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主权神话”的消解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南,摒除对西方学术的盲目崇拜与模仿,在系统总结与批判借鉴西方史学成果的基础上展开自主性的研究,应是中国的世界史学界追求与践行的理性选择。 在“牛津学派”看来,中世纪英国议会制度是《大宪章》精神在制度上的体现。随着学术界研究的深入,中世纪英国议会的真实面貌在史学家的拨乱反正中逐渐清晰起来。英国议会在中世纪后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获得税收、立法等方面的权限,形成了“王在议会”的政治原则。这些的确对国王权力形成了某种制度上的限制,使得国王在议定国家大政时需要与议会进行商讨与协调。在国王独断专行时,参与议会的教、俗贵族和地方等级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常常启动议会的相关条例和规制来约束国王。然而,当时的议会君主制从根本上讲是封建主阶级的联合专政,议会主要还是与国王合作、支持王权的。这是因为议会毕竟是“国王的议会”,国王是议会的筹划者和主导者,没有国王就没有议会。无论是议会讨论的议题、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还是议会的召集、休会与解散,以及对议会法案的同意或者否决,皆由国王决定。国王时常利用自己的权威操控议会,在立法与征税上让议会为己所用,甚至突破议会的限制而独断专行,将议会变为听命于己的御用工具。正是基于这些情况,20世纪60年代,著名史学家塞勒斯(G. O. Sayles)在其代表作《英国国王的议会》一书的“前言”中,毫不犹豫地认定,“牛津学派”建构的“议会主权”论其实是一个“民族的神话”。这是因为,它按照现代的价值尺度来进行历史叙事,“使得我们的祖先说我们的语言,按照我们的标准来行动,追求我们的目标”。另一位史学家麦肯纳(J. W. McKenna)也基于对史实的辨析,在《英国历史评论》上发表《中世纪后期英国议会主权的神话》一文,对“牛津学派”的谬误进行了深入批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40年代开始兴起的以著名史学家麦克法兰(K.B. McFarlane)为代表的 “麦克法兰学派”,对“牛津学派”的“议会主权神话”进行了更深层的解构。在他们看来,制度史的研究不应该流于对规制层面的诠释,而必须聚焦在创建这种制度并在其中进行活动的社会政治群体的研究。在中世纪后期,由于以货币支付来缔结主从关系的“变态封建主义”的盛行,拥有诸多私家附庸和武装的区域性大贵族“超级臣属”开始崛起,构成了对王权的有力挑战。这类强势、显赫的大贵族不仅干预议会地方代表的选举,将诸多附庸塞进下议院,让议会变成谋取私家权益的工具,而且在时机成熟时进行武力篡政。“牛津学派”所谓的“1399年革命”其实也是一个“历史神话”,是兰开斯特家族的大贵族假借议会名义进行的军事政变,并没有什么“宪政”意义。此后持续30年的争夺王位的玫瑰战争,其间屡仆屡起的惨烈的兵锋对决,及其引发的王朝鼎革与剧烈的政治动荡,更是有力证明了政治实力的对比与战场上的血腥搏杀对当时政治走向有着决定性影响。 中世纪英国“宪政神话”的建构与消解,在西方学术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牛津学派”的史学家中不乏淡泊名利、学识渊博的学者,他们在“宪政史”领域的开拓不仅极大拓宽了政治史的研究空间,而且将政治史的研究与当下的政治现实密切结合起来,这些无疑都应予以肯定。而且,从主观的角度上看,他们也并非要刻意地杜撰或虚构历史。但必须看到,由于他们奉行唯心主义历史观,片面地强调以“自由”精神为内核的“宪政传统”对政治史发展演进的决定性意义,致力于以当下现实为坐标去考量与诠释历史,按照主观预设的框架与逻辑进行历史叙事,将现实与历史进行牵强附会的配对与机械式的“对接”,最终难免打造出经不起史实检验的“历史神话”。 由是观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南,摒除对西方学术的盲目崇拜与模仿,在系统总结与批判借鉴西方史学成果的基础上展开自主性的研究,应是中国的世界史学界追求与践行的理性选择。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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