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综上所述,西周春秋时期战争活动中既存在着不少的崇尚“军礼”的做法,也不乏大量的运用暴戾残酷的手段。这两种历史真实性的并存,不免给人们在追溯和了解上古三代战争整体状况、基本特征时带来认知上的困惑,这种貌似矛盾实质一致的战争行为方式,也使得儒家在构筑其以“义战”为中心的战争观念之时,很自然地有意识地采取了选择性的立场。而这样选择性取舍的结果,则逻辑地导致了历史的某一种真实得以无限制的放大,另一种真实却被人为地加以虚化或掩盖,从而促成了历史的真实向历史的虚构的转化。 阐释并倡导所谓的“义战”,是儒家军事思想的根本宗旨,也是儒家有关三代战争性质的历史虚拟化之重构的主要表现。在儒家看来,那种拯民水火、吊民伐罪,为实施仁义而开辟道路性质的“义战”,不是虚幻的想象,而是普遍存在于历史上的,“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64);“是以尧伐驩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此四帝、两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65)。儒家进而指出,“义战”顺乎天而应乎民心,“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因此必定是所向披靡,无敌于天下,甚至无须通过战斗,“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66);“彼王者不然,仁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故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义战”既然如此合乎天道人心,又这样成效显著,儒家就据此而逻辑地得出结论,从事“义战”,就是用兵上的最理想境界,是任何战争指导者都应该执著追求的战争宗旨:“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喜。”(67)至于该通过何种手段才能达到这种境界,儒家人物是不曾也不屑于从军事学术层面去考虑的,而认为只要在政治上贯彻实施仁政就可以了:“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68)在他们眼里,其他条件均是无足轻重,都可忽略不计:“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谿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69) 需要指出的是,儒家所津津乐道的“义战”,并不仅仅是其主观臆想的产物,而是建立在一定的历史真实性的基础上的。这种历史真实性,就是西周春秋时期战争中所反映的崇尚“军礼”的现象,所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他们对“义战”的肯定和歌颂,并非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按照这个逻辑,儒家认为战争的胜负。决定于战争性质是否属于“义战”,决定于民心的向背,决定于“军礼”的遵循与否。具体地说,行仁义之师,军事上的成功即有了充分的保证,“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70)同样,军事活动遭到挫折,在他们看来,也是不行“义战”的必然结果:“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71)总之,“义战”原则与军事成败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民心向背决定着战争的不同结局,“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72),“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73)。 而“义战”能否顺利推行,则与恪守“军礼”息息相关。荀子视礼为“治辨之极”、“威行之道”、“功名之总”,认为只有尊奉礼义,遵循制度,才能造就军事上的强盛:“故上好礼义,尚贤使能,无贪利之心,则下亦将綦辞让,致忠信,而谨于臣子矣……故藉敛忘费,事业忘劳,寇难忘死,城郭不待饰而固,兵刃不待陵而劲。”(74)为此,儒家普遍主张运用“军礼”来治理军队,以期行必中矩,“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75)。所谓“军礼”,就是军队根据儒家“礼乐”精神而具体制定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到了荀子那里,对“礼治”的强调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礼乐”成为了军队强盛,战争胜利的基本保证,“上不隆礼则兵弱”(76);“大国之主也,不隆本行,不敬旧法,而好诈故。若是,则夫朝廷群臣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倾覆也。朝廷群臣之俗若是,则夫众庶百姓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贪利矣。君臣上下之俗莫不若是,则地虽广,权必轻;人虽众,兵必弱”(77)。 问题是,三代乃至春秋时期的战争,除了崇尚“军礼”、温和节制这种历史真实的存在外,还有着铁血厮杀、残酷惨烈的另一种历史的真实。然而,面对这种历史的真实,儒家不是去严肃地反映它,而是按自己的“义战”理念加以曲解和解构,从而导致了战争历史的虚拟化重构。 这首先是对历史真实的选择性遗忘与否定,以自己的逻辑,对既有的明确史实进行解构与抹杀。像孟子根本无法接受武王伐纣过程中牧野之战“血流漂杵”的残酷事实,提出了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的说法,直接对儒家经典的可靠性进行挑战:“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血之流杵也!”(78)很显然,孟子在这里是置史实于不顾,理念大于真实,诡辩压倒历史,强词夺理,几乎近于走火入魔的地步了。而他之所以如此偏激极端,就是因为他只能接受“军礼”传统存在的历史真实,而无法容忍和正确面对三代战争暴虐残酷的另一种历史真实。 其次是对历史真实的曲解性解释与阐述,以自己的逻辑,对历史事件的真实涵义进行歪说与篡改。如牧野之战中,曾出现过“前歌后舞”、“前徒倒戈”的具体历史场面。儒家人物对此的一般解释是,武王伐纣是“吊民伐罪”的“义战”,因此,理所当然得到普天之下所有民众的欢迎,不仅己方民众热烈拥护,而且敌方民众也以“奚后我”的心态乐意予以支持。缘是之故,纣王之卒“倒戈以开”,转过戈矛替周军开道,周室联军“前歌后舞”,轻松愉快地长驱直入,毫无困难。其实,这纯粹是儒生们的理想化想象。“倒戈以开”,只是说明纣王的军队抵挡不住对手的强烈进攻,拽兵而走,兵败如山倒。至于“前歌后舞”、“歌舞以凌”等等,更是与战事轻松无关,乃是当时作战方式的形象反映而已。 我们知道,排演练习战斗舞蹈(“武舞”)是三代军事训练中的重要项目。参加武舞的人员,一般都手持干盾,模拟基本战斗动作,既用来激励舞者本人和旁观者的战斗激情和尚武精神,又促使参加舞蹈者熟悉作战动作的要领,为实战作必要的准备。闻一多先生曾指出:“除战争外,恐怕跳舞对于原始部落的人,是唯一的使他们觉得休戚相关的时机。它也是对于战争最好的准备之一,因为操练式的跳舞有许多地方相当于我们的军事训练。”(79)这是很精辟的说法。惟根据实战过程,制为舞乐,“美盛德之形容”(《毛诗序》)者,不仅原始部落有之,夏商以降历代均有之;不仅汉族有之,其他民族也有之。 从文献记载看,当时的武舞是和射御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如《礼记·内则》说:“成童舞象,学射御。”又如《诗经·齐风·猗嗟》也说:“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可见武舞实际上就是军事操练的一种形式(80),与“蒐狝”活动一起,构成当时军事训练的主体内容,并且在实战中体现出其独特的壮观景象。武王伐纣时,在进攻朝歌的前夜,士兵们曾“欢乐以达旦,前歌后舞”(81)。而在凌晨进攻时,勇锐的巴师则“歌舞以凌”,正是这种训练与战法应用于实战的一个生动例证。可是,儒生们为了论证“义战”天然合理性的需要,不惜以曲解史实的手法,给“前歌后舞”以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阐释,这可谓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这不能不说是典型的历史重构之表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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