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与“公案”相关的陈炽《重译富国策》 陈炽著《续富国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像英国那位著《富国策》的“贤士”那样,振兴本国经济促进国家富强。要弄清楚上述那些莫衷一是的论题,不仅需要分析陈著,也需要论及与“公案”相关的他的译著《重译富国策》。 同是在1896年,陈炽在其《重译富国策》⑥的“叙”中说:“英人斯密德,著《富国策》一书,西国通人,珍之如拱璧。李提摩太译述《泰西新史》,推原英国富强之本,托始于是书。因忆十五年前,曾见总署同文馆所译《富国策》,词旨庸陋,平平焉无奇也。续因学堂议起,译钞欧美各国课程,由小学以入中学、大学,其条贯综汇之处,皆以《富国策》为归,犹总学也。此外。天学、地学、化、重、光、电诸学,犹分学也。”[12]274这段话十分重要,好在收入了《陈炽集》,这或许能够提供解释有关问题的关键性线索。 第一,陈炽的确看到了李提摩太的《泰西新史揽要》中对亚当·斯密的介绍,而且知道斯密德《富国策》是促进英国富强之书,可见他在《续富国策·自叙》中说的英国某“贤士”当是亚当·斯密了,这大概提供了解开“公案”疑团的一个线索。但必须注意的是,陈炽此时只是从李提摩太等人的介绍中知道有斯密此人,也知道其著《富国策》使英国富强这样的事,但他并未真见到此书。退一步说,根据他自述不懂英文,即使看到了斯密的书也看不懂。 第二,据陈炽说他在1896年的15年前即1881年看到了同文馆中译本《富国策》,而且不满意这个译本。尤其是他认为《富国策》在当时教育中具有“总学”的地位,译文好不好关系重大,所以他决心要重新翻译。陈炽接着又说,正好有懂外文的朋友从南方来,也向他介绍西方富强得益于《富国策》,“《富国策》,洵天下奇文也。其言与李提摩太同。”于是,陈炽“旋假得西人《富国策》原文,与同文馆所译华文彼此参校,始知原文闳肆博辨,文品在管、墨之间;而译者弃菁英、存糟粕,名言精理,百无一存。”——注意:问题出来了!由于陈炽得到原文也看不懂,于是他理解的那部促使英国富强的《富国策》与同文馆的译本就被作为同一本书而“彼此参校”了。 第三,陈炽通过李提摩太等人的介绍知道原书很好,但是与他亲眼看到的同文馆所译的《富国策》很不同,他不清楚压根就不是同一本书,却认为是翻译不好所致,是译者“弃菁英、存糟粕”造成“名言精理,百无一存”。于是,他“爰即原本,倩友口授,以笔写之,虽未必吻合原文,亦庶乎可供观览矣。”在他看来同文馆译本简直没法看,只能重译!他所谓的“重译”是请懂英文的朋友口授而自己笔述,并拿到《时务报》去刊登的。笔者看到此事还有旁证。如同在1896年,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译书》中对陈炽的做法予以肯定,并将其作为中译西书的一类案例来分析,他指出:“如同文馆旧译之《富国策》,而《时务报》有重译之本;广学会旧译之《泰西新史揽要》,而湖南有删节之编。咸视原书晓畅数倍,亦一道也。”[16]从这里也可见当时翻译西书不拘一格,当然也另有各种批评意见。 这篇《重译富国策》“叙”上正式签署“通正斋生译述”,是陈炽无疑,另在他的几封书信《致汪康年书》中都提到此事。其中一函,是他与汪商议在《时务报》上刊登译稿名称之事,其中说到“通正斋生(《富国策》用之)……改曰《重订富国策》可矣。”另函又说“此书在西国最有名”,又说“重译《富国策》,尚未卒业,皆系草稿。今倩友人录出叙文一篇、总论一篇,祈附刻报中。大约不过廿余篇,如日刻两篇,十余次可毕。”这又来问题了——亚当·斯密《国富论》怎么只有这么少的篇幅?《陈炽集》的编者考证《时务报》第15、16、19、23、25册连续刊登陈炽的《重译富国策》,最初的第15册是1896年12月15日刊登。编者指出“英人斯密德著《富国策》一书,分三卷十五章,八万多字。首译者为汪凤藻,时为1880年。次年有乐善堂聚珍版本,唯‘斯密德’音译为‘法思德’。故陈炽译述之曰‘重译’。《时务报》连载未完,而于丙申年一至三十册合订本后,附书目八种,其第七种即《重译富国策》。今遍寻未着,大概时务报馆后因故未出。”[12]274注释 《陈炽集》编者认定陈炽重译的就是同文馆的《富国策》这没有问题,但陈炽心心念念那本使英国富强的斯密德之书,怎么也不会只有“八万多字”,而且“法思德”怎么成了“斯密德”的译音呢?不通。法思德就是亨利·福西特,斯密德(雅堂)即斯密亚堂(亚当·斯密),两者无论生活的年代以及两书的作者名、书名以及出版时间、书的内容、篇幅等等差距都很大。更重要的是,同文馆1880年出版的三卷八万多字的《富国策》,次年(1881年)有日本乐善堂本,笔者也做过详细考证。