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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中心”还是“汉族核心”:费孝通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新探——兼评新清史的内亚王朝史观


    提要:“汉族中心论”的中华民族历史叙事模式将中华民族看作是汉文化人群同化异族而不断扩大规模的结果,由于其无法将边疆民族合理地纳入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框架当中,因而并不令人信服。费孝通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中所提出的中华民族史观是一种建立在各民族普遍联系这一“整体史观”基础上的各民族共创中华的历史凝聚叙事模式。其所谓“汉族核心”是指在各民族的联系网络中,汉族发挥了核心骨架作用,将各民族结合为一个历史文化共同体。新清史等片面强调中国历史上的内亚性的理论范式,其实质是一种“内亚王朝史观”,这种范式并不能对历史中国的性质这种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进行回答。
    关键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汉族中心论;汉族核心论;新清史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变与当代建设研究”(2019MZSCX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苏航,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民族历史、民族理论。
    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中华民族是由中国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共同缔造的。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各个民族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有许多民族登上过历史舞台。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五十六个民族。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秦汉雄风、盛唐气象、康乾盛世,是各民族共同铸就的辉煌。可以说,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①
    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都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做出了贡献,但由于每个民族情况各异,其贡献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这些民族中,汉族人口规模最为庞大,少数民族聚居区面积广大,二者在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怎样的关系,起到何种不同的作用,构成何种结构,如何构成了一体,这些都是理解中华民族凝聚过程的关键。对于这一问题,自清末以来,学界进行了长期的讨论,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汉族中心论。这种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中华民族的形成是汉族或汉文化人群在历史上不断融合异族、异文化人群而扩大规模的结果。这种以汉族为中心的中华民族叙事自梁启超首倡(P.1-34),至今不绝,但实际上这样的一种中华民族史观既不能全面地解释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也不能为现代中国的国民凝聚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亟须扬弃。
    对于汉族中心论的一个最为有力的超越是费孝通先生于1988年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以下简称“多元一体理论”)。尽管这一理论已经成为我们今天理解中华民族的主流观点,但是这一理论中提出的以汉族为中华民族凝聚核心的说法,似乎易启人从汉族中心论的角度加以理解,甚至很多从多元一体角度对中华民族历史的叙述,也往往沿袭汉族中心的旧说而习焉不察。汉族核心论是多元一体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故亟须廓清其真义与新义,方能正确地理解和阐释多元一体理论,并进而为现代中国的国民凝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近年来美国新清史学者对于汉族中心论也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试图发展一种“去汉族中心”的史观;但由于他们把汉族与“中国”混为一谈,这种史观又往往以“去中国中心论”和“清朝本位论”的面目出现。这种理论把清朝从中国王朝的序列中抽离出来,将中国与各藩部等同视为清帝国之一部②,从而对现代中国在边疆民族地区的主权合法性提出了潜在的挑战。因此,运用正确的中华民族史观对这一观点进行批判就成为中国学界的紧迫任务。
    汉族中心论的弱点是什么?多元一体理论的汉族核心论应该怎么理解?新清史“清朝本位论”的要害又在哪里?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对现代主权国家的根本性质有一准确把握。本文即以对现代主权国家性质的理解为基础,对上述问题次第讨论,以期为学界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一、汉族中心与民族主义:汉族中心论的实质及内在矛盾
    “汉族中心论”在中华民族史观中影响最大、论述最多,而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的论述则最为知名且典型,故以下以之为例,加以考察。
    愤激于日本侵略者策动满蒙独立之危局,著名史学家顾颉刚于1939年2月13日在《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发表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引发了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大讨论③。此后,顾颉刚为回答费孝通于《益世报·边疆周刊》第19期(1939年5月1日)发表的驳文④,又于同年5月8日、29日在《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0期、23期连发《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及其续篇两文答辩⑤,更为详尽地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顾氏理论的根基,在于其“民族”概念。他以“民族”相当于英文中的Nation,即“在一个政府之下营共同生活”、“有共同利害,具团结情绪”的一国人民。而构成民族的主要条件只是一个民族意识,即“团结的情绪”,至于“种族的分歧,语言的差异,信仰的相殊,风俗的各别”,皆不是区分民族的绝对标准。所以民族并非如汉语字面上所示,为一人类学意义上的血缘、语言和文化集团,而是一国际法意义上的单位,即在政治上“有组织的人民”⑥,故“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而且“在中华民族之内我们绝不该再析出什么民族”(P.34)。
    顾氏的上述“民族”概念兼及客观利益、主观感情和政治身份三个方面,而尤以主观感情为枢纽,以国民身份为依归,强调政治性而削弱血缘与文化性;其所以如此,目的即在于使中国人民“不只限于‘政治的统一’”,还要突破现存的血缘与文化藩篱,凭籍共同的中华民族观念,而进一步“达到‘心理的统一’”(P.79),融文化的多元于政治的一体,从而巩固国家统一的根基。这样的一种思路体现了顾氏对现代主权国家(Sovereignty State)国民(Nation)性质的准确理解。盖现代主权国家与前现代国家不同,其国民范围非由强权划定,而须由人民合意达成,而这种合意又来源于国民对于自身作为一个主权共同体的高度认同,此即顾氏所谓“心理的统一”。然则在现代主权国家当中,心理统一实为政治统一之基础,但“心理的统一”却并非提出一个“中华民族”的概念即可告成。在中国这样一个自古以来幅员辽阔、边疆广袤、族裔众多、文化多样的国家,要如何才能达成巩固的心理统一呢?
