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埃尔·布尔迪厄的工作是什么?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http://www.newdu.com 2024/10/31 06:10:11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布尔迪厄的工作可以这样笼统地来描述:不断尝试在理论上克服具有社会理论特征的对立性,系统地阐述对社会生活的反观性探讨。这个工作的中心是三个基本概念:“习性”(habitus)、“资本”(capital)、“场”(field)。 习性这个概念在布尔迪厄的实践理论中占据着中心地位,他的实践理论试图超越两种理论之间的对立,其中的一种理论把实践仅仅看作是构成性的,诸如现象学这样的方法论和本体论的个人主义;而另一种理论则把实践看作是被构成性的,如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和涂尔干的追随者们的结构机能主义。布尔迪厄认为社会生活应被看作是结构、性情(disposition)和行为共同构成的交互作用,通过这一交互作用,社会结构和这些结构的具体化的(因而也是处于某种境遇之中的)知识,生产出了对行为具有持久影响的定向性,这些定向性反过来又构成了社会结构。因此,这些定向性同时既是“构造性结构”,又是“被构造的结构”;它们形成了社会实践,也被社会实践所形成。然而,实践并不是以态度研究的方式,直接从那些定向性中得到的,而是来自于即兴创作的过程,这一即兴创作过程反过来也是由文化上的定向性、个人轨迹和玩社会交互作用游戏能力所构成的。 这种被构成的、即兴创作的能力,就是布尔迪厄所谓的“习性”。布尔迪厄把习性描绘成一个普遍的生成组合体系,这些生成组合既有持久性(被铭写在社会的自我建构中),又可以互换位置,从一个场转换到另一个场,在无意识的层面上起作用,在一个被构成的可能性的空间中发生,而这些可能性是由物质条件和运作中的场的交叉部分来界定的。习性既是主体间性的,又是行动中的个人的构成性的场所;习性是一个性情的体系,这一体系既客观,又主观。这样,被构成的习性就是结构与行为、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动力学的交叉点。运用这样一个习性的概念使得布尔迪厄能够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行动者的行为:一方面行动者的行为是客观上同等的、有规律的东西,然而它却又不是规则的产物;另一方面,行动者的行为又可以通过有意识的理性来分析。 布尔迪厄的习性概念涉及的是有关知识的基本资源,这是人们作为生活于某种特定的文化或亚文化群的一员而获取的。因而,习性是一种认识性的和激发性的机制,它使个人的社会语境的影响得以具体化;它提供了一种渠道或媒质,正是通过这一渠道或媒质,信息和资源才被传导到它们所告知的行动中。因而,客观语境的交互作用和活动的即时性境遇都是通过习性的媒质才得以传递的。当习性设定一个个体的活动的较宽的参数时,人才能被理解为创造性的生物。在特定的境遇中,人不得不在习性的背景资源中进行“即兴创作”,才能处理某些未曾预见的境遇,而这恰恰是日常生活不变的特征。 布尔迪厄的资本概念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和传统经济学都有所不同,它包含了对自己的未来和对他人的未来施加控制的能力,因而,他所说的资本是一种权力形式,它致力于在理论上调解个人与社会。布尔迪厄认为,一方面,社会是由资本的不同分配构成的,另一方面,个人又要竭力扩大他们的资本。个人能够积累的资本,界定了他们的社会轨迹,也就是说,资本界定了他们生活的可能性或机遇,更主要的是,资本也被用来再产生阶级区分。 布尔迪厄集中研究了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的区分和相互作用。经济资本是资本的最有效的形式,表现了资本主义的特性;这种资本可以以普通的、匿名的、适合各种用途的、可转换成金钱的形式,从一代人传递给下一代人。经济资本可以更轻易、更有效地被转换成象征资本(即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反之则不然。 虽然象征资本最终可以被转换成经济资本,但这种转换却不是即时性的。布尔迪厄以这种方式借用了马克思的术语,思考了文化和历史所受到的物质决定性的方式,并把阶级放到他对现代社会分析中心。 虽然经济具有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但它必须被象征性地调解,经济资本不加掩饰的再生产揭示了权力和财富分配的武断性特征,而象征资本所起的作用是掩盖统治阶级的经济统治,并通过表明社会地位的本质,以及使之自然化,而使社会等级制合法化。也就是说,非经济的场通过误认,来联接和再生产阶级关系,并使之合法化。 布尔迪厄提出场这个概念是为“关系分析”提供一个框架,它所涉及的是对地位的分析,对行动者占据地位的多维空间的阐述。一个特殊行动者的地位是这个人的习性与他/她在地位场中的位置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结果,而地位的场则是由资本适度形式的分布来界定的。 每个场都具有半自主性,由其自己明确的行动者诸如学生、小说家、科学家等来表明其特征,由其自身的历史积累、自身的行为逻辑、自身的资本形式来表明其特征。然而,场并不具有完全的自主性。在一个场中获得的资本酬劳可以被转换到另一个场中;况且,每个场都是处于权力场之中的,或者推而广之,处于阶级关系的场之中。每个场都是斗争的场所,在特定的场的内部存在着斗争,存在着为争取权力来界定一个场的斗争。布尔迪厄把资本的不同形式的构成以及资本在各种场中的可转换性,放到了对“场”的研究的中心位置。 布尔迪厄在具体的研究中把“习性”、“资本”、“场”三个中心概念相互联系起来,他从阶级习性与流通资本之间的关系角度,把社会实践看成是在特定场的特别逻辑之中实现的东西。一个行动者的资本本身就是习性的产物,就象场的特性就是一个客观化的历史,这一历史使在那个场中操作的行动者的习性得以具体化。另外,习性还具有自我反观性的特征。 在这个三个概念的基础上,布尔迪厄尝试系统化地、反观性地探索社会生活,这种探索揭示了社会结构再生产的武断性条件,揭示了与社会结构相关联的那些性情与态度再生产的武断性条件。布尔迪厄试图通过分析误认的过程,即通过调查被统治团体的习性是如何掩盖使他们处于次要地位的条件,来阐释不平等性在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再生产。在对差异性的社会构成的分析中,在对象征性暴力的分析中,他始终在追寻这一主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