把此书作者法思德即福西特说成是“英人斯密德”,显然弄混了!懂得中国文献的学者,若又能看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大概就不会将“三卷八万多字”的福西特(法思德,1833-1884)1863年麦克米伦公司出版的Manual of Political Economy(同文馆译成《富国策》)与亚当·斯密(1723-1790)1776年的巨著《国富论》混为一谈——两书问世相差87年! 麻烦的是,不仅《陈炽集》的编者如此,陈炽本人就弄错了,否则他上述那些话就不会那么难于理解了,难怪1896年的经济学术公案到120年后的今天还没有定论,这与陈炽本人弄错直接相关。后人的研究是要以当事人的论述为一手证据的——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这里!那么,大名鼎鼎的才子陈炽怎么会弄错?这恰是新旧交织、中西叠合的转型时期之反映,从而似乎也并不奇怪。陈炽在这篇“叙”中就说“盖西士既不甚达华文,华人又不甚通西事。虽经觌面,如隔浓雾十重。”这恐怕就是那时情况的真实写照。当时福西特的书作为教科书有一定影响,而李提摩太、丁韪良等又都提到过亚当·斯密的书,国人并不能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两者及其区别,有人甚至认为同文馆译本就是斯密原著并不高明的翻译,包括陈炽也认为是同文馆的译者“弃精华、取糟粕”所致。何况当时斯密的《国富论》并没有完整中译本,要到20世纪以后严复才翻译出此书,因此国人并不了解斯密之书,只是从洋人或到过英国的人的介绍中获得一知半解。并且在那时的西书中译时,一人一书多种译法或反之的情况比比皆是——故而出现所谓“公案”,主要是用现今的思维方式和眼光去看待百年前的情况所致。 无独有偶,更有意思的是当时还出现两本已经中译的西书也被混淆的情形。在梁启超的《读西学书法》中,提到“同文馆所译《富国策》与税务司所译《富国养民策》,或言本属一书云,译笔皆劣。”——更复杂了!《富国策》与斯密的书混淆还情有可原,至少都用了同一个名字《富国策》;但《富国策》与《富国养民策》也能被混淆,实在有些说不过去。可见那时西方经济学原理性著作的中译情况复杂,并无一定之规,人们弄不清楚哪个是哪个也不是不可能的。何况一些译著本身既有中外译者个人“非专业”的差池,也有他们翻译时不同的理解或删缩、发挥与议论,再加上国人多不懂外文,发生上述偏差也就不足为怪了。对此,不能用如今的眼光和理解去认识——同时,这也可以证明“转型”之艰难! 最后,再看看陈炽的译本。由于陈炽的“重译”并不全,现存只有卷一“生财”——总论、三要、人功、资本、分合、多寡、损益。卷二“用财”——总论、角逐、田限、工价。再看看同文馆的译本。同文馆《富国策》卷一“论生财”下分七章——总论、论生财有三要、论人功、论资本、论三要滋生之力、论制造多寡之异、论增益财用之理。卷二“论用财”下分九章——论制产之义与均富之说、论财所自分、论地租角逐之道、论工价……。不需要再赘列了,简言之,一目了然——陈炽重译的就是同文馆的《富国策》。陈炽《重译富国策》卷一“生财”的“总论”中就有“富国之学,以美利利天下。欲天下人人能知之、能行之,则必自浅者始矣。斯密德者,英人也。首创是学,名之曰《邦国财用论》。”这就是说,陈炽自己一会儿用李提摩太的说法“斯密德,著《富国策》”,一会儿又说斯密德著的是《邦国财用论》。实际上,《邦国财用论》就是亚当·斯密《国富论》的中文名,这在当时大概是不曾发生歧义的。如同文馆《富国策》卷一“论生财”的“总论”中,开宗明义讲“《富国策》所论述者,乃生财、用财、货殖、交易之道。昔斯密氏首创是学,名其书曰《邦国财用论》。”陈炽“重译”的就是同文馆此书,其所述内容也很相似,而他却真的弄不清楚同文馆译的不是斯密的书。 说到这里似乎终于清楚了。看来,后人的误解源自前人的偏差,而出现那样的偏差恰是转型、过渡时期的产物,不能按照今天的标准要求那时的人,包括陈炽。从这个意义上说,陈炽得知英人写的《富国策》有益于富国,因此要“续”写中国的《富国策》,以求发展经济富强中国,这无疑是值得高度肯定的。这个“续”字,并非是为英著写续,而是要“踵英而起”使中国“他日富甲环瀛”,实在是难能可贵的。笔者以为,上述“公案”固然还可以商榷研讨,但着力点若放在国人从译书到自著经济学书的史实研究上、从中国经济学术转型与新发展的视域去认识分析,或许比继续驻足于一个“续”字的各种解析更为重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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