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与兰克历史认识论之辩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8:11:17 《江海学刊》2018年第4期 景德祥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相关历史文本的考察显示,黑格尔与兰克在历史认识论领域曾发生过激烈的思想交锋。黑格尔代表着从理论或概念出发研究与书写历史的哲学学派,而兰克则代表着从史料或史实出发研究与书写历史的历史主义学派,两者之间存在着十分尖锐的对立,各自都在坚持理论或史实在历史研究与书写中的主导权。但在具体的史学实践中,两人也都有不自觉地走向自我原则的反面的表现。总起来看,就理论与史实的关系而言,从理论出发来研究历史,既不可避免,也是值得提倡的。关键在于不能将理论强加于历史事实,而是必须赋予后者对前者的最终检验者的角色。 关 键 词:黑格尔 兰克 历史认识论 理论与史实 作者简介:景德祥,196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是19世纪德国影响最大的哲学大师,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则是同世纪德国最著名的史学巨匠。就历史研究方法论而言,前者代表着从理论或概念出发研究历史的哲学学派(或称“史观派”),后者则代表着从史实或史料出发的实证主义或历史主义学派(或称“史料派”)。这两个学派之间的争论,从19世纪延续到20世纪,从德国传播到世界各国,在不同的文化、政治、社会条件下以各种方式不断地重演,至今难分伯仲。但鲜为人知的是,两大学派之间的较量不仅是抽象原则的众多追随者之间的争议,就是黑格尔与兰克本人之间也曾经有过一段尖锐的思想交锋。两人所发表的观点具有经典意义,即便在21世纪的今天也没有过时,值得我们仔细回味。 黑格尔与兰克虽然早已成为著名学派与思潮的代表符号,但他们不是虚无缥缈的“思想幽灵”,而是具体的历史人物。他们的人生轨迹有所交集,尽管时间不长,但影响深远。这种交集是如何发生的? 黑格尔比兰克年长25岁,完全可以算是兰克的父辈。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时,兰克还没有出生,而黑格尔已经是19岁的热血青年了,他欢呼这场大革命是“壮丽的日出”(ein herrlicher Sonnenaufgang),是新时代的到来。1806年10月,拿破仑军队与普鲁士军队鏖战于耶拿—奥尔斯泰德,生活在离战场近30公里的维厄、年仅11岁的兰克曾在家乡眺望远方的战火硝烟。而时任耶拿大学教授的黑格尔则在街头亲眼看到了骑在高头大马上进驻耶拿的拿破仑(称之为“马背上的世界灵魂”,Weltseele auf Pferde)。1818年,毕业于莱比锡大学的兰克受聘于偏僻的奥德河畔的法兰克福一所中学,在那里担任历史教师。同年,已经名满德意志学术界的黑格尔由海德堡大学北上,应聘于柏林大学,继任费希特的哲学讲席。1824年,中学老师兰克出版了处女作《罗曼与日耳曼诸民族史1494~1514》及其附本《近代史家批判》,在学术界声名鹊起,于次年被聘为柏林大学历史学副教授。由此,兰克与黑格尔工作在同一所大学,从1825年4月到1831年11月黑格尔去世,两人“同事”的时间有6年多。但两人的学术与社会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一个是如日中天的哲学大师、1829~1830年的大学校长,一个还是地位卑微且不稳定的副教授。 虽然年龄与进入学术界的时间相差整整一代,但黑格尔与兰克涉足历史领域的时间却是很相近的。如前所述,兰克是1818年开始担任中学历史教师的;而黑格尔明确涉及历史的论述,即其“世界历史哲学”的思想最早出现在1817年出版的《哲学全书纲要》,并在1821年的《法哲学纲要》中得到了拓展。①自1822~1823年冬季学期起(具体时间是10月31日),黑格尔开始在柏林大学讲授“世界历史哲学”的课程,以后每隔一年重讲一次,到1831年初共讲了5次。因此,黑格尔与兰克开始涉足历史领域的时间大致都在1817~1818年左右,而两人的历史著述都是在19世纪20年代开始闻名于学术界,他们的史学理念也是从此发生冲突。 本文试从黑格尔的“世界历史哲学”讲义入手,分析他与兰克在历史认识论上的分歧与争辩。因此对该讲义文本的考察十分重要。这里首先需要强调的是,黑格尔自1822年10月底起在柏林大学讲授的是“世界历史哲学”(Philosophie der Weltgeschichte)或“哲学的世界历史”(philosophische Weltgeschichte),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哲学”(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或Geschichtsphilosophie)。长期以来,尤其在国内学术界,人们把黑格尔在历史领域的著述称为“历史哲学”。例如,王造时的相关译著就以“历史哲学”为名②。2015年,商务印书馆又推出了黑格尔的《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的中译本③,给人以黑格尔在历史领域有两部著作(一部为《历史哲学》,一部为《世界史哲学》)的模糊印象。