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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永:民国时期政教合一制下的西藏社会研究


    摘要:近代以来,以清末西藏新政作为起点,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开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经过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改革、龙夏改革尝试等,西藏仍未摆脱政教合一、佛法笼罩整个社会的局面。宗教依然主导着西藏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政治发展的基本态势,整个社会宗教氛围依然浓厚,民众沉溺其中而不自知。与此同时,近代化因素随着西藏与外界交流的增加而悄无声息地渗透进来,主张对西藏社会制度进行变革的萌芽已经产生,并开始挑战以寺院僧侣集团为核心的保守势力对于传统的固守。但由于西藏社会内部的发展惯性及惰性,最终充当打破西藏社会政教制度格局的关键因素并非来自于西藏社会内部,而是来自于中央政府。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近代有关西藏的文本书写与认知研究”(14XMZ02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徐百永,历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副研究员。
    近代以来,维持数百年的政教合一制度在清末西藏新政之后开始面临严峻的挑战。实行政教分离,还是政教合一制度,不仅成为中央政府考虑的重要问题,也成为西藏社会内部僧俗势力集团博弈的焦点问题。关于此,王献军在论著中分析了政教合一制度在近代西藏所受到的冲击。罗布在著作中以清末新政和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改革为中心,深入总结了20世纪上半叶西藏社会的变革问题。但总体上看,利用民国时期的历史文献,研究政教合一制度之下的近代西藏社会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本文拟从佛法笼罩之下的西藏社会谈起,探究西藏社会变迁的结构性矛盾,阐述近代性因素和西藏社会的潜在危机如何共同推动着西藏社会制度的变革。
    
    清末以后,西藏社会仍然处于政教合一制度的控制之下,以宗教阶层为中心的保守势力仍然掌控着或者深度影响着西藏社会的发展趋势。这一基本格局虽经清末西藏新政、十三世达赖喇嘛改革以及龙夏改革尝试等来自西藏内外的冲击,但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同时,无论初衷如何,这些变革本身对于西藏传统的社会制度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并促使保守的僧俗统治集团更加固守政教合一制度,对任何可能改变该项制度的企图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在近代西藏,寺院僧侣集团不仅仅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具有深刻的影响,而且在社会精神层面上依然深刻地影响着整个社会。以三大寺为代表的格鲁派在近代西藏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仍然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他们是广泛分布于西藏各个角落的附属支寺网络的核心,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属民,拥有独立性极强的社会功能,经济、行政、司法完全独立,各地处理世俗事务的官员宗本或谿堆“负地方民事行政及税收责任”,与寺庙互不侵犯,各有专司;“三大寺各有主持堪布,由达赖委派,政府不得干预寺务,遇有重大问题则寺中可派代表,出席政府会议”;“教有教之系统,政有政之系统,区划分明,丝毫不紊;至政府中之僧官,乃以僧人任官吏,其所主持者,仍为政务,而非教务也”。在以教为主、以政为辅的西藏,宗教阶层在西藏社会享受着特殊的地位和待遇。宗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生活宗教化,宗教生活社会化,于西藏社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得西藏几乎成为佛法笼罩一切的社会。