    顾颉刚在前述三文中缕述中国历史,并说“整部的中国历史的主要问题就是内外各族融合问题”(P.74)。具体地说,历史上所谓汉人者,“血统既非同源”,“文化也不是一元的”,正为一政府下之“民族”,故脱离了种族意味而更具血缘、文化包容性的中华民族才是最切当的称呼(P.37)。中华民族的历史见于文字记载的起于商周,“到了秦始皇统一”(P.35),“这国内的人民是早就同化为一个民族”,“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意识就生根发芽了”(P.74)。“从此以后,政权的分合固有”(P.35),外族也屡屡统治中原,但“内外各族”最终都“能融合无间”,其原因即在于中华民族“向来没有很固执的种族观念”,“肯吸收新的血液”,“所以有极强的向心力,进来一批就同化一批,质的方面愈糅杂,量的方面愈扩大”,因此“中国民族就永远在同化过程之中,也永远在扩大范围之中”(P.74-75)。
    上述叙事模式虽然希望摆脱“汉人”的种族印记,但实质上仍是以中原的汉族或汉文化人群为历史上中华民族的本体,将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看作是这一人群同化、融合异民族、异文化的过程。它颇为吊诡地以辟血缘、文化为始,却以血缘、文化融合为终,其目的正是为了要在同化论的基础上克服中华民族内部的族裔与文化分歧,以达成“心理的统一”。因为一旦各民族间形成“文化早已交流,血液早已混合”的“深切的关系”,就会在文化上“联成一体”,“超越种族的界限”,生出“我们都是一家人”的“先天的情谊”,从而结成“一个不可分解的集团”⑦。至此可见,顾颉刚的民族概念实际上是以政治统一为表、以文化统一为里,而并非真正包容了血缘与文化的分歧。所以如此,乃在于其仍将文化乃至血缘的统一当成心理统一的基础,而这无疑受到了当时国际上盛行的主体民族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强烈影响。这种思想主张以主体民族为基础建国,其他小民族则失去民族资格,而只能作为次级文化人群被纳入主体民族所建立的国民之中,并最终与之融合(P.12,326),从而达成“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一致(P.1)的“族国同构”理想。这一理想显然更多地反映了主体民族的意愿,故先天即蕴含着民族不平等的缺陷。
    顾颉刚的中华民族理论无疑利用了族国同构的理念,以求外应民族主义之潮流,内契主权统一之诉求,诚为苦心孤诣之作。但它不仅以具有特定文化特征的主体民族作为国民凝聚的中心,而且以其文化作为国民文化融合和政治认同的基础,因而其民族观必然同时具备政治与文化的二重性。而一旦以某一特定文化作为中华民族融合的基础,则把历史上的中华民族看作是文化上最为强势的汉文化人群,把现代中华民族的形成看作是以这一人群为中心的同化与扩张的历史结果就是必不可免的了。
    这样的一种理论固然可以大致说明中原地区的长期历史趋势,但很难将血缘和文化方面长期存在明显差异的边疆民族涵盖在中华民族的框架之内。对此,顾氏只能将文化不同的人群看作是“同化未尽的”但“日在同化的过程之中”,将来“必有完全同化的一天”(P.76)。这种带有强烈大汉族主义嫌疑的观点恐怕更加不利于中华民族团结情绪的达成⑧。因此,我们必须摆脱汉族中心论的影响,为中华民族寻找到更具包容性的新的理论框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