这种模糊印象在德国学术界也因不同名称著作的流行存在着。但是比较一下这些带有不同名称的著作,就会发现,它们的主题与内容都是相同的,都是“世界历史哲学”。尤其在著作开头,黑格尔都是开门见山地指出,他讲的课程的内容是“世界历史哲学”。也就是说,黑格尔从来就没有讲过一门名称为“历史哲学”的课程,而只讲过“世界历史哲学”这门课。 “历史哲学”的名称是在黑格尔身后才出现的。黑格尔于1831年11月去世后,其生前的学生(以“友人”的名义)整理出版其全集,其中包括还未成书的约10门课程的内容。在编辑出版其关于世界历史哲学的讲义时,可能是为了与其他学科(如自然哲学、宗教哲学等)的讲义整齐划一,黑格尔学生爱德华·冈斯(Eduard Gans,或译“干斯”“甘斯”)就于1837年以“历史哲学”的名称首次出版了“世界历史哲学”的讲义卷(作为第9卷)。④1840年黑格尔的儿子卡尔(Karl Hegel)也以“历史哲学”的名称修订与再版了此书。⑤该版本及其书名也被弗里茨·布伦斯泰德(Fritz Brunstd)1907年的再版本所沿袭。⑥直到1917年,格奥格·拉松(Georg Lasson)才正式以“世界历史哲学讲义”的书名出版了该讲义。⑦1955年,约翰内斯·霍夫麦斯特(Johannes Hoffmeister)又修订与再版了拉松版的《世界历史哲学讲义》。⑧但此后仍然存在着《历史哲学讲义》与《世界历史哲学讲义》两个不同版本并行的状况。例如,自1969年起,苏尔康普(Suhrkamp)出版社在再版黑格尔全集时,仍然使用“历史哲学”的名称出版了其世界历史哲学讲义。⑨而莱茵—威斯特法伦科学院在整理出版黑格尔全集(即所谓的“科学院版”)时,则直接使用“世界历史哲学讲义”的原名,并且把黑格尔本人的备课手稿与学生课堂笔记分别出版在手稿与笔记两个大类里。⑩另外,承担“科学院版”黑格尔全集出版业务的德国麦内尔出版社又于1996年自行组织出版了黑格尔的讲义系列,而关于世界历史哲学的讲义也使用了其原名。(11) 德国出版界在出版黑格尔历史著作方面的复杂情况也影响到了中国学界对黑格尔著作的翻译与介绍。如1936年王造时的《历史哲学》中译本是以英国学者约翰·西贝利(John Sibree)1857年的英译本为依据,而后者又是以卡尔·黑格尔1840年的版本为基础的。201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则是以麦内尔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版本为基础的。(12)也就是说,黑格尔的世界历史哲学讲义,在1837、1840年被以《历史哲学》的名称在德国整理出版后,首先是通过英译本于1936年由王造时译介给中国学术界的。(13)而以“世界历史哲学”命名的版本则到2015年才正式出现在中国学术界。不过,就内容而言,我们还很难说,《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的版本比《历史哲学》的版本更好。因为旧版本的《历史哲学》整合了1822~1831年黑格尔五次讲课的备课手稿与学生笔记,其内容是比较完备的,尽管其中手稿、笔记与出版者润笔之间的界限不是很清楚。而《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则只是黑格尔第一次授课时三位学生的笔记,不包括黑格尔本人的手稿以及后几次授课中讲述的新内容。到目前为止,1996年以前的,具体地说是1917年拉松版,尤其是1955年霍夫麦斯特版的《世界历史哲学讲义》还没有受到国内学术界的足够关注。除了其他变动以外,拉松版与霍夫麦斯特版都将黑格尔本人的手稿与学生笔记通过不同的字体区别开来,手稿部分在拉松版中为大字号,在霍夫麦斯特版中为斜体,但霍夫麦斯特版还为黑格尔手稿标出了具体的年代。而就在更为仔细的霍夫麦斯特版本中,我们可以发现黑格尔与兰克之间思想交锋的蛛丝马迹。 现在我们试以霍夫麦斯特的版本为依据,来分析黑格尔“世界历史哲学讲义”的内容及其与兰克的关系。在讲授其“世界历史哲学”核心内容之前,黑格尔首先以“历史书写的种类”为标题,对西方史学史上各种不同历史书写方法进行了评论,然后又在“世界历史哲学”的导论部分的开头详细阐述与论证了他自己的所谓“哲学的”历史研究与书写方法。(14)黑格尔主要区分三种历史研究与书写法:原始的、反思的与哲学的历史研究与书写。所谓“原始的历史写作”,其实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当代史”。其特征在于历史书写者的境界与他所书写的对象是属于同一个时代,历史书写者只是把他看到与听到的人物与事件转述为文字。而在所谓的“反思的历史写作”中,历史书写的对象已经超过了历史书写者所在的时代,他必须回望远离本时代的过去。反思的历史书写又分四种:(1)通史写作,即关于一个民族的或全世界的全部历史的汇编式的写作。(2)实用性的历史书写,即对历史事实联系现实进行反思的写作,目的是以史为鉴。黑格尔认为这种历史书写是徒劳的,因为各个时代的情况差异太大,人们永远不会从历史中学到什么。(3)批判性的历史书写。这种历史书写的主要内容不是历史本身,而是对以往历史写作的批评。(4)局部史或专门史的写作,主要指带有普遍性视角的艺术史、法律史与宗教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