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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亚明:民族互嵌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在逻辑(2)


    一、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空间基础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和前提。群际接触理论认为,族际接触互动能通过增进了解、缓解焦虑、产生共情等机制来改善和提高民族关系。在缺乏足够族际交往、文化交流、结构交融的情况下,多民族社会很难维持团结和谐,多民族国家很难维持长治久安。事实证明,一些国家不同民族之间出现彼此隔离、互不接触的“平行社会”状态,已经带来了民族关系脆弱、社会结构断裂的恶果。回顾中国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过程,就是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频繁和深化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大致可以划分成两个阶段。在各民族尚处于“背靠背”状态的第一阶段,传统而稳定的人口地理分布、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计划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使得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持在一个稳定的相对较低的水平。此时,政治性的制度安排承担着民族关系调节与民族团结维持的重大使命。在各民族逐步进入“面对面”状态的第二阶段,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城市化、现代化等诸多力量引发人口剧烈流动,各民族生产生活的时空重叠性明显增加。此时,各种非制度性因素在民族关系调节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已经成为多民族社会良性运转的纽带力量。沿袭这一发展趋势,在努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时代,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现实需求更将远高于历史上任何时期。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进行需要一定的空间基础。传统意义上的空间通常被视作纯粹的物理概念,随着社会科学如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对空间范畴研究的不断深入,空间的社会属性、社会形态、社会意义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空间因素与行为、社会、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关系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强调。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西美尔曾指出,空间的社会形态远比空间的物理形态具有实质性意义。他将空间的社会属性归结成五个方面,即排他性、分割性、对社会关系的固化效应、空间接触对行动者之间关系性质的改变、行动者空间流动与社会分化程度相关。空间社会学的相关研究证明,缺乏一定空间基础的支撑,诸多社会行动必然都无法开展。对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而言,不同的空间条件影响乃至决定着族际之间接触互动的频度、深度、持久度、稳定度。共同的生产生活空间催生了族际交往互动的必要,也创造了族际交往互动的可能。因此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系列条件中,空间基础某种意义上算是最基本的前提。2014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这一论述也表明了中央试图通过创造广泛的空间基础,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思路。居住空间对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而言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居住空间、学习空间、工作空间、娱乐空间等都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所,但居住空间在其中的地位尤为重要。居住空间是人们成长与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个体社会交往和家庭社会互动发生的主要场域,它通过各种邻里效应对个体和群体的生活产生影响,因而在多种社会空间中居于核心地位。“社会性地建构起来的邻里(neighborhood) 和社区(community) 等居住空间被视作首要的情景变量,它们足以对社会或经济过程本身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有学者指出,当前学界存在将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与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区环境都解读成民族混居的倾向。这一方面反映了研究过程中理论误区的存在,另一方面则从侧面反映了居住空间在民族互嵌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换一个角度,我们也可以从族际居住隔离这种极端负面的居住空间安排形式中,看出居住空间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巨大影响。所谓族际居住隔离是一种在特定居住空间内,呈现出族内聚集、族外隔离的居住模式。学者们使用诸如分裂城市 (divided cities) 、分离世界 (worldsapart) 、二元城市(dual cities) 之类极具震撼力的术语,来描述这种非正常的族际居住空间安排。大量实证研究证明,由于居住空间隔离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阻断作用,族际居住隔离不仅对少数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和群体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还会对宏观的种族/族群关系、社会凝聚力乃至国家认同形成威胁。因此,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设计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居住空间的作用。
    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区环境可以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空间基础。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区环境可以拆分成“各民族”“相互嵌入”与“社区环境”三个部分。“各民族”强调的是族际、跨民族的意涵;“相互嵌入”既可以指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也可以指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社区环境”不同于社区自身,更强调的是以社区为基础的空间环境的构建。在这里有必要对一般意义上的民族混居型社区与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做一个清晰的区分。民族混居型社区是将不同民族的居民纳入到同一个居住空间之中,为其族际交往互动提供有利的空间环境; 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的主要特征是各民族人口在特定空间中混杂居住,并在族际交往交流的过程中形成交融共生的社会关系。与民族混居型社区相比,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在两个方面有显著不同。一是“互嵌”表达了在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的目的性与主动性,二是“社区环境”在强调社区空间意涵基础上更强调了社区的人文意涵。罗伯特·帕克指出,社区包含三个基本要素:按区域组织起来的一定数量人口;这些人口程度不同地深深扎根在他们所生息的那块土地上; 社区中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相互依赖的关系中。可见,社区并非只是居住性空间概念,情感性和凝聚性等人文意涵更加体现社区的本质特征。不仅是社区的空间邻近性促进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社区空间中蕴含的情感性与凝聚性更是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区环境,其目的不只是在于直接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重要的是要创造一个可以促进、推动、保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空间基础。有学者提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是指针对多民族、多元文化共同生存发展的居住格局,这种居住格局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多民族之间的交融程度。一些实证研究为此提供了客观依据,例如多伊奇和柯林斯(Deutsch M.& Collins M.E) 在纽约进行随机分配实验研究发现,相对于种族隔离式的社区,混合居住社区的白人居民更积极更频繁地进行跨种族接触,而且随后这些居民也展现出更加积极正面的种族态度。推动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的建设,不仅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形式,也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