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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多重面向、日常性与生命史

物质文化的主角,是布罗代尔《物质文明》第一卷论述的主体:食品、衣着、住房、技术、货币等,换句话说,是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物及围绕物而形成的经济、社会、文化过程。在这部著作中,日常生活被赋予重要的地位。该书第一卷书名中的“日常的”(quotidienne)一词,英译本直接译为“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通过并列使用“物质文明”与“日常生活”,布罗代尔曲折表达了他对这两个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物质文明与日常生活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从布罗代尔的物质文明研究谈起
    历史学者对物质文化的讨论,在布罗代尔动笔撰写《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卷,顾良、施康强译,三联书店,1992-1993年,以下简称《物质文明》)第一卷时就已发其端。这部书于1967问世,名为《物质文明与资本主义》,书名中的第一个关键词“物质文明”(civilisation matérielle),英文对译就是“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
    布罗代尔撰写这部著作的最初契机,来自20世纪50年代他的导师费弗尔的邀请。费弗尔邀请布罗代尔合撰一部两卷本的1400-1800年欧洲史,他自己撰写思想与信仰部分,而布罗代尔撰写物质文化部分。这个计划因费弗尔于1956年病逝而搁浅,但布罗代尔还是花费了近20年时间,勉力完成了费弗尔交付的任务,其成果就是最终于1979年完成的《物质文明》一书。
    现在看来,布罗代尔对物质文化的处理,只不过是这部视野恢弘的巨著的一个组成部分。有趣的是,衣、食、住、行问题与资本主义发展通常被视为经济的组成部分,在布罗代尔的笔下却被作为与经济并列的对象予以把握。其主要原因在于作者把经济界定为市场经济;而物质文明“代表尚未成形的那种半经济活动,即自给自足经济以及近距离的物物交换和劳务交换”(《物质文明》第一卷,第20页)。在这种意义上说,市场介入与否,是区分经济与物质文明的主要依据。这种定义和当下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是有区别的。在我们看来,市场介入与否,当然是讨论物质文化中的重要因素,但绝非最重要的或是唯一的因素。
    物质文化的主角,是布罗代尔《物质文明》第一卷论述的主体:食品、衣着、住房、技术、货币等,换句话说,是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物及围绕物而形成的经济、社会、文化过程。在这部著作中,日常生活被赋予重要的地位。该书第一卷书名中的“日常的”(quotidienne)一词,英译本直接译为“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通过并列使用“物质文明”与“日常生活”,布罗代尔曲折表达了他对这两个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物质文明与日常生活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布罗代尔对物质文化的研究,代表了试图超越经济分析,将物还原到日常生活当中,从不那么工具性的角度,重新把握人、物的关系的一种努力。在这种意义上说,我们实际上是布罗代尔的追随者。布罗代尔对15至18世纪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的探讨,始终都没有把自己限定于经济史,对社会关系和文化领域的考察,贯穿于《物质文明》全书三卷。因此,至少从意向上说,以物为中心,打通经济史、社会史与文化史,进而把握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布罗代尔可以说是一个先行者。
    之所以强调从意向上说,是因为布罗代尔对物质文化的探讨,侧重把握的是物的经济和社会面向,对这个概念中标榜的文化面向,其实较少触及。费弗尔毕生关注心态史,但布罗代尔对心态史兴趣不大,这也体现在这部著作中。英国文化史学家伯克曾评论说,本书对文明的处理,类似于历史地理学者处理文化区的方法,侧重关注的是跨文化区之间的商品交换。对文化史研究中非常重要的象征问题,本书基本上没有触及(Peter Burke, The French Historical Revolution, 2nd edition, Cambridge: Polity, 2015, pp. 54-55)。
    物的经济、社会与文化面向
    当然,在学科专业化大行其道之前,人为设置的专业领域尚未构成画地为牢式的障碍。19世纪到20世纪前期的社会思想家,比如马克思、韦伯、桑巴特等,都没有将自身囿于某个专业的一隅之地。他们在探讨经济问题的过程中,经常联系到社会、文化,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讨论,韦伯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关系的诠释,桑巴特对奢侈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解,都是经典的事例。凡勃伦对奢侈消费与社会区隔的研究,为后来的经济人类学、经济社会学、制度经济学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这些近代社会学奠基人,为讨论物的不同面向及这些面向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灵感来源。
    今天我们对经济、社会、文化诸领域关系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人类学尤其是经济人类学的研究。经济人类学对物质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只需举几个例子就够了。马林诺夫斯基对南太平洋马辛地区库拉交易的研究,把库拉交易与社会声望的追逐乃至人观的建构联系起来。礼物,这个介于经济、社会、文化的交叉地带的“物”,从莫斯《礼物》一书问世以来,就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经典课题。20世纪中叶,波兰尼提出“嵌入性”(embeddedness)和“制度化”(institutedness)概念,认为经济仅仅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所有经济问题都不可避免地被置入经济性、非经济性的制度当中,这划清了实质论经济人类学与形式论经济人类学之间的界限,阐述了物的经济面向与社会文化面向之间的关系。波兰尼对早期贸易的讨论,构成了布罗代尔在探讨市场经济时无法回避的问题(Karl Polanyi, Conrad M. Arensberg, and Harry W. Pearson, eds., Trade & Market in the Early Empires, Chicago: Gateway, 1971;《物质文明》第二卷,第228-232页)。在当代人类学家与社会思想家的笔下,消费不仅是一个人的需求被满足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区隔的建构过程,一个商品被重新赋予意义的“生产”过程,经济行为、社会关系与文化意涵成为同一行为的不同侧面。
