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冰禤颖]身体民俗学的历史、理论与方法(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1:11:08 中国民俗学网 王霄冰 禤颖 参加讨论
四、身体民俗学的理论视角与研究范式 承前所述,虽然中国古典文献中包含有大量的身体民俗资料,而且中国民俗学在创立阶段便已有学者开始关注身体民俗,但身体民俗学的理论建构却直到本世纪初才真正开始,并且明显受到了美国民俗学的影响。到目前为止,身体民俗的概念虽然已为学界所接受,但相关的理论探讨和应用研究仍然十分薄弱。 究其原因,应与身体民俗学的理论在美国本土也不甚成熟有关。凯瑟琳·扬虽然铸造了“身体民俗”一词,但并没有给予其以明确的定义,更未能就此形成一套理论和方法。她在《身体民俗》一书的导言中,仅仅强调了“身体是被发明的”,是文化“刻写”的结果,及“文化同时也是由身体创造出的”观点,并列举了一些身体民俗现象。也许正是为了弥补该论文集在理论体系建构方面的缺陷,编者在最后列了一个参考书目,即她认为对身体民俗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的著作,一共24种,涉及哲学、文艺学、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人类学等领域,其中包括米哈伊尔·巴赫金、格利葛利·贝特森、皮埃尔·布迪厄、玛丽·道格拉斯、诺贝特·埃利亚斯、米歇尔·福柯、埃尔文·戈夫曼等的论著。虽然编者对每本书的观点都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但却未能从这些著作中抽取出与身体民俗有关的内容,进而结合民俗学的学科特点,建构起身体民俗学自身的理论框架。 彭牧在总结过去30年美国的身体民俗研究时指出: 纵观美国民俗学近年来的身体研究,根据学术渊源与侧重的不同,大致显示出两种研究取向。一条主要沿福柯话语分析的路径,又结合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对身体象征和社会结构与关系的考察,着重探究社会、历史与文化如何形塑和刻写身体,身体如何成为权力、话语争夺和角逐的场域并体现之。另一条则根植于现象学的传统,强调身体活生生的肉体性。沿着人类学中从毛斯(Marcel Mauss)的“身体技术(body technique)”到布迪厄的惯习(habitus)的理论脉络,它关注身体的能力、经验、感觉和能动性,探讨“体现(embodiment)”、“体知”(bodily knowing)与人类社会文化实践的关系。历史与文化刻写于身体之上,但身体也因为这些历史文化的刻痕成为特定文化塑造的身体。简言之,身体视角探寻的是身体如何在被动的形塑和能动的创造中传承与书写历史。 福柯、道格拉斯、毛斯(莫斯)和布迪厄等等,所有这些对身体民俗研究有着重要影响的理论家,都不是民俗学者。由此可见民俗学的身体研究至今没能生成一套自己的学术话语体系,在理论和方法论上依然对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充满依赖。无怪乎彭牧在考察了美国的身体民俗研究之后会提出如下疑问:“身体转向的结果却是使身体抽象、稀薄化为文化历史书写的媒介……这难道就是我们理论转向而重新拥抱身体后所能得到的全部?民俗学者关注身体是否只是学术时尚变迁在民俗学内一个小小的变体?” 这个问题的答案,笔者以为还是必须从民俗学自身的学术脉络去寻找。身体民俗学能否成为民俗学的一个研究方向,关键在于它的理论视角对于民俗研究来讲是否具有特别的解释力,能够拓展民俗学的视野,为该学科带来新的学术动力。 事实上,首先,身体民俗在日常生活中占有很大比重。我们每个人每天从早到晚的大部分行为,包括吃、喝、拉、撒、睡,以及穿戴、生育、养生,还有生、老、病、死等一系列人生大事,都与身体有关,且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一套规则,也就是民俗。既然涂尔干、毛斯(莫斯)、道格拉斯等社会学家已经明确指出身体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双重属性,那么,民俗学完全可以参照身体社会学提出的有关“社会化身体”的理论,把“民俗化身体”当成一个研究视角,揭示民俗在身体被社会化的过程中的作用。例如,冯智明就曾通过研究广西红瑶人有关疾病、污秽等的身体实践和观念,探讨红瑶文化对于当地人身体的形塑与影响。民俗学者李牧也曾通过比较中西方对于“红发”的观念,认为当代的染红发风潮并非直接源于西方,而是经过了日、韩的文化包装。而日本人和韩国人之所以喜欢染发,也并非仅只是一种个性体现,而是突显了其“社群价值观中最本质的属性”。因此,这并不是一个大众时尚的问题,而是民俗学的问题。 