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吴越春秋》又不全在司马迁的阴翳之中。司马迁撰写《史记》是要“成一家之言”,虽然客观上其鉴戒功用不可估量,但主观上仿佛更多是出于学术目的。《吴越春秋》客观上有“成一家之言”之妙,而主观上选择先秦吴、越两个诸侯国的盛衰兴亡为考察的对象,其鉴戒的功用似乎比《史记》更为鲜明。 读《吴越春秋》可以发现,鉴戒史学观的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现当代的史实为鉴戒。《吴越春秋》卷三记载伍举以楚庄王的“匏居之台”鉴戒楚灵王的“章华之台”。卷十记述吴王夫差被勾践战败,希望能够向之前勾践臣服自己一样臣服勾践,勾践心存恻隐,准备允准,范蠡劝谏说:“君何忘会稽之厄乎?”卷五记述吴王夫差临死后悔没有听从伍子胥和公孙圣的劝谏,遗嘱繴组遮蔽脸面,“吾羞前君地下,不忍睹忠臣伍子胥及公孙圣”。卷十记述勾践功成之后要杀文种,文种后悔地说,“后百世之末,忠臣必以我为喻矣”。另一种是以古代的史实为鉴戒。卷五描述伍子胥劝谏吴王夫差不要伐齐,遭拒绝,被威胁杀头,“昔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今大王诛臣,参与桀、纣。大王勉之”。卷七记述越王勾践被迫到吴国做奴仆,大夫扶同(逢同)劝谏勾践说:“昔汤系于夏台”,“文王囚于石室”,“汤改仪而媚于桀,文王服从而幸于纣。夏殷恃力,而虐二圣;两君屈己,以得大道。故汤王不以穷自伤,周文不以困自病”。可见,无论是近现代或是古代的史实,都是教育人们学有所本,做有所依。 由上所述,《吴越春秋》承继《史记》余续,将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天人之际”“古今之变”,其任务是“成一家之言”,而其功用可谓是“鉴于往事,以资来者”。 (一)“天人合一”观念下的积极创造历史观 《吴越春秋》既受司马迁史学理念的影响,那么,在历史观上,也同样承继了司马迁的天人合一观念。但读《吴越春秋》,我们知道,赵晔的天人合一的“天”,并不仅仅是指自然,而是指历史发展的规律或者说规则。也就是说,在赵晔看来,历史发展是有自身规律的,人只能遵守规律,展示自己创造历史的能力;但是人不能违背历史的规律,否则就会走向失败。卷十记述范蠡在勾践灭吴之后,对文种说:“吾闻天有四时,春生冬伐。人有盛衰,泰终必否。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惟贤人乎?”显然,范蠡所谓的“春生冬伐”“泰终必否”,就是指历史发展的规律;人处在历史发展之中,就应该顺应其规则,即所谓的“知进退存亡”。范蠡自认自己是一个能够遵守历史规律的人,“蠡虽不才,明知进退”。他劝谏文种要功成身退:一方面是客观上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高鸟已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另一方面是主观上越王勾践的本性所决定,“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共处乐,可与履危,不可与安”。所以,“子若不去,将害与子,明矣”。卷七扶同劝谏勾践要忍辱负重时说:“兴衰在天,存亡系于人。”由此,借助于范蠡、扶同的话,赵晔主张,在遵守历史规律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地创造历史。 那么,身处天人合一的背景之下,如何积极地创造历史呢?读《吴越春秋》,我们知道,赵晔是这样主张的。 第一,要审时度势,即把握历史发展的时机,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卷八记述越王勾践九年,从吴国回国后的第三年,就想着复仇,其时大夫扶同、范蠡、苦成、浩进与句如(皋如)都劝说时机未成熟。苦成说:“今吴承阖闾之军制,子胥之典教,政平未亏,战胜未败。大夫嚭者,狂佞之人,达于策虑,轻于朝事。子胥力于战伐,死于谏议。二人权,必有坏败。愿王虚心自匿,无使谋计,则吴可灭矣。”句如说:“天有四时,人有五胜。昔汤、武乘四时之利而制夏、殷,桓、缪据五胜之便而列六国,此乘其时而胜者也。”又,关于吴王夫差囚禁勾践而未杀之事,《吴越春秋》多次说是夫差不能顺从天意。卷七伍子胥正面劝谏夫差:“昔桀囚汤而不诛,纣囚文王而不杀,天道还反,祸转成福。故夏为汤所诛,殷为周所灭。今大王既囚越君,而不行诛,臣谓大王惑之深也。得无夏殷之患乎?”卷五记述勾践伐吴,夫差试图求和,勾践说:“昔天以越赐吴,吴不受也。今天以吴赐越,岂可避乎?”卷十说范蠡劝诫勾践:“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可逆命乎?”“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君何忘会稽之厄乎?”由此,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夫差之固执与勾践之顺应,恰恰构成正反两个结果,警告遵从历史规律的重要性和严酷性。当然,在汉代谶纬弥漫的社会思绪中,顺应历史规律被天命论的神意史观所笼罩,反而显得异常神秘。如卷七吴王夫差要召见勾践,勾践恐惧被杀,范蠡占卜时日,指出,戊寅日是“不以罪罚日”,可以放心大胆去;卷八越王勾践从吴国回国之时,着急回到阔别两年的宫殿,范蠡占卜之后说,是个回宫的好日子,但是需要奔驰而行,“王当疾趋,车驰人走”;又,勾践想选择“今日上明堂,临国政,布恩致令”,范蠡占卜说“今日丙午日也”,等等,既体现了当时人们喜欢占卜择日来确定事宜的实际,又说明了把握并顺应历史规律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第二,要拥有物力,根据自然发展的规律,积极从事生产聚集财富。卷九记述计倪对勾践解释“死生真伪”的自然规律,“天地之气,物有生死。原阴阳者,物贵贱也。明孤虚者,知际会也。审存亡者,别真伪也”。所谓“生死”,就是依据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法则,人们一定要保障在春有种,在夏有苗,在秋有收,在冬有藏。否则,就是违背自然规律,四季都有可能死亡。所谓“真伪”,就是依据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及时予以管理,如春播时年老人督促年少人耕作,夏长时要清除“苗秽”即杂草,秋收时要提前准备工具及时收获成熟的粮食,冬藏时要将新粮贮存陈粮发放,以造就“君乐臣欢,男女及信”的和谐、诚信社会局面。否则,就会违背自然的规律,四季也都有死亡的可能。可见,无论是农作物的生长或是管理,都存在着生的希望和死的威胁。前者谓之“死生”,后者谓之“真伪”。在计倪看来,只有遵从自然的规则,做到“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励其甲兵”,才有拥兵于外的条件。卷八则说勾践回国之后,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积极发展经济。“越王内实府库,垦其田畴。民富国强,众安道泰。”由此可见,《吴越春秋》重视经济,重视物质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既体现了其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又反映了朴素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