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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史研究的中国转向(3)


    概念史作为理解中国近代特质的方法,选择和研究怎样的概念是必须考虑的问题。1910年5月,章炳麟在《教育今语杂志》上撰文强调中国的教育要“从自国自心发出来”:“法国人有句话,说中国人种,原是从巴比伦来。又说中国地方,本来都是苗人,后来被汉人驱逐了。以前我也颇信这句话,近来细细考证,晓得实在不然。”(40)原来,主张革命的章太炎一度接受拉克伯里关于中国人种和文明起源于巴比伦的说法,并试图借助其丰富的小学知识和历史知识加以比附证明,但当觉悟到这有违寻找中国文化本真性(authenticity)的诉求后,很快将其弃之不问。(41)在概念史方法的运用上,所谓“自国”就是贴近中国自身的问题,德国的历史性基础概念未必是中国的基础概念,反之亦然。黄兴涛研究的“她”字是一个不见于德国概念史研究的中国概念,看似一个普通的代名词,但“她”涉及的文化的、社会的和政治的问题之大,足以使其成为中国的历史性基础概念。(42)即使对两国同样重要的基础概念,也可能还有主次上下之别。如晚清的“地方自治”概念来自日本(当然有中国式的理解),而日本的地方自治又脱胎于普鲁士的地方自治,普鲁士和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成为现代国家的支柱,在民国时期,除阎锡山在山西实施的“村治”外,基本变成了另一套政治话语了。(43)
    所谓“自心”就是时人的时代经验。刘鹗在《老残游记》说:“吾人生今之时,有身世之感情,有家国之感情,有社会之感情,有种教之感情。其感情愈深者,其哭泣愈痛。”(44)反映中国近代的历史基础概念积淀了同时代人的情感、思想和行为,应该挖掘这些内涵从而揭示中国的而不是他国的近代经验。西班牙,葡萄牙及拉丁美洲7个国家75位学者合作编撰大辞典,第1卷包含十个重要概念,如América/Americano(美洲)、Ciudadano/Vecino(公民)、Constitución(宪法)、Federación/Federalismo(联邦)、Historia(历史)、Liberal/Liberalismo(自由主义)、Nación(民族)、Opinión pública(公共舆论)、Pueblo/Pueblos(民众)、República/Republicano(共和国)等,第1卷名为《伊比利亚美洲世界政治-社会辞典——革命年代,1750-1850》,这是科塞雷克等主编的大辞典所没有的;但选择的时段为1750-1850年,受到“马鞍时代”的影响。(45)而意欲与中国、日本相区别的韩国概念史研究,则强调殖民地的历史经验,近年又转向社会层面的概念研究。(46)这两个发生在德国以外的概念史方法的运用对于中国的概念史研究无疑有启发意义。
    作为探寻中国近代概念史研究计划的一环,基于“自国”原则,我们选择了一百多个概念作为研究对象,这些概念的特点可以从四个角度来观察:(1)国族概念;(2)学科概念;(3)社会-文化概念;(4)“主义”(-ism)概念。四个方面相互关联,并非截然有别。比如,社会和社会学、政治与政治学、民族与民族学等涉及的内容多有交叉,但是,前者侧重概念本身的生产与历史进程的关系,后者则限定在特定的学科体系内部考察其内涵的演变,因此,前者更为复杂,后者较为清晰。(47)此外,对有些概念研究不可脱离对其他相关概念的研究,如“民族”和“种族”(人种)概念在19-20世纪形成过程中,往往是纠缠在一起的,现在讨论民族概念几乎均不探讨人种/种族概念,这就忽视了民族概念生成的复杂的历史过程。
    强调“自国”,自然就要触及“自心”了。由外力推动的中国近代化,一开始即纠缠于或中或西、亦中亦西的龃龉之中,基础概念的再生产积淀了时人的主观感受和时代经验。如“条约”概念,前文李鸿章的“三千年未有之变”的感叹绝非空穴来风。中法《北京条约》汉文本第六款规定天主教会可以在内地“租买田地,建造自便”,把土地卖给外国人不是一桩小事,李鸿章等地方大员曾想方设法予以抵制,最后虽然没有成功,却换来了修辞上的胜利。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五日(1865年2月20日),总理衙门致法国驻华全权公使柏尔德密函称:“嗣后法国传教士如入内地置买田地房屋,其契据内写明“立文契人某某(此系卖产人姓名),卖为本处天主堂公产”字样,不必专列传教士及奉教人之名。”(48)总理衙门在给李鸿章函中的解释是:“其契据内只写立文契人某某,卖为本处天主堂公产字样。契据内特书本处字样,则其仍为中国之地,并为中国人之产可知”。(49)另一方面,应该注意政治层面的经验未必反映地方经验,笔者关于广东巴黎外方会地契文书的研究揭示了国家(政治)与地方(民间)的差异性。(50)
