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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作为“大科学”的人文科学


    作者简介:邓晓芒,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德国哲学研究中心主任。人大复印:《科学技术哲学》2016 年 08 期原发期刊:《哲学分析》2016 年第 20162 期 第 111-119 页关键词:大科学/ 中间科学/ 小科学/ 人学/ 逻辑和历史一致/摘要:与英语和法语的science不同,德语的Wissenschaft具有更广泛的“科学”含义,即包括数学和自然科学(小科学)、社会科学(中间科学)和人文科学(大科学)。不是自然科学为人文科学奠基,而是人文科学为自然科学奠基;人文科学不是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领域内的运用,相反,自然科学才是人文科学在自然领域中的运用。作为大科学的文、史、哲经常也要用到小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和中间科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的方法,但都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它们最终都要归属于人学,即人的哲学,体现为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哲学方法。在学界,学人文科学(主要是文、史、哲)的人一般不太喜欢称自己所学的是“科学”,而喜欢强调自己的领域属于“人文学科”,这好像是最近20年来的流行做法。然而,“科学”和“学科”究竟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用后者而摒弃前者,很多人并不太清楚。其实这只是为了逃避“科学”的强势规范而为“人文”中那些“非科学”因素留下余地的取巧之法。因为所谓“学科”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无非是说把所学的东西“分科”,是从行政划分或分层管理的需要而来的体制概念,至于所学的东西是科学还是什么别的东西,却不在考虑之列。不过这种做法并没有解决问题,只是回避了问题。人文科学到底是不是科学?如果不是,为什么现在官方文件中仍然到处都提到“人文社会科学”,许多学报也标明“人文科学版”?是否用词不当?这里亟需一种“正位论”(topics)来加以清理。① 
    本文认为,人文科学应当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归属于“科学”的范畴,而且是“大科学”的范畴,而通常被视为“科学”的学科则充其量属于“小科学”的范畴。这与“科学”这个外来词的含义有关。 
    一、什么是“科学”? 
    “科学”并非中土本有的词汇,最初是从英文science翻译过来的,所以五四时期被称作“赛先生”。法文的写法与此相同,唯读音有所区别。该词来自拉丁文scientia,本来的意思是知道、懂得或知识,如《圣经》里面亚当和夏娃吃了“知识之树的果子”,就是用的这个词。中文译成“科学”,其实属于意译了,即“分科的学问”,是为了区别于中国传统那种不分科的或者分科不严密的混沌的学问。中国古代的大学问家(如诸葛亮)往往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不仅科学和人文不分,而且科学和技术、政治军事谋略甚至和巫术都不分。近代引入了西方的“声光化电”,无以名之,姑称之为“格致学”,取朱熹“格物致知”之意。但朱子的“格物致知”并不具有西方认识论通过经验获知客观知识的意思,而只有“待人接物”的儒家工夫论的含义,两者相去甚远。所以后来流行的是新造出来的汉语词汇“物理学”和“科学”,而且“科学”主要就是指广义的“物理学”(physics,即“自然之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理科”。当然,这种理解已经与英、法文中science的现代含义相差无几了,也就是“自然科学”的意思;并且也和英、法文中的用法一样,加上一个social或者humaines的修饰语就成了“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 
    但奇怪的是,德文中的“科学”却是另外一个词,即Wissenschaft,它不是来自拉丁文,而是来自德国本土的词汇wissen。该词汇的意思同样也是认知、懂得、知道,但用法却和英、法文中的用法有很大的不同。德文中这个词的用法更带广义,它不必加上任何修饰语,本身就包含有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内容,而不仅仅是指自然科学。它甚至还包含哲学的各个部分,如逻辑学、认识论、本体论、形而上学,因此哲学、形而上学本身被看作“科学的科学”、“一切科学的女王”。当然Wissenschaft的原始含义就是“知识性”或“认知性”,是由wissen(认知)加上一个表示抽象性质的词尾schaft而构成的,②可见该词在表示“科学”的含义时,更强调它在各门知识中共同的认知方法论的层面,而不是它所面对的认知对象的层面。我们面对任何对象,都可以用我们的认知去把握,哪怕这对象不是自然对象,而是人的精神生活、情感活动、政治制度、伦理道德、审美趣味、文化传统、历史资料,甚至是宗教信仰的对象,都可以加以科学的处理。在这种意义上,科学的对象是无所不包的,甚至也包括它自己(科学的科学)。 
    我要为人文科学作为“科学”进行辩护,就是基于这个词的德文含义上来说的。一般来说,德国人的思维要比英、法或其他民族的思维更加精确、更加一贯,这是世所公认的。 
    二、人文科学的地位 
    所以,如果不是局限于英、法对“科学”的那种比较狭义的解释的话,人文科学完全可以被视为正宗的科学门类。现在的问题是,与其他各门科学相比,人文科学处于何种地位? 