    人类学、社会学对经济行为的分析,为历史学者探讨历史上的经济问题提供了理论灵感。像在其他诸多领域一样,法国年鉴派史学家在这方面也作出了先驱性的卓越贡献。杜比对7至12世纪欧洲经济发展的讨论、勒高夫对中世纪天主教经济伦理的讨论和罗什对近代早期法国消费问题的研究,都是有趣而重要的例证(Georges Duby, The Early Growth of the European Economy, trans. Howard B.Clarke, Ithaca: Cornell UP, 1974;雅克·勒高夫:《钱袋与永生:中世纪的经济与宗教》,周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达尼埃尔·罗什:《平常事情的历史》,吴鼐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英美的重要社会史学者,也进行了类似的精深的研究,我们可以举出汤普森对18世纪参与面包骚乱的民众的经济公正观的探讨、列维对16世纪意大利一个小镇土地市场与亲属关系的讨论、戴维斯对16世纪法国礼物问题的探讨、古列维奇对中世纪的财富观与劳动观的讨论等作为这一方面的有力证据(爱德华·汤普森:《共有的习俗》,沈汉、王加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6-277页;Giovanni Levi, Inheriting Power: The Story of an Exorcist, trans. Lydia Cochrane, Chicago: Univ. of Chicago Press, 1988; Natalie Zemon Davis, The Gift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 Oxford: Oxford UP, 2000; 古列维奇:《中世纪文化范畴》,庞玉洁、李学智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尽管这些研究没有标榜物质文化一语,但它们都触及在历史上流通的各种物事的不同面向,为思考物质文化史提供了有趣的思路。
    笔者在研究生学习阶段,接受的主要是社会经济史训练,后来又从事社会文化史研究,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一直
    思考如何打通经济史、社会史与文化史。通过研习经济人类学和欧洲社会文化史论著,笔者逐渐认识到,我们或许可以以经济过程诸环节(即物的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为基本线索,结合与每一环节相关的社会关系与意义体系,对经济过程、社会关系与意义体系进行串联。图1就是在上述思路的基础上勾勒出来的。笔者希望借助这个框架,把握经济、社会、文化三者的互动方式与形态,为日后对物质文化史的研究提供一个宏观的分析框架。
    从本质上说,经济过程是人与资源的结合过程,在此过程中,从自然环境中采集的资源经过加工,转变成为劳动产品,而产品再经由分配、交换环节,进入消费环节,从而完成从生产至消费的周期。这个过程的主角就是物。从生产到消费,物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同时被赋予不同的名称,如产品、礼物、商品、贡赋等。这个周期本身,在不同的时空中,可能包括不同的环节。有的物经过生产环节后,无需进行分配与交换,直接进入消费环节(如自给自足形态下的劳动产品)。有的物在生产之后、消费之前,仅涉及分配或交换环节。不过尽管存在各种特例,只要稍作调整,图1足以概括历史上常见的经济过程。
    作为人与资源相结合的产物,物从生产到消费,始终离不开人的参与和干预,始终是在某种社会关系下进行的。鲁滨逊这个极端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碰到的,而且即使在这个特例中,也存在某种简单的社会关系:救出星期五之后,在鲁滨逊与星期五之间,就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关系。这里的社会关系这个概念,是在广义上被使用的:不同等级的政治组织(从部落、国家到帝国)都被视为某种社会关系的存在形态。
    与此同时,这个以物为中心的经由社会关系介入、干预的经济过程,本身与文化象征和意义体系也密不可分。从物的生产到消费,尤其是这个过程的关键环节(象征人类学所谓的“阈限”,如农业活动中的生产与收获环节),充斥着象征操弄与仪式表演。因此,不妨说,以物为中心的经济过程,不仅拥有自身的“社会生活”,也拥有自身的“象征生活”。正是经济过程、社会关系与意义体系之间的互动,构成了物质文化的主体内容(参见表1)。
    在生产环节,这个人与资源结合的关键环节,社会关系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在少数情形下,生产活动才由个人独立完成。在家庭内部,围绕生产的进行,出现某种劳动分工,如性别分工,中国传统时代“男耕女织”的性别意象就是一例。在超家庭层面,由于生产资料获取方式的不同,形成不同的生产关系,其中围绕土地所有权主体和土地的使用方式,形成不同的土地制度,如租佃地主制、经营地主制和乡族土地所有制。在家庭与家庭之间,因劳动的组合,形成各种换工和互助关系,华北一些地区盛行的搭套就是一个例子(张思:《近代华北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6年)。在不少文化中,生产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仪式表演非常频繁、密集的一个领域,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弗雷泽《金枝》与马林诺夫斯基《珊瑚园及其巫术》(Coral Gardens and Their Magic)两部经典曾详细论述过的各种丰产仪式。同时,围绕劳动本身,不同社会也出现对劳动的不同评价和态度,这些劳动观往往与社会分类有关。在古代中国,与此相关的分类是“四民”分类观。在印欧文明影响下的地区,则是由教士、骑士与农民构成的三分法社会观,这是杜比的代表作《三个等级》(The Three Orders)探讨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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