    迄今,中国的概念史研究已有十余年了,比照前述不同“四化”标准,作为对以往中国概念史研究的一个粗浅的总结,笔者在此提出研究中国历史性基础概念的“四化”标准,具体如下:第一,规范化(standardization)。19世纪以来汉语中出现的重要的新词语有数百种,我们遴选其中一百多个作为研究对象,这些词语几乎都有一个共同性:互译性。所谓翻译,既有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也有同语言内的翻译。这一百多个词语一方面可以说是外来语,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古已有之”,新的意义到底来自古汉语,还是由外来语赋予的,或者兼而有之,最终不是由新词语的复杂的语义所决定的,而是由使用者来决定的。构成基础概念的词语,其翻译、阐释及再阐释是个复杂的规范化过程,这离不开对相关文本以及思想家和政治家的论著的研究,如晚清的《万国公法》《民约论》,民国时期的《共产党宣言》《国际歌》,这些文本影响了人们对相关词语内涵的比较规范的认识。笔者之所以不用Christian Geulen所说的“科学化”,乃是因为“科学”作为晚清出现的新词语,其本身新旧含意杂陈,最后逐渐成为一个现代意义的“科学”概念。
    第二,通俗化(popularization)。对词语的互译及阐释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其社会层面的流通——通俗化问题。严复是一位孤高的启蒙思想家,他所翻译的术语大都没有流传下来,如“民直”(right)、群己权界(liberty/freedom)直指原义,但分别被“权利”“自由”所取代。晚清士人囫囵吞枣地搬回的大量日本(语)化的西学汉字概念得以流通和普及,这一方面与读书市场的需求相关——濒临倒闭的商务印书馆就是靠翻译日文书籍而起死回生的,另一方面与这些词语、术语、概念的实用性不无关系,即它们通俗易懂,很容易与使用者的固有知识嫁接,从而产生转义或误读。其实,在日本也有一位类似严复的启蒙思想家——西周,西周小心翼翼地寻找汉字与西语之间的对应关系,但曲高和寡,最终留下的只有“思想”“哲学”为数不多的出色译语。
    第三,政治化(politicization)。词语、术语要成为概念,特别是历史性基础概念,必须与政治-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发生关联。反过来说,正是时代的变化赋予了词语、术语以特定的政治-社会意涵,从而使之成为理解该当时代的历史性的基础概念。概念的定型和政治-社会运动、政治-社会制度关系密切,如国家、改良、革命、共和等均涉及历史进程中的政治制度的设计和政治运动;教育、结社、宗教、自治等概念可能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的建构关系更密切。
    第四,衍生化(derivatization)。当一个概念具备规范化、通俗化和政治化而成为历史性基础概念后,就可能在具体的历史情景中衍生出与该概念相关的“下位概念”,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下位概念”观察历史性基础概念的多义性,另一方面这些貌似“下位”的概念,有可能取代“上位”的基础概念而成为具有本土意义的基础概念。革命是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事件。政治学家阿伦特(Hannah Arendt)的说法,现代意义的革命的诞生,“历史进程突然重新开始,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不为人们所知或所闻的故事即将开始”。(51)在中国革命中产生出来的诸如某某阶级、民主集中制、统一战线、思想改造等概念既是中国化的新概念,也是革命实践所衍生出来的新的基础概念。
    围绕上述“四化”特性,我们不难对很多中国历史性基础概念进行对号入座,以往学者的研究给这一概括提供了众多极具说明性的事例。而笔者长期进行的革命/改良、宗教/迷信、社会/结社、民族/人种等研究也提供了支持这一“四化”概括的实证研究基础。有关中国近代历史性基础概念的研究是借助过去的遗迹——语言和术语进行的知识考古,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化,必然要随时调整研究的内容和重新界定概念的边界,就此而言,中国化的概念史研究刚刚开始,但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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