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贫困陷阱:少数民族地区信贷扶贫政策反思(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3:11:32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 史源渊 参加讨论
二、农民的信贷需求与政府信贷扶贫现状 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十三五贫困县之一的贵州省Z县B乡镇政府在金融扶贫方面出台了相关的创新性惠民政策,贫困户贷款在当地农村非常普遍。与此同时,B乡镇的村民生产、生活都在自然寨内部和周边完成,形成了长期封闭的自然经济模式。基于该地区少数民族特有的家庭经济模式,其贫困生成的内在原因、信贷需求及信贷扶贫政策的运行也呈现出新的特征。 (一)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 中国对贫困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路径:作为过程的贫困研究、作为互动的贫困研究以及作为行动的贫困研究[10]。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是基于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机理的系统贫困,因此本文以过程的贫困研究为分析视角,即从农民家庭的经济模式入手分析其贫困的生成机制。 判断是否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既要看到生产条件的来源,也要看到产品的去路,而且不光看到生产、生产单位,还要看到消费和消费单位,凡是通过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活动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凡是不通过的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11]。当地的家庭“生产”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中年及以上群体的农业生产部分,二是青年群体的打工经济部分。其中,农业生产部分以实物经济为主,且生产粗放,受限于山地的不利条件,现在仍主要依靠人力、零机械化。这也就意味着一方面劳动效率低,家庭内部劳动力需要每天去田地里干活,花费的劳动力时间多,且产量低;另一方面,农作物生产商品率低,因为土地面积有限及生产效率低,因此当地农民家庭每年种植的粮食仅供自己食用,没有人会选择出售,因为没有多余的粮食去卖,甚至很多“人多地少”的家庭还需要买米吃。基于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部分一直维持低货币化、低市场化、粗放型、自给自足的实物经济方式。 除此之外,青年群体的打工经济也呈现出非常突出的“自然经济”特点。虽然收入方式是商品经济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形成的经济循环仍是低积累的、粗放式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当地人群普遍特点是,饮食偏好食肉,且在外的打工青年仍保持食肉的习惯。在村庄里,家家户户都会养殖1~2头猪,因此吃肉是“自给自足”,无须购买。而在外打工的话,就需要购买猪肉。无论是在贵州省调研的贵州籍农民工,还是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务工地调研过的贵州籍农民工,他们都普遍反映自己必须顿顿吃肉,且贵州老乡喜欢聚会、喜欢“玩”,因此贵州籍打工青年很大部分的收入都用于“吃喝”。与之相比,河南籍、山东籍、安徽籍的农民工会极大地节约生活开支。 由于西南原子化地区人的性格非常注重个体化的体验,他们的认同单位不同于华北村庄的小亲族认同,也不同于华南村庄的宗族认同[12]。因此他们的价值感来源也不在于亲族或宗族,而在于个体,他们对于家庭积累和家庭再生产的人生任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远远弱于其他地区。表现在打工经济上,他们由于缺乏为家庭发展而积蓄财富的动力和价值来源,因此日常吃喝、人情消费大,最终的结果就是打工青年一年辛苦赚钱,最后供给的仍是自我衣食的满足,形成一种粗放式、低积累的打工经济。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农业经济还是打工经济,当地仍处于简单的、粗放的、低积累、低货币化、以维持生计为目标的家庭经济模式。之所以能在市场经济已经高度发展的新时代仍保持“家庭自然经济”的模式,主要是因为少数民族地区村庄社会结构性较弱。由弱结构性的村庄社会场域形塑的熟人社会是弱竞争性的,而弱社会竞争的村庄意味着农民家庭之间没有“生活竞赛”,缺乏“生活竞赛”动力机制的农民家庭中的成员表现在生活层面是没有“人生任务”的。人生任务和生活竞赛在农民生活中是统一的,人生任务为生活竞赛提供根本动力并引导其方向,生活竞赛则为完成人生任务创造经济资本和声望资本,没有人生任务的家庭就缺乏参与生活竞赛的动力[13]。 