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唯物辩证法与历史研究“碎片化”问题的解决 历史研究“碎片化”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年鉴学派后期史学思潮的影响外,近现代史历史资料的丰富及源源不断的开发,致使史家感觉到研究的压力,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再者,跨学科的方法在史学研究中的运用,造成了研究角度的多样化、研究方式的多元化,许多史家不具备整合提升的研究能力,无形中也消解了整体史。还有,受人类学方法的影响,对于区域历史的研究,往往以为其研究对象具有浓缩和全息的功能,因而更注重区域内部结构和功能的探索,忽视了其与外部的联系,即只重视特殊性,忘记了普遍性。此外,今天的学术评价机制,也使得许多研究者追求快写快发,自然就选取较小的题目,利用数据库搜集资料,快速地制造成文,故而缺少理论深度,多是史料罗列。上述原因不少学者多有提及,仔细分析,实际上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治史宗旨的迷失。历史学的特点就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过程,并从中探寻历史发展的规律。由于相对主义思潮的影响,探寻历史规律被消解了,于是人们只将历史当成了自娱并娱他的一种工具。在他们那里,表象的描述似乎就足够了。我们说,历史知识的根本价值在于探寻历史发展的规律并运用历史规律,推进社会的进步,没有规律的学说对人类的实践几乎没有指导意义。这一治史宗旨的迷失恐怕是历史研究“碎片化”的深层原因。 历史的“碎片”亦即局部的研究是绕不开的,是历史研究的起点,这样的研究可以使历史研究深入细致,是建构整体历史的根本前提,但静止孤立的“碎片化”是不可取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可以从研究实践和思维方式两个层面寻找。 在研究实践的层面上,我们要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任何历史的研究,都是从一个个史家个体的研究开始的。所以,其研究的对象,相对于全部的历史都是局部的,而全部的历史甚至局部的、区域的历史又都是由更具体的、微观的历史研究组成的。况且,历史的研究又存在确定史实、解释史实、评价历史、运用历史等多个层次,史家个体生命、精力和能力的有限性便与浩瀚的历史形成了极大的张力,而我们又处在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新的资料和信息成几何级倍数增长。这样的形势和环境,致使史家成为通才的可能性迅速减小,而专家越来越多。可历史研究规律的探讨一般是在整体史或通史的条件下进行的,不分工合作就难以写出整体史或通史,亦即很难使历史研究“碎片化”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分工合作意味着史家要加强学术交流,同时还应该由资深史家和管理机构高瞻远瞩,组织协调,引领方向,打通联系,以志趣、基地、项目、资金等为手段,进行史学研究的有效管理。但一定要注意保持每一个史家自身研究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以开放宽容的心态,使百花齐放,让百家争鸣。 然而,解决历史研究“碎片化”问题的关键却在于史家的思维方式,或者说在于理论与方法。从以上对历史研究“碎片化”问题实质的分析可知,“碎片化”固然是选题小、重描述、史家孤芳自赏地自说自话,但最重要的是对历史的认识采取了静态、孤立的研究方式,没有将微观或局部的历史与更大时空范围的历史联系起来,没有放在变化发展的维度上看问题。这样的思维方式才是历史研究“碎片化”的根本症候,所以这种思维方式必须要改变。中外认识论史证明,迄今为止,唯物辩证法依然是最有效的认识世界,当然也是认识历史的思维方式。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而这一联系的世界又处在永恒的变化发展之中。其变化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对立统一,由量变到质变是其变化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是其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上述观点是我们进行历史研究的核心理念,是最重要的思维方式,实践也无数次地证明了其有效性。唯物辩证法还告诉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及对历史的研究,还应该关注认识对象的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整体与部分、相对与绝对、普遍与特殊等问题,并努力探索认识对象中的因果关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上面所述历史研究“碎片化”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唯物辩证法对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指导我们对微观问题的实际研究,现象与本质引导我们对历史表象背后的抽象思考,普遍与特殊启发我们如何建构整体的历史,而普遍联系的、永恒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则是历史研究中应该具备的基本思维方式,贯穿于历史研究的各个层面,具有更广泛的指导意义。所以说,唯物辩证法在当今的历史研究中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新时期以来,由于对教条主义理论的厌倦,以及中外学术交流的畅达,人们引进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史学理论与方法对于历史研究具有启发意义,活跃了中国的历史研究,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果,使人耳目一新,这是不可否认的。但引进的同时也引入追风,我们应该清醒的是:衡量一种理论和方法的价值,不在于新旧,也不在于中外,而在于其对历史的解释力及指导历史研究实践的实际效果。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 实际上,不少史家都注重、提倡、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来指导历史研究。彼得·伯克说:“微观历史研究若想规避回报递减法则,那么其实践者应多关注更大范围的文化,并展示小社区和大历史趋势之间的关联。”[4]在新时期中国社会史研究起步不久,冯尔康先生就指出:社会史研究存在“琐碎重复,把历史分割太细的问题”,社会史“研究内容显得琐碎、重复,孤立地叙述某些社会现象,对与它相关联的社会事项缺乏了解和说明。也就是说,没有对社会历史作整体的研究”。[5]李振宏先生非常注重历史研究的整体思维,他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由各种复杂因素相互作用、密切交织而形成的有着内在联系的统一运动过程。在20世纪80年代文化史研究的热潮中,他就敏锐地感到,“文化史研究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取向。不少学者都是就一种具体的文化现象进行探讨……很少把具体文化现象和文化整体联系起来”[6]。最近,他进一步指陈了这种文化史研究存在的问题:“陷入无限广阔的现象世界中,抓住五颜六色的文化事实和文化现象中那些支离破碎的东西加以描述和梳理”,而许多最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却被忽略了,“诸如中国文化的内在结构、文化发展的基本道路和内在逻辑、中国文化的基本特质、各种文化形式的内在联系、文化发展和整体历史发展的关系,等等”。[7]即琐碎化、表象化、静态化,缺乏整体联系的思维方式和动态考察的视角,是其根本问题之所在。桑兵先生也说:“历史既为有机联系的整体,历史的时空联系既然无限延伸,从任何一点切入,都必须探察联系无限延续的人和事,因而进入之前必须把握整体,进入之后须有整体观念和眼界,如此才能深入、适当。”[8]这些不但是他们自己从事历史研究的切身体验,也是具有相当理论高度的概括,对跳出历史研究“碎片化”的泥沼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我们体味并遵循。 注释: ①参见“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上、下),《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5期。 原文参考文献: [1][法]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M].马胜利(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英]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55. [3]张仲民。新文化史与中国研究[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00-108. [4][英]彼得·伯克。历史与社会理论[M].姚朋,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1. [5]冯尔康。深化与拓宽[J].历史研究,1993,(2):4-5. [6]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397-398. [7]李振宏。文化史研究需要提倡整体性思维[J].史学理论研究,2013,(1):4-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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