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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观念史到政治语言史

作者简介:埃利亚斯·何塞·帕尔蒂,Elías José Palti,阿根廷史学家,历史学博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1997;哈佛大学国际史博士后,现任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和国立基尔梅斯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阿根廷国家科技研究委员会研究员,其关于西方现代政治思想起源的研究将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Email:eliaspalti@gmail.com。
    译 者:杨光烁,美国西北大学博士。
    约翰·波考克在《德行、商业和历史》的开篇,就指出了当代西方学界在政治思想领域的深刻变化,并将之比为一场“理论革命”(Pocock 1991,pp.1-2)。然而,波考克对这场“理论革命”的定义却常遭误解,不少新兴理论家也只是在借机操弄术语上的戏法,而忽视了这场学科变革的真谛。比如,所谓“新思想史家”,便不过是在抛弃“自由主义观念”和“共和主义观念”的标签后,又转而高谈起“自由主义语言”和“共和主义语言”而已。藉此,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何以“观念史”(history of ideas)为代表的一些陈旧的史学方法仍死而不僵,在当今学界占据一席之地。最具代表性的症结之一,即是鼓吹变革者也终于操起他们在理论上极力反对的故伎,而又不免犯下自己所深恶的以今度古、时序混乱的流弊。这种问题的出现,显然不能归结为某种单纯的误解;正相反,它们反映了所谓“新政治思想史”在理论框架上的含混,尤其是其方法论上的游移不定及其研究目的与理念上的自相矛盾。
    本文旨在明确区分新旧政治思想史——即所谓“新政治思想史”(new politico-intellectual history)和“旧政治观念史”(old history of political ideas),从而拓展我们的理论视野,认识到观念(即话语所指代的内容)不过是复杂而多层的符号现实(symbolic reality)中的表层部分。必须承认,时下流行的几个学派都尚未对此做出完备的回应。我们的理论梳理,建立在三大源头各异却不乏通性的学术传统——英国剑桥学派、德国概念史学派和法国政治概念史学派——之上。尽管三大传统共享相同的理论空间,但正由于它们彼此间缺乏沟通互动,导致了前述的理论困境。本文目的之二,是融通三家之道,厘清思想史与观念史之分,以启治史之新途。
    政治观念史与政治概念史
    我们首先简要回顾三个学派的要点,以便在下文探索融通三家之学的方法和意义。但是必须意识到,理论融通的可能性正在于三家学派均致力于超越传统思想史家对文本指涉性内容(即“文本之所言”)的过度执著,以触及其背后的生产机制和修辞过程(即“作者何能言此”)。实际上,这一共通之处,正是理解近年来政治思想史变革的关键。
    德国概念史学派(Begriffsgeschichte)打响了变革传统观念史的第一枪,明确反对德国根深蒂固的观念史(Ideengeschichte)传统。领军人莱因哈特·科塞勒克认为,观念史编纂本身就是空中楼阁。科塞勒克导师之一的奥托·布鲁纳(Ono Brunner)即指出了中世纪和现代欧洲思想上的明显裂隙:即便二者运用了完全相同的词汇(如“国家”),其所指之物却在概念和事实上都有着显著的不同。这样,若非要编纂某一观念的历史,就只能依靠古今文本上特定名词的重现,专断地生造出一个与共同对象无涉的实体。举例而言,我们现在所言的“国家”(state),在数百年前可能有着不同的名称,而强要书写一部关于“国家”观念的历史,则会瓦解其所指对象之间在表象上的延续性(Brunner 1980)。归根到底,此类史学所赖成书的基础,完全可能只是一种语言上的偶然巧合。