然而,西藏统治阶层和普通民众很少怀疑政教合一制度在西藏实行的合理性。九世班禅认为,政教合一是西藏应当采取的最合宜的制度模式,“全藏人不分老少僧俗,无不崇奉佛教,上之政治法律,下之风俗及生活,莫不表现佛化精神,凡法律所不能及者,宗教即可辅助之,此种政教合一之制度,行于西藏甚为合宜”。佛法依然是近代西藏政治、法律、风俗、生活等方面居于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的主导价值规范和思想体系。处于此生存状态的西藏民众很难产生对政教合一制度的怀疑。滕华睿(Gray Tuttle)曾就此指出:“藏人的思想和政教分离的观念相去甚远,他们认为政教之间是不可分离的关联(政教合一),并不是两个对立的领域,一定得分开。这两个舞台的联结对西藏而言被看做是合适而完美的。”但不容忽视的是,佛法的盛行如此之深,也使得整个西藏社会几乎陷于停滞状态。
    民国时期前往西藏的内地人士对于这种宗教氛围有着深刻的洞察。据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观察:“藏民对于宗教信仰弥深,虽至贫穷者,家中亦必悬供佛像一二帧,晨夕焚香默祷,以求佛佑,富贵者更有佛堂之设。藏人患病,轻则自诵经咒,重则延请僧侣为之禳解。如遇天时旱潦,必延僧侣念经祈雨祈晴。凡此,均足表示藏人之日常生活,已与宗教发生密切关系。僧侣之有地位者,尤得藏民崇拜。每年自各地前往拉萨朝佛者,络绎于途,类多囚首丧面,衣服褴褛,沿途乞食以行,状至困苦,亦有中途为野兽吞食或堕入山谷毙命者,彼等犯险历艰,目的乃在倾其所有供献达赖,而以一得达赖之‘摩顶’为功德圆满,其信佛之深,概可想见。”宗教信仰在西藏人民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无论是生产生活,还是祛病禳灾,均依赖于僧侣阶层的护佑和帮助,“凡事皆以保存佛教维护僧众为宗旨,他们的大事小事皆取决于僧众。简直僧众就是他们各人的性情、家庭、信仰的重心……换句话说,僧众就是他们的生命,甚至僧众比他们的自己的生命还吃紧,还重要。”
    宗教观念成为近代西藏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使西藏社会各阶层沉浸其中,无以自拔。吴忠信在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西藏实为一神权支配下之社会,人民知识落后,惟知迷信宗教,少数贵族乃利用宗教势力,以造成一般人民之阶级观念与安命心理,虽受无穷痛苦而莫由自拔。”佛教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支配着全民族的世界观和西藏的存在意义,“藏传佛教的理论框架很有效地在下层老百姓和穷人中培养出一种消极的政治观,大众对变革的呼声非常小”。长久以来,沉浸于浓厚宗教氛围之中的西藏民众满足于佛教所倡导的因果报应、轮回的思想。因为佛教告诉人们,“生活的特点就是其内在的痛苦,所以穷人艰苦的生活环境以及被压迫的处境是很正常的事情。而每个人的痛苦都是由于前世的恶行经过因果报应和转世投胎的过程传递给现世而造成的。因此,西藏无穷无尽的贫穷不是由于庄园制度和领主世代的压榨,而是因为人们自己前世的恶行造成的”。对于西藏的这一现象,国民政府在《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小册子中有着精辟的概括:“以佛教轮回,因果观念,深入人心,咸认今世所身受者,为前世所行之果,而今世所行者又为来世所受之因,以是各阶级之人对于其本身所属之阶级咸视为命定,而能上下相安,无所怨尤。”
    作为“宗教势力最大之地方”和“传统的宗教神权政体”下的西藏,“人们要想改善现世的生活,就要虔诚地多行善举,以此来积累这一世的善因,并因此在下一世投胎到好的环境中去。而杀死领主和改变现在的政经制度都是没有用的,这就造成在西藏,即使是最贫穷的阶层也不太可能响应号召,站起来反对世俗和宗教的土地所有者,至少在最开始的时候不太可能”。任乃强也坦言:“其人受佛化已深,凡百痛苦,诿为宿业,无所怨诽。且以捐输其财产、劳力,甚至生命于佛事,为培植来世佛缘之布施,怡然乐为,故藏境亦无叛乱。”自元以来,西藏社会引发社会动乱的主要是各教派及其支持者世俗贵族之间所爆发的冲突和战争,而少见或者基本没有普通民众自下而上地掀起类似内地农民起义的对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和封建农奴制度形成挑战的社会动荡和革命,这也从侧面证明佛法对于西藏社会长期的笼罩,造成西藏社会内部难以形成自发改革的驱动力。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