    通常人们也许会认为,在各门科学中,自然科学,也就是数学、物理、化学,或者再加上分子生物学,是“基础”的科学,它们是最严密的、可以量化的科学;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新闻学、法学、管理学,虽然也有可以量化的成分,但却已经不太精确了,必须借助于统计学和概率论,它们可以被称为“模糊科学”;至于文、史、哲,包括艺术学、美学、伦理学、宗教学等,其主体部分是不可量化的,定量分析只起一种极为次要的辅助作用,因此不能算正宗的科学,而只是一种“准科学”。但这种看法是极其表面的,它实际上是以数学为标准来衡量一切科学的“科学性”。只要我们能够像康德一样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数学何以可能?乃至于一切自然科学何以可能?我们就会回到科学本来的基地上,去追溯一切人类知识的发源地,也就是说,一切科学归根结底都是“人学”。数学和自然科学都是“人为自然界立法”,所以科学是什么的问题最后归结为“人是什么”的问题。③ 
    这样一来,事情就颠倒过来了:不是自然科学为人文科学奠定基础,而恰好是人文科学为自然科学奠定基础;人文科学不是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领域内的运用,相反,自然科学才是人文科学在自然领域中的运用。因此,人文科学是“大科学”或广义的科学,而自然科学只是人文科学的分支,是狭义的科学或“小科学”。至于那些中间性质的社会科学,诸如政治经济管理之类,则是处于这两者之间,可被视为“中间科学”。另外还有两门科学则是游走于大科学、小科学和中间科学之间的,不好贸然定位,这就是心理学和人类学。最常见的是人们把心理学归于自然科学,把人类学归于社会科学(这正是国内对于这两门学科的划分办法)。其实心理学既是自然科学(生理学)和人文科学的桥梁,也是社会科学(社会心理学、文化心理学)和人文科学的桥梁;人类学中的体质人类学属于自然科学(生物进化论)的范畴,种族人类学(人种学)和实用人类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哲学人类学则属于人文科学(哲学)的范畴。 
    语言学的地位比较特殊。一般说来,语言学属于“中间科学”即社会科学,探讨语言的起源和发展(词源学)以及语用学、语义学、语形学等问题。但自从20世纪后半期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以来,语言学向两个方向延伸,一个向下朝“小科学”靠拢,这就是专业技术性极强的语言分析哲学,力图创造出一种“人工语言”(罗素),使语言化归为逻辑,又使逻辑化归为数学(数理逻辑),以便使语言“科学化”、“精密化”;另一个方向是向上朝“大科学”的形而上学靠拢,例如海德格尔所谓的“走向语言的途中”,把语言看作“存在之家”。直到今天,语言学中这两种倾向并存。 
    现代科学哲学家们对科学的理解全都是小科学的。例如卡尔·波普尔提出的所谓“证伪主义”认为,凡是不可能证伪的都是伪科学或者意识形态,这一标准只适合于小科学(Science),而不能用来衡量大科学和中间科学(Wissenschaft)。他也许并没有意识到他提出的是一个悖论性质的命题,因为按照他的说法,就会有一个问题:证伪主义本身是否可以证伪呢?科学哲学是科学还是意识形态?这种问题靠科学哲学本身是无法回答的,必须交给“大科学”即人文科学来讨论。在人文科学看来,证伪主义只是小科学的检验方法,它依赖于小科学对“真理”的衡量标准,即一个逻辑(数学)标准和一个经验标准(逻辑经验主义④);但这只是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真理”中的一个部分,一旦进入到中间科学和大科学,就必须超越狭义的逻辑数学和当下的现成经验,而扩展自己的范围。在社会科学(中间科学)中,这个标准被扩展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已经超越逻辑经验主义的标准了。证伪当然也是实践(科学实验),但实践不仅仅是证伪。社会科学的实践标准要诉诸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虽然也有可以被逻辑形式规范和量化的方面,但最终所依靠的并不是逻辑规律和量化指标,而是人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心都有一杆秤”。⑤而社会科学的经验也不是现成的感觉经验和一次成功实验的经验,而是历史经验,它必须把当下的直接经验和过去已经发生的经验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经验结合起来、连贯起来,在“时间”中通过人心去加以体会和权衡。由此已经可以看出,社会科学(中间科学)的真理标准是直接依赖于人文科学(大科学)的真理标准的,它其实是人心的真理;而人心的真理不是与什么外在的对象相“符合”,而是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去蔽”(Aletheia),或者说通过自我意识的反思而呈现出内心的真相,而这是一个不断向内深入的历史过程。在大宇宙和小宇宙的关系中,探讨大宇宙(自然界)的是小科学,而探讨小宇宙(人心)的才是大科学。人为自然立法,也就是大科学为小科学立法。 
