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和西方主要语言中,“历史”一词都有双重的内涵。它既指客观的历史过程,也即常识所谓的“过去”,又指人们对过往所发生的一切的记载、整理、编排和解说。与此相应,“历史理性”也有双重的内涵。对应于“历史”的第一重内涵,“历史理性”指的是人类历史过程中所固有而可以为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所领会和揭示的规律、目标、动力机制等;对应于“历史”的第二重内涵,“历史理性”则指的是人们在面对过往历史时所凭藉和展示出来的认识、领会和把握过去的精神结构和智力装备。刘家和先生由考释“理”字的古义而提出:“历史理性(historical reason)实际也就包括历史(作为客观过程)的理性(the reason of history)和史学(作为研究过程)的理性(the reason of historiography),简易言之,就是探究历史过程的所以然或道理和探究历史研究过程的所以然或道理”,[1]意思与此相类。 自古希腊以来,西方思想的传统就是要从流变不居的现象背后找出不变的东西,从千姿百态的差异中找出统一性。这也就是后来德里达所说的那种西方传统中根深蒂固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现代哲学的鼻祖笛卡尔将历史学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就是因为在他眼里,历史不过是各种杂乱无章的事件的堆积,看不出有什么希望能够从中得到数学那样的确定性。然而,从历史中发现线索、模式和意义的努力,却从来就和历史意识的萌生相伴相随、不绝如缕。如果说,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是要以神意来贯穿人类的历史过程,从维科的“天意”到康德的大自然那幕“隐蔽的计划”,则是要将神学视野下的人类历史观世俗化,将历史的线索和模式重新置入人类历史本身。黑格尔明确地宣称,“理性统治着人类历史”,但这理性不是外在的神意,而是内在于现象世界。不同历史场景中的人们在表演各种活剧时,表面上似乎只是在追逐着自己的目的,但更为广大的东西却蕴含在其中,个体乃至群体的行动总是导致超出本身意图之外的结果,历史过程在不同阶段的目标就借此得以实现。黑格尔这一“理性的狡计”的概念,在唯物史观的创始人那里,被进一步表述为,“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2]自从黑格尔以来,“历史理性”常常被理解为这样一种观念:人类历史乃是一个同时具备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客观进程,历史规律是同自然规律一样不容违背的铁的法则,人在历史过程中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在于,在认识到此种规律之后自觉地顺应和推进它的实现。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历史哲学这一学术领域因为“冷战”的世界格局而格外地具有意识形态色彩,在波普尔和哈耶克等人的巨大影响下,“历史理性”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变成了几乎与“历史决定论”同义的贬义词。在中文语境中,我们也可以见到同样的情形。① 历史研究的一个前提在于,历史学家相信,过去是有意义而可以理解的。离开了这样的前提,历史学就没有了立足点。自19世纪历史学职业化以来,在很长一段时期当中,历史学家们认为,整体的历史有着统一的模式,即便自己无法将它辨识出来,但每个历史学家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中辛勤耕耘的结果,就是将这一模式中某个哪怕再微小不过的部分呈现出来,最终,百川归海,无数个微小的部分终将汇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当今的许多历史学家已不再持有这样的信念了,但是即便如此,即使放弃了对于整体意义和模式的信念和探求,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手头正在从事的研究所要处理的过去的某个侧面和片段,其实是没有意义和无法了解的。历史整体之为无意义与历史片段之为有意义,这两者之间其实并无冲突。就此而论,相信历史过程(或者至少是其中的某些侧面或片段)有其“所以然”和“道理”,是历史学家将自己的精神结构和智力装备施展在它上面的前提条件。而历史过程本身的“所以然”和“道理”,则有赖于历史学家的工作将其(虽则未必完备)揭示出来。倘若历史理性指的是人们尤其是历史学家探究过去的活动中的“所以然”和“道理”的话,它就不是单纯的逻辑推论意义上的科学理性,而是包含了更为复杂的移情、想象等复杂的精神活动和能力在其中。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两重意义上的历史理性其实是互为前提、互相依赖而又彼此不可须臾离弃的。② 20世纪前期之后,以揭示历史过程的线索、意义和模式为特征的思辨的历史哲学日渐衰颓,其后虽间或有着复兴的努力,但至今未有公认为成功的例证。历史哲学的主流成了对于历史学家认识历史的活动的哲学反思。直到现在,在西方的学术语境下,历史哲学与史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同义词。如果说历史学家关注于对历史的认识,那么,史学理论家关注的则是对于此种认识的认识。换言之,对前述第二种意义上的历史理性的考察,正是史学理论这一学科的使命。正如文学家往往未必关心文学理论,而文学理论未必直接有助于文学家的创作一样,史学家未必就关心史学理论(甚至在史学家群体当中,由于历史学终究是一门经验性的学科,还存在着对于理论的轻视和防范),史学理论也未必直接有助于历史研究。然而,也如同文学理论能够更好地帮助文学家达到对自身活动性质的自觉,史学理论也同样有助于历史学家对于自身活动的性质获得更清晰的自我意识。 在历史学家的精神结构和智力装备中,“历史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是历史理性的题中应有之义。恩格斯曾经赞扬过黑格尔思维方式中的“巨大的历史感”,但他所说的历史感,更多地指的是后者对于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模式、机制和意义的寻求。③如果说历史学关注的终究是时间中的人事,对于人事变易的敏感就是历史感的首要内涵。“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时间流逝,人事不再,而认识到这些人类过往的经历并不因其流变不居而丧失了让人们记忆和探究的价值,乃是历史意识萌生和历史学出现的前提。古希腊“历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在他的史著的开篇就提到,他撰写自己的著作是“为了希腊人和异邦人所创造的令人惊异的各个成就,不致因年代久远而湮没无闻。”④今天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史感,则更多指的是对于历史场景中人们的活动、情感和生活方式有着符合其历史处境的了解,而不至于犯历史学家们往往指责别人、也经常受人指控的错置时代的错误(anachronism)。这种意义上的历史感,在思想史和史学史上,是与19世纪德国历史主义的兴起分不开的。梅尼克认为,在现代思想史上,人们在面对历史的思维方式上的这场革命,唯有人们在面对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上所发生的那场机械论的革命,能够与之媲美。[3]历史主义的要义,一是把历史考察的对象放置于一个发展流变的过程中来加以考察,二是强调个体性,突出历史个体(无论这一个体是个人、民族、文明还是某一时代)的独一无二的个性。今日中文世界中常见的“要历史主义地看问题”这样的说法,大抵不出此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