    事实上,观念史的学术传统从未忽视观念意义在时间上的流变。然而,若要定义某一经过历史变革的特定事物,就必须为之预设一种足以横跨众多语义场而保持稳定的中心意义。正如被科塞勒克引为座右铭的那句尼采名言所论:没有历史,方得定义。对科塞勒克来说,这正是区分概念和观念的藩篱所在:只有当术语承载起各不相同的明确内涵,它才足以成为概念(Koselleck 1993,p.84)。
    因此,概念并不指涉某种具体事物,也并不代表某个可被明确表述的原理体系;概念是多重声部的织合体,它只代表自身历史。然而,人们可通过置换概念的不同意义,构建出明确的语义网(semantic web),从而将不同的历史经验(historical experiences)象征性地连接起来,层层累叠地安置于自身的实存结构中。概念所具有的这种将共时之物转化为历时之物的特性,令概念史研究具备了独特的优势,可以转换具体的言说语境(context of utterance),产生语义上的不同步(semantic asynchronies)。概念史之所以能脱离社会史而成为独立的史学方法,正是因为史学家只有借此方能再现长时段下的历史过程。概念可清晰地表述相异的历史经验,而因其本身在历史上所起到的建构性作用,也足以成为历史结构性差异的索引。对于社会能动方(social agents)而言,概念为他们提供了理解自身行动意义的工具,将对事实和事件的感官认识得来的经验原料(Erfahrung)提纯为人生经历(Erlebnis)。这样,概念将整合后的不同经验纳入既有的感官单元,从而支撑着历史的结构性联结。
    问题在于,概念的变化是如何在历史上发生的?概念又何以能背弃其自身丰富的既有内涵?毕竟,科塞勒克也这样论述过概念的历史性:没有概念能“创生于特定语言,却与传承下来的语言环境毫无意义上的瓜葛”。①为了回答这些问题,科塞勒克转向了社会史。对他而言,概念史虽能表述长期生活经历的意义网络,并以此超越单纯的社会史,它却仍然有着自身的不足:历史行为的落实,可以超越论述其行为的语言和符号表述。相对于社会史,执着于“言”的概念史,在解释“行”的方面就显得力不从心。作为历史经验之结晶的概念,终会耗尽其内蕴的活力,迫使人们在言不达意的困境中赋予其新的含义。这样,必须注意到一种双重冗余(double excess):它既可能出现在概念史和社会史之间,也可能出现在语言层面和言外(extra-linguistic)层面之间——换言之,即在结构和事件之间。
    科塞勒克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为其更具普遍认识论本质的历史概念带来了诸多问题。他的理论暗含着一套关于历史时间性的假说,牵扯到历史事实在不同层次上不同的交互方式。如前所述,正是科塞勒克对言说生成的历史性(historicity)的反思,令其低估了文本和语境、语言和言外实存(extra-linguistic reality)之间的张力。对他而言,历史经验并不是某种笼统的经验事实;换言之,经验不能脱离人们所赋予它的意义而独立存在。正因为所有历史都包含某种意义,我们可以将概念视作构成历史经验的元素。这意味着,在科塞勒克的史学理论体系中,因为历史事件的历史性必须经由概念体现,故社会史和概念史是一体两面,不可区分。
    尽管科塞勒克明确反对传统思想史学对“观念”和“实在”的二元划分,但每当处理历史上的概念变迁时,他不得不屈就于这种两分法。这就彰显了科塞勒克理论的一个内在问题:如何解释概念史中的变迁。所以,我们不能对科塞勒克笔下的社会史作望文生义的字面解读。正如汉斯·布鲁门伯格指出的那样,概念的存在,预设了令其得以在感观层面呈示自身的平台,而概念史对这种概念呈示的方式却难下一语(Blumenberg 1998)。就此我们需要转向剑桥学派,因为其成员在消解思想与实体的对立上比科塞勒克走得更远。②
    “语用转向”和文本—语境关系