    三、人文科学的划分 
    那么,作为“大科学”的人文科学又如何划分呢? 
    最通行最粗略的划分就是“文、史、哲”,即文学、历史学、哲学。下面分别来考察。 
    文学通常包括“中间科学”中的语言学在内,中国大学的中文系有语言和文学两个研究方向(全称“中国语言文学系”),当然由于外语的重要性,外语通常从语言方向中分离出去,单独成为系或院(外国语言文学系)。但不论中文系还是外语系,人们往往把文学(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视为语言的一种实践运用,认为相对而言,语言才是“硬科学”,而文学只是“软科学”。其实维科(Giambattista Vico,1668-1744)早已指出,语言本身只有通过文学才可能形成起来,语言最初就是“诗性”语言。中文系和外语系(外文系)应当把对文学(包括文学作品和文学史)的研究作为自身“大科学”的安身立命之本,而把语言文字的研究作为辅助性的“小科学”。其实中国古代学术传统也有“大学”和“小学”之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当然是把“大学”泛道德化了,但“大学”立足于人文,这个是不错的;“小学”则是考据音韵之学。现代人认为“文学即人学”,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把语言学通过文学这个大科学而归附于“人学”之下,才算是理顺了其中的关系。 
    历史学当然也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中间科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中间科学”的知识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另一方面,历史考据也少不了经验材料的搜集、发现和整理,需要采取一切可能的小科学或自然科学手段辨明真伪,包括运用文字记载互勘,以及天文学知识(年代判断)、物理学知识(如放射性同位素)、化学知识(字迹或纸张的构成)、生物学知识(基因检测)等,必须有一大批人做这些“小科学”的工作。然而说到底,历史学的这些工作只是些铺垫工作,最终还是要依赖于对人性的理解来对历史作出“大科学”的解释,借用唐代历史学家刘知几的话说,历史研究不但要有“史才、史学”,更重要的要有“史识”。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谈到:“历史学就是人学,研究历史就是研究人。人是怎么来的?怎么发展的?又要发展到哪里去?历史学的意义在这里。”⑥黑格尔把人类历史定义为“自由意识的进展”,并正式提出了“历史哲学”这一“大科学”的概念,是颇有史识的。⑦正是由于历史学最终是人性的科学,所以马克思才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⑧也正是由于人性的不断发展的本性,我们才在一切科学门类那里都建立起它的科学史来,如数学史、自然科学史、经济史,政治史、艺术史、思想史、文化史、逻辑史、伦理学史、宗教学史、美学史、哲学史……其中,有些科学史也许对本学科门类的研究来说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例如数学史对于数学家、自然科学史对于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的研究没有多大参考价值,顶多属于“通识教育”或者“素质教育”的范畴;但那只是因为这些科学还局限于“小科学”,还未提升到“大科学”的层次。越是高层次的“大科学”,越是要求理论和历史的融合,一直到哲学层次,就达到了黑格尔所谓哲学就是哲学史、哲学史就是哲学的最高统一性。⑨反过来,凡是带上哲学含义的某门科学,如数学哲学、科学哲学、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文化哲学、艺术哲学……都不能不关注这些科学的历史。 