图1 村庄社会逻辑图 基于上述的村庄社会和农民家庭特征互构的结果(图1所示),农民缺乏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发展动力和家庭发展目标,因此这一地区至今仍然维持自然经济的形态,物质经济发展也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据当地乡镇部门领导反映,政府曾几次在乡镇核心街道组织“集市”,都没有成功。原因是当地的商品交换程度太低,农民的市场需求低,即使由政府主导提供了市场供给,也由于缺乏需求方,无法形成“市场”和商品交换。整体来说,虽然当地农民家庭的部分成员已经进入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成了收入方式由农业向非农的转化,但是就农民家庭的经济模式而言,仍维持着农业社会的传统逻辑——自给自足、粗放型、低积累、低货币化。缺乏社会竞争的土壤和由此形成的无家庭发展意识及家庭目标,是该地农民长期处于贫困的内在生成原因。 (二)农民的信贷需求 从农民家庭内部生产的角度来看,他们的发展定位仍属于自然经济的传统阶段;但是,从外部的社会消费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支出系统却进入了市场经济的现代阶段。从消费需求和消费欲望上面来说,他们的家庭消费因受家庭自然经济形态和村庄社会结构的影响,仍处于低度状态。但是,从支出的数额和水平来说,他们却被动地进入了市场经济,不论他们赚钱的多少,都要按照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支出和消费。显然,这些必要的经济支出和他们的生产方式不匹配,支出水平必然大于生产水平。除此之外,农民家庭不可避免要承受现代性的风险。例如,疾病风险、房屋住宅风险等。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受现代家庭风险的成本提高,意味着大额资金的支出,这对于当地低积累的农民家庭来说,需要借助于信贷系统才能完成家庭风险的抵御。在过去,农民可以借助于熟人社会的互助体系。例如某家的房屋倒塌需要建新房,他可以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一点,就能把新房建起来,因为以前建房成本很低,原材料可以就地取材,人工成本几乎为零(大家可以互相帮忙),农民只需要借几百块钱、几千块钱就可以完成建房任务。而现在建房成本非常高,建房材料在更新,人工成本需要全额支付,农民在当地想要建一栋新房需要10~20万,这笔资金缺口必须借助信贷系统才能完成。而原来的熟人社会信贷系统已经无法支持这个资金额度的信贷需求,因为在当地家家户户的经济水平都差不多,都是维持着自给自足的生存水平线,每家每户最多借几千元,这对于上十万元的资金需求来说,难度相对较大。这时,来自正式支持渠道的信用社贷款,就成为农民家庭在遇到大额资金缺口时最有效的信贷供给方式。 市场经济的发展,没有激发当地家庭经济模式的更新和进步,反而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农民家庭的支出压力。对于当地普遍的无储蓄贫困家庭,面对家庭风险的大额支出时,无法依靠熟人社会互助,这时,信用社提供的信贷方式能够有效地回应当地农民家庭的需求。 (三)政府信贷扶贫的现状 2014年,当地政府开始大力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当年,B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564户6167人,贫困发生率达54.83%。当地的精准扶贫政策,重点一是产业扶贫,二是金融扶贫。金融扶贫是政府利用农村信用社实施信贷扶贫政策,即“特惠贷”。按照规定,只要被评为贫困户的农民,均可到当地信用社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3年内由政府贴息,超过3年由农户自付利息。在该地,信用社为了更有效地执行扶贫工作和完成扶贫目标,在金融扶贫政策上做了创新,即实施“信用评级”做法。所谓“信用评级”,即信用社根据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评议等熟人社会内部的评价标准,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例如他的工作收入、家庭情况、平时为人处世、原信用社信用记录、还贷能力、还贷意愿等多方位指标,将每一个贫困户的信息确定下来后,针对农户的信用能力评级。该乡镇总计3300多户,确定具有信用能力等级的农户2900多户。信用等级用户分三类,优秀档可贷10~20万,中间档(户数最多)可贷5~10万,普通档可贷5万左右;等级外用户在信用社不能贷款。信用评级优良的贫困户,在向信用社申请小额贷款的时候,可以免担保。这对于贫困户来说,极大地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贷款门槛。贷款对于他们来说非常容易,只要他的家庭出现了信贷需求,那么信用社提供的信贷供给可以非常快速而有效地解决贫困户的资金缺口问题。据当地信用社统计,全乡贷款总额有6600万,其中贫困户2017年在信用社的“特惠贷”总额达2460万元。从覆盖面上来看,村庄内40%的家庭有贷款(包括非贫困户),且在贷款家庭中70%~80%的家庭本金无法按期还清,需要通过支付利息接续本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