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庄子·大宗师》:“善妖善老,善始善终,人犹效之。”郭庆藩集释:“案妖字,正作夭。夭、妖古通用。”(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44、246页) ⑥陈其猷:《吕氏春秋校释》,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1441页。 ⑦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77页。 ⑧《文选》,台北艺文印书馆1983年版,第273页。 ⑨荀子对天人感应的“妖祥”观念并不以为然,所以说“相”术乃“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天地之常不为人之好恶而变化,自然界的异常现象可怪但不可畏。但我们也可由他的引述得知当时有关“妖祥”的“世俗”信仰。再说,荀子自己也用“人祅”来形容政治、社会的动乱,用“国妖”来形容口是心非的险恶小人。荀子认为,“人祅”和“国妖”,都是人祸,“祅是生于乱”。(参见《荀子》之《非相》、《天论》、《大略》诸篇) ⑩韦昭注“妖孽吴国”句,谓指伍子胥“妄为妖言:‘越当袭吴’”。 (11)《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释文第275页。 (12)张仁玺:《秦汉家族成员连坐考略》,《思想战线》2003年第6期。 (13)《汉书·高后纪》颜师古注曰:“过误之语以为妖言。”这么泛的定义,与“妄言”、“非所宜言”怎么区分? (14)《汉书·律历志上》。 (15)《后汉书·襄楷列传》 (16)《后汉书·杨彪列传》 (17)《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18)如《后汉书·刘陶列传》云:“时钜鹿张角伪托大道,妖惑小民。” (19)这样的叙述顺序,似是在凸显侯、卢的“背叛”和“诽谤”与坑儒事件的“因果”关系。 (20)《史记·高祖本纪》。 (21)《汉书·刑法志》。 (22)《汉书·景帝纪》:“改磔曰弃市,勿复磔。”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先此诸死刑皆磔于市,今改曰弃市,自非妖逆不复磔也。”颜师古曰:“磔谓张其尸也。弃市,杀之于市也。”可知“妖逆”之罪,刑罚特重。 (23)《史记·孝文本纪》。 (24)《汉书·文帝纪》。 (25)《汉书·晁错传》。 (26)《汉书·刑法志》。事亦见《史记·孝文本纪》。 (27)《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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