    最后来看看哲学本身。哲学本身是“爱智慧”,这表明它一方面必须是出自自由的“爱好”或兴趣,另一方面由于它所爱的是智慧,所以必须是智慧地爱,而不是无理性地、愚蠢地爱,不是单纯的情感冲动。与此同时,也表明它是一个不断接近目标但永远不能达到的爱的过程,这过程必须经过智慧地筹划和设计才能避免走弯路。由此就发展出哲学的两个层面,一个是智慧的形式层面,这就是逻辑,另一个是内容层面,它就是认识论和本体论(存在论),后两者融为一体,就是形而上学。但自从古希腊哲学以来,哲学始终有双重的内在倾向,一种是从自身中不断地分化出后来的各门科学来,让它们自立门户,从而使自己从最初的无所不包逐渐被抽空成为了某种“纯粹哲学”,并且看起来好像成为了各门科学中的一门;另一种是,这种倾向使得它本身也日益从一门最高的“大科学”而降为了接近于“小科学”,越来越变得技术化和实用化。它空有一个“诸门科学之母”的封号,但谁也不知道它究竟是干什么的,由此走向了“哲学无用论”的绝境。这种情况从康德的时代就已经非常明显了,康德的奋力拯救只是暂时地延缓了哲学的衰亡,虽然带来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复兴,但随着黑格尔哲学被当作“死狗”,哲学,特别是形而上学被看作需要批判和扬弃的对象,再也不可能是“科学的科学”了。它甚至日益沦落成了一种万金油式的装饰品,好像任何东西只要加上“哲学”二字,立刻就提升了身价。逻辑实证主义和分析哲学只不过是抓住哲学的形式即逻辑表达做点文章,他们与其说是要复兴哲学,不如说是要消解哲学;科学哲学则将哲学变成自然科学的辅助性的方法论,将哲学的作用缩小为自然科学研究的附庸。但人们很少意识到,哲学的内容其实就是人性的内容,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从根基上促进自然科学的研究,但它的宗旨远远不止于此。应当说,哲学作为“爱智慧”,它是一门自由的科学,或者说是一门指导人类寻求自由的科学,它就是爱的智慧和智慧的爱。当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形而上学》中提出,最根本的实体,即“作为存的存在”,就是那只能作主词(主体)而不能作宾词的东西,是“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里面的东西”,⑩并把它称为“这一个”时,这个东西其实就是人的自由,只不过他当时并未能看出这一点。直到近代和现代,哲学后来的发展表明,认识论也好,本体论(存在论)也好,都是以人的自由为前提,或者本身就是对自由的探讨。而自由是人性的本质,对自由的探讨就是对人性最深层次的本质的探讨。哲学正是凭借这一点,才有资格成为一切科学的科学,才能深入到任何一门科学中成为它的方法论和引导者。 
    四、人文科学的方法 
    以上讲的是人文科学的本体论定位,而由此就可以确定人文科学所需要的方法。人文科学既然是“大科学”,它的方法就不可能是小方法,它肯定是包括三个层次的方法在内的大方法。哪三个层次?一个是数学和自然科学层次,一个是社会科学层次,一个是哲学层次。 
    先看数学和自然科学层次。在今天,做人文科学的学者,一般不要求有很高的数学和自然科学修养,虽然有则更佳,但不一定要达到顶尖的水平,只需要有一般水平就行了。当然在今天的一般水平,在历史上过去有可能是顶尖级的水平。比如说欧几里得几何,在古希腊就曾经是顶尖级的数学,当时柏拉图学园门口就写着“不懂几何学者不得入内”,那个时候的一个数学家同时就被看作一个哲学家。在18世纪,微积分就是顶尖级的数学,而在今天这已经是高中生的常识了。但是即使在今天,一个做人文科学的人如果连基本的欧氏几何与起码的微分学原理都不懂,他不但作为人文学者是有很大缺憾的,而且作为一个具有全面教养的人也是有缺憾的。有人可能会指出像钱钟书这样的大学者数学也很差。但这是属于人文学者中的极少数“偏才”,他的语言能力和文学感悟力惊人,使他在人所不及的某些领域中有超常的成果。但这同时也限制了他在自己的领域中创造性地建构起系统的理论体系,钱氏这一类学者基本上属于博学和机智方面的怪才,而不是开创一个学说、发明一种理论以泽被后人、推进学术研究的天才。钱氏这样的天才是不可学的,没有什么“钱钟书学派”,在理论上也没有多少推进,而只能让人佩服、欣赏和惊叹。真正有理论上的大建树的人文学者,必须经过几何学(在现代还要求有微积分)的思维训练,所提观点和命题之间必须具有严格的学理关联和层次建构,如同康德所说的具有“建筑术”的美感。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包含大量当时最前沿的高等数学的内容,虽然在今天看来未免有点多余,他的“存在论”的思想精髓其实不需要这些复杂的内容也能够被后人所把握;但他展示的是他的思想所受到的严格的学术训练,现代那些想单凭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就摧毁黑格尔的哲学体系的人,也得掂量一下黑格尔的数学训练的分量。至于自然科学方面,现代的人文学者至少应该知道牛顿和爱因斯坦的物理学和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一定要研究得多么深入,但要能够从中体会出自然科学研究是如何在一种固有成见上炸开缺口的,又是如何让自己的学说建立得(相对来说)天衣无缝的。 
