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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利]血社火中的巫术信仰与血祭原型——陕西宝鸡三寺村人信仰心理探析


    摘要:三寺村位于宝鸡西山,每年春节游演武二杀嫂、斗杀西门庆的“快活”。化妆师运用魔术技法造型,通过刀劈斧砍、剑刺凳扎、利剑穿腹的装扮,表现血腥的“杀人”场面。血社火命名“快活”,不仅表达了除暴安良的主题,而且区别了它与传统社火的类型。“快活”开演的第一项是化妆“探马”并到庙里烧香祭拜,最后一项是在寺庙卸妆,这个完整的游演程式显示出三寺村人的心意信仰和行为寓意:借神灵的威力抑恶扬善保平安。血作为一种生命象征,沉积在人类的信仰心理成为挥之不去的意象原型。三寺村血社火游演犹如一个庞大的血祭仪式,以西门庆、潘金莲和打手的形象作为祭祀的牺牲,血祭神灵,祈望神灵赐福保佑三寺村人“通过”年关平安幸福。
    关键词:“快活”;三寺村;信仰;血祭原型;和合
    

    三寺村位于宝鸡西山赤沙镇,距离宝鸡市区70千米。全村869人(2016年数据),以吴、付、任等三大姓氏为主。西山属于秦岭山脉向西的延伸部分,与祁连山脉之陇山相连,沟大山深,自然条件比较恶劣。历史上三寺村建有三座寺庙,历经沧桑变故,现在村内仅存一座蛟龙寺,但如今三寺村人依然与庙宇有着密切的心理关联,在古朴的生活方式中持存着对美好生活的坚定信念——传承上演武二杀嫂、斗杀西门庆的“快活”,心中保持着一份令人敬畏的信仰和人神天地和谐共生的渴望。
    信仰是人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对某人、某物的信奉和尊敬,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信仰是人类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心理情绪,通过人的情绪激发出相对恒久的渴望。信仰可以转化为一种心理能量,它使信众产生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能够超乎寻常地实现某种难以完成的设想或愿望。宝鸡市三寺村人具有浓重的巫术性信仰文化心理,村民们在三年只演一次(一天)的血社火时间跨度中,表现出他们强烈的心理信仰和文化向心力。
    一、惩恶扬善:“快活”的命名阐释
    社火在我国主要分布在北方地区,陕西、山西、甘肃、青海、辽宁、河北等省区均有传承,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凡民众在节庆期间本于祭祀祈愿的鼓乐表演活动,统称为社火。宝鸡社火入选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题材,通过一个或一组人物表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为一转社火。社火脸谱、服装和把杖是社火表演的三要素。
    宝鸡社火是民间传承久远的一种审美文化活动,它既与远古宗教祭祀相渊源,又和人们对土地的感念密切相连,更有历史传说、戏剧表演内涵相伴随。从古至今,宝鸡地区的民众每逢节庆活动,尤其是春节、庙会等信仰性祈福活动,就会成立社火会,组织社火表演,将农耕民众的饮食、娱乐和心意信仰整合在一起,使民众的生活文化呈现出传统礼仪及其人文生态特点。所谓人文生态,是在尊重人、肯定人的生命的前提下,坚守一种人、社会、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法则。因此,春节期间的社火表演祈望天地人神和谐共生,具有“节庆”遗产的狂欢特质。
    独具特色的三寺村“快活”与宝鸡一般社火有所不同。虽然“快活”也有社火脸谱、服装、把杖作为表演的三要素,但却单演一个武松杀嫂、斗杀西门庆及其打手的血故事。化妆师运用魔术技法进行造型,通过刀劈斧砍、剑刺凳扎、利剑穿腹的装扮,表现出血腥的“杀人”场面。武松怒举潘金莲,脚踏西门庆,一把把刀叉剑斧刺进打手头颅的血淋淋的画面,通过脸谱化妆、道具装饰和演员在车上的造型,逼真地表现出来。
    三寺村人对血社火的由来及其命名说得清,但对其源起的根由却道不明。清道光年间(1821-1850),一位河南籍游乡串街的铁匠,在三寺村打铁时得了重病。村里吴姓有一个东家叫吴穷汉,把他留在家里,请郎中看病,精心照顾,村里人也常来看望呵护。铁匠病好后心存感激,为报救命之恩,就将血社火的妆演秘诀及技法相传授并帮助打造了所需铁器道具(13件)送给吴家,说耍“快活”能驱灾避难、保佑村子平安吉祥。这套道具和化妆秘诀及游演技法在吴姓家族传承至今,成为吴姓家族的传世艺业。
    一出武松杀嫂、斗杀西门庆的故事为何叫“快活”?河南从古至今都没有血社火流传,那个河南铁匠如何知晓这个演艺绝活并将这门手艺独独传给陕西宝鸡三寺村的?其实,血社火是三寺村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的用名,村里人一直把装社火叫扎快活。所谓扎就是将斧头、剪刀、铡刀等凶器化妆时扎入扮演恶者的头部、面部及腹腔之中,呈现出鲜血淋淋、森煞恐怖的“杀人”场景。这一社火扮相充分表达了三寺村人疾恶如仇、惩恶扬善的思想情感。不叫社火而取名“快活”别有深意。一是谐音《水浒》地名“快活林”,二是取社火游演的主题意义,即铲除恶人人心快活。血社火命名“快活”不仅表达了除暴安良的主题,而且区别了它与传统社火的类型,颇为贴切。三寺村人在“快活”游演时,也装扮1-2组社火身子(人物),多为周文王、武王、姜子牙,或为黑虎、灵官,其寓意显在,以古喻今,以正压邪。他们将“快活”与社火分辨得很清楚。
    血社火并非三寺村一家独有。经查检文献和网上搜寻,陕西还有关中西府陇县阎家庵村、兴平市汤坊镇许家村、关中东府合阳县岱堡村、蒲城县苏坊镇、大荔县的几个村镇等装扮游演过血社火。山西洪洞县小河村“拆楼”和临猗县田村的血故事亦是一种血社火表演形式。民间对血社火的称谓形象传神,如“快活”“八扎”“把斩”“血故事”“拆楼”等,从中不难发现当地民众对这种独特艺术形式的切身感受。不管这些社火类型各地叫什么名称,仅从装扮技艺和历史传承的角度来看,没有比三寺村演艺历史更长、技法更为古朴娴熟的。
    血社火是民间艺术的奇葩,学界对血社火已有些微研究。在知网所检索到的十几篇研究性论文,大多从古代血祭、人牲的仪式转换角度,探讨这种民间艺术与古代祭祀的关系,认识到血社火与古代人性血祭的联系。一些研究虽然描述了道具化妆形式,但因血社火的传承戒律从不展示“上道具”秘笈,故相关研究只能绕说“幻术”神秘作结。总体上,已有研究多限于见闻基础上的文献整理和学理推衍,田野调查的细密考证不足,缺乏对血社火从化妆到游演的全程观察记录,以及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的心理探寻。本文在多次深入三寺村调查采访和专题拍摄《快活》全程游演的基础上,着眼于血社火与血祭原型、三寺村人信仰心理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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