其次,从福柯有关“权力与身体”的批判性视角来看,民俗之民的身体也无时无刻不受制于各种政治和社会力量,成为臣服于权力并为之所规训的存在。把与身体有关的日常生活现象置于权力和话语的范畴之下进行考察,探究权力如何透过民俗对集体和个人进行管控,相较于上述“民俗化身体”的研究范式而言,可以将身体民俗学带向更加微观的领域,使得研究更为细致且更具现实性。张德安对于明末清初至清末民初中国人身体形象及其观念变迁的研究,白蔚有关民国时期女性从束胸到文胸的身体观念变革的论述,还有辽宁大学李楠的硕士论文《被建构的女性:产育场域中身体与权力的对抗与合谋》等,都可被视为这一研究范式的尝试性代表。 需要指出的是,福柯的“权力与身体”理论对后现代女性主义的研究影响颇深。但无论是福柯本人还是女性主义者们发展出的社会建构理论,都有过于强调身体的被动性之嫌,忽略了身体在具体语境中表现出的生产性、消费性与反抗性特质。而民俗学从具体而微的事象出发、从民俗主体的活生生的身体实践出发所做的研究,正可弥补这一理论流派的不足,推动其向前发展。 第三,身体作为人类行动的载体,实际上贯穿于民俗学的所有领域。不论是节日、信仰,还是饮食、服饰、生产、舞蹈、体育、手工艺等等,身体都是其中不可忽视的要素。受到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中的“体验”、“体知”等概念的影响,黄清喜曾提出“民俗是民众在以他们的身体感受谱写自己的生活经历,是民众身体感受之生活事象”的观点。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注意到民俗活动中身体的知觉与能动性。例如甘政、龙晓添、萧放等在考察节日与仪式的重构现象时,就强调了身体参与和身体感知的重要性。而在民间体育、舞蹈等的研究中,学者们也更多地的把目光从外在的展演形态转向了具有主体性和能动性的身体。今后若能将这一研究范式应用到民俗学的各个领域,考察“个体的、多元的身体”在生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无疑可以拓展研究者的视野,让研究变得更加立体化和生活化。 五、身体民俗学的概念、对象与方法 基于上述论证,我们认为,身体作为文化发明之物,应被看成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民俗体裁,予以整体研究,而不应被切割并划归到不同的民俗类型如服饰、手工艺、信仰仪式等当中。从以往的身体研究来看,人文科学往往侧重于文化对于身体的形塑和影响,社会科学则试图透过身体去研究社会对于个体的规训和控制,那么,在更为现实的日常生活层面,“身体到底为什么和如何成为身体”的问题,就成为了上述学科有心无力的所在。而这,恰恰为身体民俗学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民俗学对于“在俗之民”即民俗主体的研究旨趣,正可通过对民俗实践中的“活生生的身体”和“个体的、多元的身体”的考察,从经验的层面为上述理论研究提供实证性案例,弥补其他学科留下的学术空白。 那么,什么是身体民俗学呢?在综合过往的身体民俗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试提出如下定义: 身体民俗学是研究与身体相关的民俗事象并关注身体参与民俗文化建构过程的学科领域。 具体而言,身体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与身体有关的民俗事象。主要指与躯体亦即身体部位/器官(如头、手、足、眼、耳、鼻、毛发等)、体液和身体排泄物(如血液、月经、粪便等)、身体功能(如性、怀孕、生产)等有关的民俗现象,包括:(1)装饰、改造和处置身体的民俗。如美发、美容、塑身、修毛、蓄甲、缠足、割礼、养生等。(2)与身体及其排泄物有关的崇拜和禁忌。如与头、手、胸、足、生殖器等部位以及毛发、指甲、血液、经血、性生活、怀孕、生产等有关的所谓“迷信”。(3)身体部位的象征意义及与身体有关的民俗观念。如有关面相、手相等的预测术,有关身体感知、特征的俚语/俗语,关于个人举止行为的伦理规范等。 这部分的研究,与有关“社会性身体”或“权利与身体”的研究相似,都是考察身体是如何受到社会和文化的形塑并反作用于社会和文化的问题。其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考察民俗主体在社会语境中的身体行为与话语表达,分析“在俗之民”或“在俗之人”如何通过身体这一媒介与自身所属的文化与社会相联结或相抗衡,以揭示特定历史阶段和特定区域内的民俗主体与特定身体民俗之间的关系,即民俗关系。 (二)民俗过程中主客体双方的身体应用与身体经验。