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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傅斯年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民族与古代中国史》①是傅斯年先生生前未能完成的一部有关上古民族与历史的著作。作为20世纪中国史学名著之一,《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于2002年8月由河北教育出版社首次出版。该书《出版说明》所言,20世纪中国史学名著的出版,是一项“学术文化积累的基础工程”,“是向世界展示20世纪中国史学的一个学术长廊”。《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出版前后,何兹全先生高度赞许《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所收录的五篇已发表的文章,“篇篇都有精意,篇篇都有创见,篇篇都是有突破性、创始性的第一流的好文章。”②另有学者称傅氏以上大作“时时透露出乾嘉汉学的流风余韵”③,是“富有真知灼见的学术名篇”,“是享誉中外的奇文妙论,为学界推崇备至”。④总之,其学术经典的地位已逐步得到学术界的充分肯定。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界以往对《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的评论多停留在“新”、“奇”等宏观层面,然随着考古学、文化人类学、历史地理学等学的蓬勃发展与先秦史研究的逐步深入,傅氏对中国上古民族与历史的某些论断所暴露出的若干局限与不足,亦日益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因此,在新的学术背景下,客观准确评判这部重要的学术经典,深入剔抉其精义要眇,科学理性地审视其暴露的若干局限与不足,对于中国先秦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与繁荣,显得颇为必要。
    一、《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的学术思想与特色
    《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是傅斯年先生未能完成的一部著作,却是傅斯年先生的“史学代表作”。⑤2002年8月,是书由河北教育出版社首次出版。书中收录傅先生20世纪30年代陆续发表的《夷夏东西说》、《姜原》、《周东封与殷遗民》、《大东小东说--兼论鲁、燕、齐初封在成周东南后乃东迁》、《论所谓五等爵》五篇有关上古民族与历史的学术大作。该书《附录》另收入傅先生《与顾颉刚论古史书》、《〈新获卜辞写本后记〉跋》、《战国子家叙论》、《性命古训辩证》、《史学方法导论》、《历史语言研究所之旨趣》等不同时期的书信、书跋、专著、讲义等迄今仍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著。由于《附录》所录论著,与是书的主要内容,多不相涉,因此,本节仅以正文所录五篇大作为重点,辅以《附录》相关文字,对傅氏学术思想与特色,做一番系统的考察。
    《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是一部独具鲜明特色的学术著作。通读傅氏大作,不难发现,是书主要具有以下颇为鲜明的特色:
    第一,重视史料发掘、鉴别与应用。曾提出“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史学便是史料学”⑥的傅斯年先生,历来高度重视史料的发掘、整理与应用。傅氏将史料分作“直接的史料”和“间接的史料”两类:“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⑦傅氏强调,“直接的材料是比较最可信的,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但有时某一种直接的材料也是孤立的,是例外的,而有时间接的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这个都不能一概论断,要随时随地的分别着看。”⑧显然,在上古民族与历史研究中,傅氏对于间接材料也予以充分的关注和重视。《夷夏东西说》一文,傅氏为证明“商代发迹于东北渤海与古兖州是其建业之地”的“假定”⑨,高度重视“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相互参会”。⑩傅氏以《商颂》为论定以上“假定”之“最早最可信之史料”(11),持“后代神话与此说属于一源而分化者(12),“以证商代来自东北,固为不足……以证商代之来源与东北有密切关系,至少亦是文化的深接触与混合,乃是颇充足,很显然的。”(13)傅氏非常重视间接材料的旁证作用。他曾强调:“若旁涉中的证据不止一件,或者多了,也有很确切的事实发见。”(14)例如为证明“皋陶之皞,当即大皞之皞,曰皋陶者,皋为氏,陶为名,犹丹朱、商君,上字是邑号,下字是人名”(15)之论断,他征引《易林》、《路史·后纪》两条晚出的材料,以为“此说或有所本,亦可为此说之一旁证”。(16)又如,他“以《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及传记所载齐人宗教之迹为证”(17),得出结论:“齐之民族必是一个特异的民族”。(18)从某种意义上讲,傅氏高度重视间接材料的旁证作用,无疑使其所作结论建立在更为坚实可靠的史料基础之上,从而不断增强学术研究的科学性。
    傅氏同样高度重视相似材料的比证作用。诸如他为进一步解释“四岳之后,有文物之大国齐,又有戎者”(19)之现象,以女真为例,加以说明:“建州女真征服中夏之后,所谓满洲八旗者尽染华风,而在混同江上之女真部落,至今日仍保其渔猎生活,不与文化之数。但藉此可知姜本西戎,与周密迩,又为姻戚,惟并不是中国。”(20)他另举“南匈奴在魏晋时已大致如汉人,北匈奴却跑得不知去向。契丹窃据燕云,同于汉化,至今俄夷以契丹为华夏之名,其本土部落至元犹繁。女真灭辽毒宋,后来渡河南而自称中州,其东海的部落却一直保存到现在;虽后来建州又荼毒中夏,也还没有全带进来。蒙古在伊兰汗者同化于波斯,在钦察汗者同化于俄罗斯,在忽必烈汗国者同化于中国,在漠南北者依旧保持他的游牧生活”(21)等典型例证以说明:“姜之一部分在殷周之际为中国侯伯,而其又一部分到后汉一直是戎狄”(22)这一并不奇怪的情形。傅氏解释《诗经》大东、小东“大小之别,每分后先”(23),举证“罗马人名希腊本土曰哥里西,而名其西向之殖民地一大区域曰大哥里西(Magna Grecia)。名今法兰西西境曰不列颠,而名其渡海之大岛曰大不列颠(Magna Britannia)。”(24)通过相似材料的比证,不少繁难的历史问题,迎刃而解。
    傅氏在高度关注史料的发掘与整理的同时,亦充分注意对纷繁复杂的古史材料的鉴别与辨析,在对其充分掌握的材料进行科学审查的基础上,对古史材料的价值有区别地看待。诸如傅氏考察夏迹,对于后起发生流传于匈奴、于越、汶山一带的禹的传说,并非不加分析地盲目信从,诸如他综合他认为更可靠的材料推论“禹为古之明神。”(25)同样,他以为,传说中的鲧“与夏后有如何之血统关系,颇不易断。”(26)因此,傅氏认为,“排比夏迹,对于关涉禹者应律除去,以后启以下为限,以免误以宗教之范围,作为国族之分布。”(27)尽管傅氏以上论断并非目前学术界的最后结论,但较之以往信古派学者,泥古不化,亦步亦趋,其对于启以前古史材料的鉴别、辨析,确为卓识。又如,傅氏将少皞诸姓国之地望,列为一表,亦曾言及:“但以见于《左传》、《史记》、《世本》佚文、左氏《杜注》者为限,《潜夫论》所举亦略采及,至于《姓纂》、《唐宰相世系表略》等书所列,材料既太后,又少有头绪,均不列入。”(28)显然,傅氏并非对以上材料,随便拿来就用,而是在进行严格的区别和审查之后,有选择地使用的。又如《吕刑》一书的著作时代和背景,学术界历来争议很大。傅氏指出,“《吕刑》一篇王曰辞中,无一语涉及周室之典,而神话故事,皆在南方,与《国语》所记颇合。是知《吕刑》之王,固吕王,王曰之语,固南方之遗训也。引《吕刑》者,墨子为先,儒家用之不见于《戴记》之先,《论语》、《孟子》绝不及之。此非中国之文献儒家之旧典无疑也。”(29)傅氏以上见解,目前已基本成为学术界的共识,由此可见,傅氏对于古史材料性质有着卓越的鉴别与辨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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