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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传统村镇的数字化保护


     
    湖南衡阳市 邓运员 刘沛林
    传统村镇是孕育和传承中华文化的沃土,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因此,运用现代数字化技术手段记录、保存、展示和传播乡村文化遗产非常重要。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从不同层面启动了与传统村镇相关内容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但是,传统村镇数字化保护面临工作重复、分散和缺乏技术标准等问题,整体水平较为落后。一是数字化保护工作层次较低。数字化技术主要以摄影技术为主,三维激光扫描、动作捕捉、虚拟地理环境等新技术应用不足。二是数据库数据种类单一。目前数据库建设内容多局限于简单数据的采集,如“中国传统村落基本数据库”仅包含基本图文信息,不包含音视频、平面布局或遥感影像图等多媒体信息。三是对数字化成果存在“重保护轻利用”,没有在文化传播、虚拟旅游等方面发挥作用。
    加强对传统村镇的数字化保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
    明确传统村镇数字化保护的基本理念。数字保存,借助数字化技术对濒危乡土建筑和村镇实现数字化抢救和保存;数字监测,借助空间遥感技术对重点保护的传统村镇建筑、格局和环境灾害等进行实时监控保护;数字传播,即对传统村镇数字化保护成果进行多维数字化传播,如三维虚拟展陈等;数字修复,根据数字化档案对因自然、人为或灾害损毁的有价值的传统村镇进行修复;数字利用,以已有数字化成果为基础,推动文化传媒、网络虚拟旅游产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研究出台传统村镇数字化保护的技术规范,制定数字采集、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加强学科领域间的统筹协同,形成技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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