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力源: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实施的历史评介(1949-1965)(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2 09:11:13 《西南边疆民族研究》 杨力源 参加讨论
二、中国共产党的治藏方略实施的理论价值 中国共产党的治藏方略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制定和实施的,有以独创性的内容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思考是置身于资本主义的大环境下进行的,苏联解决的民族宗教问题的环境也与西藏民族宗教问题存在的环境截然不同。西藏独特的自然地理人文条件,帝国主义势力的影响,使得1949年至1965年的西藏民族宗教问题极其复杂。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时西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继承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处理西藏民族宗教问题的合理因子,形成了这个时期的治藏方略,在这个方略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通过和平解放、执行协议、平息叛乱、民主改革与稳定发展等步骤,完成了驱逐帝国主义出西藏,推翻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及巩固西藏新民主主义革命成果的任务,从而完善与升华了这个时期的治藏方略,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其中对于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处理堪称典范。 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西藏民族宗教问题的过程中无法绕过的问题,关系到西藏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而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从未涉及过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其必须推翻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维护广大僧俗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西藏社会进步发展。然而囿于当时西藏的历史条件,中国共产党在和平解放西藏之初,决定暂时维持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7]当西藏社会上层对于改革出现的疑虑,中国共产党还是保持着最大耐心,提出了“六年不改”的方针。“中央和毛主席历来认为改革一定要得到达赖、班禅和僧侣领导人的同意,要各方条件成熟,方能实行。现在无论上层和人民条件都不成熟,所以目前几年内不能实行改革,中央认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是不能实行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也还要看情况如何才能决定。”[8]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由西藏社会内部主导进行民主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处理西藏民族宗教问题的一大创举。 1959年3月,西藏社会反动上层为了永远维持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发动了全面叛乱,终止了由西藏社会内部主导的民主改革。中国共产党被迫领导西藏广大僧俗人民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如果受外国指挥的反革命分子不通过协商而一定要通过反叛和战争破坏十七条协议,把西藏的情况打烂,那就有可能激起劳动人民起来推翻封建农奴制度,建立人民民主的西藏。”[9] 在领导西藏广大僧俗进行民主改革的过程中,“怎样处理西藏社会上层的生产生活资料”是进行民主改革的关键点,对此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分类进行的办法,将叛乱上层与未叛乱上层分开来进行民主改革。对于叛乱上层坚决予以平息,其生产生活资料予以没收,分配给广大僧俗群众;对于未叛乱上层的生产生活资料采取赎买的方式处理,并且在政治上与生活上给予适当的安排。在处理寺庙民主改革的问题上,在坚持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与各教派平等的基础上,主张政教分离,剔除宗教中受到封建农奴制度所玷污的东西。同时也对寺庙的未来发展提出要求:“寺庙必须爱国守法,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干涉政府的行政事宜;不得私藏枪支;不得强迫群众当喇嘛,群众有当喇嘛的自由,喇嘛有还俗的自由。对于寺庙财产,可由寺庙僧众组织管理委员会民主管理,取消寺庙间的隶属关系。”[10]在西藏民主改革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用赎买的方法处理未叛乱封建农奴主的生产生活资料,确保了西藏社会发展稳定。 在处理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以“和平协商的方式逐步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的理论”、“民主改革过程中对于封建农奴主生产生活资料处理理论”以及“寺庙改革理论”等,这些理论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与宗教理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