多的反驳“古史辨派”论著,基本上不能为自己的信古主张找出确切的证据,而是不断地在顾颉刚等人的文章中寻求瑕疵,这是问题的又一要害。在疑古和反对疑古的论辩中,到底哪一派负有正面举证的责任?道理也是相当浅显,例如在尧、舜、禹事迹是否真实的问题上,顾颉刚等已经指出诸多疑点,信古者应当列举证据证明其人其事的存在。但吊诡的是,聪明的信古者总是想方设法逃避举证责任,仅仅指责疑古者方法不当或证据不足,如同张文的思路。这如同两人辩论是否有鬼魂存在,相信鬼魂的人指责不信鬼的人还有许多地方没去考查,不能说就没有鬼,而他自己却不肯担当展出一鬼或拿出真凭实据的责任。当然,也有无知因而无畏的信古者试图证明尧、舜、禹等事迹的存在,而其议论都是逻辑混乱加上牵强附会,并无例外。
    由于研讨内容的复杂和广泛,由于上古史料的缺乏,由于上古文献史料的含义往往模糊,任何学者的解说都可能出现偏差,任何学者搜集史料都可能有所疏漏,因而顾颉刚等人的议论和判断并非无瑕可击。于是,那场论辩给人的印象是“古史辨派”确有讹误,其证据也不充分,大是大非的问题就此被搅成一池浑水。将之澄清,需要进行认真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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