    在社会科学层次上,人文科学应该关注的是那些高层次的科学方法论,除了统计学和信息论在当今最新时髦的“大数据”上的运用外,应当重点考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演变对人性和人的善恶观所造成的影响。后者通常是某些部门哲学所讨论的问题,如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等。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发挥出来的人的本质的异化理论就是这方面的极好的例子,在当今时代的文学理论和历史理论中,如果想要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离开异化学说简直就是寸步难行。此外,由于(如前所述)社会科学已经明显地表明是一种历史科学,因此社会科学中高层次的方法论中还应该包含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原理,也就是考察人类社会历史是如何从抽象到具体一步一步必然地、不可逆转地发展起来的,是如何体现出某种规律性来的。当然,所有这些并不是每个人文学者都能够全面具备的知识,所谓术业有专攻,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知道。一般来说,大部分人文学者都只能局限于自己研究的某个小圈子里面做些具体的研究,或者说在大科学里面做些小科学和中间科学的研究,这也无可非议,甚至是必要的。但人文学者应当知道,真正当得起“人文科学家”称号的人一定要努力向这种全面的理论修养看齐,把它树立为自己理想的追求目标,否则是不可能有什么大的进展和创造性成果的。 
    最后,人文科学除了向其他科学吸收那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之外,自身也形成了一套更高层次的方法论。如前所述,文学也好,历史学也好,哲学也好,归根到底都是人学,是有关人的自由的理论。所以人文科学本身的方法论也就是如何把握人的自由的方法论。把握人性和人的自由其实本身也已经是哲学的主题了,它在文学理论上的运用就是文学领域中的最高方法论,而在历史学中的运用则是最高的历史眼光。当然文学理论本身还有它自己的具体的、由较低层次的方法而来的一些研究方法,如分析文章结构、文体、修辞、诗词格律等,巴赫金的“复调理论”亦属此类。但真正高层次的方法论总是与人性相关的,这种方法论从人性的发展和变化中考察文学艺术的发展过程,深入到人心的内部结构中。一般认为文学不存在什么“历史发展”,顶级的文学作品没有可比性,古代的经典文学作品与新时代的经典作品之间没有高低之分,从艺术感受来说可能是这样。但是从人性发展的角度来说,我们仍然要在理论上为文学史找出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性和发展的方向性。我最近在一篇文章中提出“文学冲突的四大主题”就是在这方面的一个尝试。(11)我在文章中列举了大量中西文学作品的例子,说明人类文学创作的主题从最初的“现实和现实的冲突”发展到后来的“现实和心灵的冲突”,再到“心灵和心灵的冲突”,最后在现代派文学那里达到了“心灵的自我冲突”,展示了人类心灵从外部日益转向内部的必然发展过程。至于历史学方面,由于我们面对的都是消逝了的历史事实,不但历史真相难以查证,而且即使掌握了确凿的历史证据,如何解释也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所以很难避免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怀疑论。然而,如果我们能够把历史学看作是“人学”,从人性的发展来梳理遗留下来的历史资料,历史学存在的意义就能够向我们呈现出来。所谓历史的必然规律,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都无非是说人性的发展有自己的阶段性和不可遏止性,有自己进步的方向性,这是人类自由本质的展现和深化。这样的历史就不再只是故纸堆,而是对当下的人类社会现实和未来的发展方向都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反之,忘记历史,就意味着人性的停滞和退化,将导致人类的灾难。只有作为过去、现在、未来相统一的整体的历史才能展示出人性的全貌。 