    剑桥学派在处理观念史困局上采取了一条不同的理路,从“观念”转为对语言的“施为”(performative)层面的分析,而这一层面正是前辈学人所忽视的。
    昆廷·斯金纳援引英语学界盛行的语言哲学传统,以“言语行为”(speech act)重新定义了“文本”这个概念(参见Austin 1962)。一旦将文本视为言语行为,仅仅阐释陈述所指的内容就远远不够了。所以,必须将言语行为置于促其生成的交流关系中加以系统分析。
    持此主张的剑桥学派,常被视作彻底的语境主义者(contextualist),但这个标签常引发误解。剑桥学派所谓的“语境”并非外在于文本:若将语境径直解作文本生成时的环境,就不免在二者间植入了某种外化的互斥关系。相反,对语言实用层面的分析令我们意识到文本本身就是事件—言语行为,从而迫使我们放弃“文本”和“语境”、“观念”与“实在”这种两分法。再荒谬错乱的文本,也是一种行为;凭言语行为的身份,话语得以成为客观实体,而不仅仅是某种思想上的反映。简言之,言说并非外在于客观实在之外的附加要素,其本身正是实存的一部分。
    但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注意到了斯金纳本人在使用概念时的含混。他宣称,表述生成的历史性(historicity of discursive formations)是由挣脱既有语汇框架的言说赋予的。概念上的变化,盖因某些主体在运用语言时别出心裁,赋之以前所未有的新鲜含义,从而促成了政治语汇的微妙变动。斯金纳常以马克斯·韦伯笔下的清教徒为例说明这种“意识形态创新者”:他们通过意义上的移花接木,成功地将此前颇遭鄙视的资本主义逐利活动转化成了合乎教义的勤俭德行。尽管斯金纳的学说可以解释新教语汇和价值的流行(他将新教徒令主流社会接纳其旧词新用的成绩,称为他们的“修辞成就”),却难以说明清教徒是如何在传统语境中发明新的语义的。在解释语言变化的来源时,斯金纳转向了一套不甚精致的粗放“反映论”。他说:“特定社会中新兴的社会行为模式,一般会反映于用于描述和评价此类行为的相应语汇的发展过程中”(Skinner 2002,p.179)。
    一旦我们要解释思想史变化,便不难注意到斯金纳本人仍将政治语言视为观念,从而和观念史藕断丝连。他所宣称的对政治语言的历史研究,实际上是观念的变迁。这显然忽视了一个明显的事实:每个陈述总是依赖特定的语法,以此确立其表述所依赖的前提,并明确其所蕴所指的确定含义。③以此观之,“新思想何以出现”就不再是问题的关键了;真正需要回答的,是“作为新意义载体的语言是如何出现的”。而这正是法国政治概念史派的贡献所在:他们开启了政治语言研究在语义(semantic)和语用(pragmatic)之外的第三维度——对言说形式(语法)的分析,从而揭示传统思想史所遮蔽的概念变迁,触及在对“社会史”(德国概念史派)和“伟大作家之观念”(剑桥学派)的强调下,研究者所忽视的方面。
    法国学派:超越意识哲学
    根据索绪尔将语言定义为一种形式而非实体,法国政治概念史学派不再将政治语言视作描述世界状态的实体,而是将之看成产生这种描述的机制。这种别出心裁的视角令我们得以解释传统思想史难以定义政治语言的问题,而不至曲解政治语言的实际历史。语言之所以无法被化约为可枚举的原理或公理,并非如科塞勒克所言那样,是由于其意义在历史上的变动。其实原因无他——语言本身并非由原理构成。正如我们无法通过列举所有可由其表述的内容来定义“英语”,我们也无法通过举证法来定义作为陈述生成机制的政治语言——这意味着,政治语言不可能在语义层面得到定义。正如我们可以用英语表述任意命题的正反两面一样,在命题陈述和意识形态的表达上,政治语言可以容纳五花八门却实际自相矛盾的表述形式。显然,我们必须区分语言和观念。虽然我们不能从观念(或言说内容的语义)层面上鉴别语言,但可以从生成特定语义场的形式程序或逻辑上辨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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