主要关注的是身体能动性在民俗文化维系、传承或变革中的作用,同时也包括研究者在参与观察民俗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感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民俗中的身体应用。如民间预测术、治疗术、民间游艺、杂技、手工艺等中的身体运用及其规则。(2)民俗实践中的身体经验。如仪式、节日、民间信仰中的身体感受,民间文学中的身体叙事,民间音乐/舞蹈/体育中的身体记忆等;(3)民俗活动中的情感参与。如民间宗教仪式中的信与敬,民俗实践中的喜、怒、哀、乐各种情绪及其表达方式等。 这部分研究的目的主要在于挖掘身体在社会行为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通过分析身体在民俗活动中的表现、感知、技能、观念等,指出其作为一种有机体的身体是如何在民俗活动中形成身体文化,影响文化框架和社会进程,进而实现文化的传承和传播的。 (三)身体民俗学的理论、方法与学术史。如前所述,古代典籍中包含有大量关于身体民俗的记载,中外学术著作中也蕴含着丰富的身体民俗理论,包括近人的身体民俗研究及其方法,都需要有人去加以梳理和研究,从中抽取出身体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建构相关的学术史。 以上三方面内容除了最后的理论、方法和学术史研究主要依赖文献之外,身体民俗学的研究特别强调田野调查的方法,因为只有真正的“身体参与”,才能让研究者获得与身体有关的信息,完成对身体技能、经验、情感等方面的观察与体验。在田野作业的过程中,除了使用常见的参与观察法、深度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之外,还可结合以下两种调查方法: (1)个人叙事 身体民俗学的研究重在采集民俗主体的身体经验与感受,这些都需要通过其本人的口述来了解。民俗学所谓的个人叙事,就是当事人的“自我叙述”,是“日常交流实践的一种话语类型和个人记忆历史的方式”,与“口述史”、“个人生活史”等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正如刘铁梁所言,“从身体民俗学的视角来看,这些个人叙事最能够揭示民俗作为需要亲身体验的生活知识的特质”。特别是涉及到身体主观感受的部分,仅凭研究者的观察,往往不能触及当事人的内心,只有想办法让他们用自己的话语将其“体感”、“体知”表述出来,才能捕捉到对方的情感经验和心理状态。 (2)虚拟民族志 “虚拟民族志”或曰“互联网民族志”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达而流行开来的研究方法,即通过网络与被研究对象展开交流,搜集研究所需的相关信息。由于身体民俗往往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所以有时候不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访谈、而是采取网络中的匿名交流方式,往往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线上的世界与线下的现实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网络空间和网下社会空间是动态地互相建构的”,所以网络调查必须和现实生活中的田野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也就是在网络上通过各种社交平台(如微信群、朋友圈、微博、QQ相册/空间、Facebook、Twitter等)搜集当事人发布的有关个人情感、诉求的信息或资讯等的同时,也需对被研究对象进行线下的追踪调查,以比较和印证网络信息的来源及其可靠性。 六、结语 通过对身体民俗研究历程的回顾,以及对相关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身体民俗学研究的多种可能性,以及它作为民俗学发展方向之一的巨大潜力。当然,由于我国身体民俗学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理论基础薄弱,好的研究案例也不是很多,因此,这一梳理只能算是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更多学者对身体民俗的关注,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搜集和田野个案调查,夯实身体民俗学的基础,将其建设成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学研究领域。 (本文发表于《文化遗产》2019年第2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