    而哲学本身就是方法论,它不需要从外部引进任何方法论,它自身是自身的方法。当然,前面所有的方法,从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到文学历史,都是它的助手,它则是前面一切方法的指导思想。但它本身则高居于所有那些方法之上,使各门科学都提升了自己的层次。毫不奇怪,自从古希腊以来,哲学就是各门科学之母;其实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直到今天仍然如此。我曾把哲学家称为“对一切都感兴趣的人”,严格说来,哲学不是一门“专业”,而是一种生存方式,或者说一种生存方法。正因为如此,哲学把所有其他的科学及其方法都视为人类生存的一种方式,并且从这个层次上为它们建立方法,这就形成了前面所提到的科学哲学、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艺术哲学(美学)、历史哲学等,它们都从方法上被归属于哲学之下。没有哲学,这些科学都将下降为一种技术,而失去它们的本源之根,这就是“爱智慧”。 
    总而言之,只要我们意识到大科学与小科学的区别,我们就不必担心日益流行的“科学主义”吞噬了人文科学的地盘,甚至毁灭了人文科学的大厦,相反,在更高层次上我们能够用人文科学统领一切科学部门。人文科学并不是仅仅作为“素质教育”而对科学知识的教育所作的某种补充,而是各门科学之本,是自由人格养成的基地。一名大学生,不管你是学什么的,都应当把文史哲当成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由此出发去研究其他科学,才会有取之不尽的动力,也才会有合理的思维结构和高层次的方法。按照这种关系来办现代的大学,才能使我们的大学真正成为培养健全人格的精神圣殿。 
    注释: 
    ①“正位论”(topics)是由亚里士多德在《正位篇》(又译《论题篇》)中提出的一种对研究对象进行属或种的划分的方法,也就是对两个相邻概念的关系的定位,这是一切正确推理的前提。 
    ②如费希特的Grungdlage 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一书中译为《全部知识学基础》,讲的是纯粹哲学。 
    ③康德在《逻辑学讲义》中重申了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全部哲学的三大问题,即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并且增加了第四个问题:人是什么?还补充道:“从根本说来,可以把这一切都归结为人类学,因为前三个问题都与最后一个问题有关系。”参见康德:《逻辑学讲义》,许景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5页。 
    ④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是通过批判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主义(逻辑证实主义)而建立起来的,然而其《科学发现的逻辑》貌似只凭借逻辑证伪就能排除伪科学,但它用来证伪的反例仍然是要靠经验来提供的,因此它本身也应当归属于逻辑经验主义的范畴。 
    ⑤20世纪80年代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关于“实践标准”和“逻辑标准”的关系问题的争论一直纠缠不清,也没有得出公认的结果,主要原因我认为也正是当时人们理解的“实践”仍然只是“科学主义”的,也就是小科学性质的,而不敢深入到大科学领域中来,怕犯“唯心主义”的错误。 
    ⑥邓晓芒:《从哲学看宏观历史问题》,载《湖北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⑦“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进展;这一种进展是我们必须在它的必然性中加以认识的”,参见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57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页,注2。 
    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贺麟、王太庆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导言”,第34-35页。 
    ⑩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09页。 
    (11)参见邓晓芒:《文学冲突的四大主题》,载《中国文学批评》,2015年第2期。 
    摘自:翻译教学与研究 转自:哲学园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