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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史馆”土地债务类档案的史料价值

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史馆”)藏档中有“土地债务类”一种,档案件数多,内容丰富,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对清代社会经济史和社会史的研究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就个人所知,略作论述。
    一、土地债务类档案的庋藏与整理
    清朝对民间命案的审查处理,一般先由州县衙门审理,然后将审问记录报告知府;知府转报行省按察司,由按察使、巡抚提出审查意见,写成题本,报告中央刑部;刑部再把断案意见呈报皇帝,由皇帝作出裁决,由内阁刑科给事中抄出朱批,公布施行。刑部、皇帝若认为案情有疑点,或认为拟刑不当,则驳回刑部或省里重新审理或草拟判词。在案子判处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录--题本,由内阁刑科给事中负责存档。所以在清代档案里保存有许多命案审判记录。命案发生的原因很多,有土地纠纷、商务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宗族和家庭纠纷、盗窃、斗殴,等等,其中以土地债务纠纷造成的最多。
    清朝土地债务命案题本档案原藏内阁大库,今贮存“一史馆”。该馆将所藏全部清代档案分成74大类,即74个全宗,土地债务类题本档属内阁全宗刑科题本类。这类档案庋藏丰富, 以万计数, 如乾隆朝多达58000余件,嘉庆朝有32000多件。
    这一类型档案,逐渐引起学术界的注意和重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于60年代上半期组织学者去“一史馆”查阅资料,并与该馆合作,将乾隆朝土地债务类题本翻检一过,抄录了大量材料,汇编成《清代地租剥削形态》、《清代土地占有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两种资料集,已由中华书局于1982年、1988年先后出版,还有第三种资料集的编辑,以及该所学者利用这些资料写成的研究性专著。我对这类档案资料颇有兴趣,于八十年代上半期多次去“一史馆”查阅该项档案,并四次组织南开大学历史系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按照我拟订的阅览提纲,将嘉庆朝土地债务类题本全部检阅一遍,同时与“一史馆”合作,抄录了数百万字资料,拟编辑《清代社会生活史档案资料选编》,公诸同好。“一史馆”朱金甫研究员、宋秀元先生与我合作,做了不少的工作。山东大学历史系的教师对该项档案同样倾注了精力,他们在“一史馆”阅览道光朝土地债务类题本,利用有关资料从事清史论著的写作。另据了解,海峡两岸的学者正在进行合作,从事一项清史课题的研究,土地债务类的刑科题本将是他们重要的史料来源。
    事实表明,藏量丰富的“一史馆”《内阁全宗·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档案资料,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已开始被学者利用,以资料性和研究性成果面世,这种成绩现时虽还不能说很大,相信日后会发展开来。
    二、档案内容
    记录命案而形成的土地债务类档案,往往把涉及诉讼双方以及见证人的身份(功名、官职、平民、佃户、雇工、贱民、旗民、僧道等),土地占有状况(数量、买卖、典当、找赎、田价),土地经营方式和租佃关系(自营或出租、租佃双方身份、地租形态及地租量、平常关系),雇佣关系(东伙双方身份、雇工类型、工价、日常关系),主奴关系(家主身份、奴婢类型、身价、来源),借贷关系,官民关系,被压迫、被剥削者的反抗意识、活动和结局,交待得比较清楚,给后人留下了关于清人社会经济生活和社会结构的资料。基于这类档案的特点,我在“一史馆”查阅时设计了搜集资料提纲,并在阅览中,根据档案内容的实际情况,不断予以总结、修改,终于形成下列内容的调查要点:
    (一)地主、佃农及其相互关系
    (1)土地转移与占有状况
    A.买卖土地(价格、数量、中人、过割、税契、找赎)
    B.典当土地
    C.强占、投献土地
    D.土地占有状况(数量、来源)
    (2)土地出租和剥削形态
    A.土地出租
    B.劳役租、实物租、货币租、附租、转租、押租与永佃制
    C.逼租、增租与撤佃
    D.地主经济状况
    E.佃农经济状况
    (3)主佃社会地位
    A.地主类型:贵族、官僚、绅衿、平民、集团(祠堂、寺院)
    B.佃农类型:一般佃农、佃仆
    C.实际上的地位
    D.法律上的地位
    (4)农民与地主的矛盾斗争
    A.要求减租
    B.反对增租夺佃
    C.反对逼租
    D.反对官府代替地主催租
    (二)东家、伙计及其相互关系
    (1)农业雇佣经济
    A.农业雇主及其经营状况:生产品种、规模、雇工人数、经济状况
    B.农业雇工及其经济、家庭生活
    (2)手工业雇佣经济
    A.手工业雇主及其经营状况:生产类型、规模、雇工人数、经济状况
    B.手工工匠及其经济、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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