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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兵制是如何发展的


    唐朝军队
    唐朝时期军队战斗力由强至弱,不同阶段特点不一,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的兵役制度。接下来看看唐朝的兵制是如何发展的。
    府兵制
    初期恢复府兵制,较隋朝更为完备。府兵为基本的常备军,平时隶属于皇帝的12卫和皇太子的东宫6率。每卫设大将军1人、将军2人,每率设率1人、副率2 人。平时负责管理府兵轮番宿卫诸事,战时经皇帝任命,率领从各府调集的府兵出征。即“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重要军机大事由政事堂举行的宰相会议辅佐皇帝商决。尚书省的兵部,主要负责武官的考核、任免,军队的编制、简点和轮番,以及图籍、厩牧、甲仗的管理等。
    整顿府兵制度
    太宗时整顿府兵制度,12卫各领40~60府。鹰扬府恢复骠骑府、车骑府的旧名,不久又改为折冲府,“因地立称”,分别冠以所在地名。府分上、中、下:上府为1200人,中府为1000人,下府为 800人。全国最多时共设634府,府兵约60万人,主要分布于政治中心地区的关内、河东、河南及邻近诸道,旨在“居重驭轻”,“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
    折冲府
    折冲府为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每府置折冲都尉 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下辖4~6团。每团200人,设校尉,辖2旅。每旅设旅帅,辖2队。每队设队正,分为5火。每火10人,有火长。每队、每火的装备,如马、马具和、斧、钳、锯等,均有定数。府兵自用的武器、装具和征途所需粮食皆自备。马匹不足,由官府供给。平时训练在冬季进行,由折冲都尉率领本府兵马习战。
    府兵的调遣、指挥权属于朝廷。凡发兵10人以上,除紧急情况外,都要有尚书省、门下省颁发的皇帝“书”和铜鱼符,州刺史与折冲都尉勘契乃发。府兵每年需轮流到京师宿卫,称上番。由兵部依各府离京师远近,确定上番的次数,每次1月,平均每年在役可达3月左右。部分府兵被派遣到冲要地区戍守,一般为1年一次。
    募兵制
    到了唐玄宗后期,府兵制遭到了严重破坏。唐初规定府兵三年一代,但随着唐朝中期之後边患增加,用兵不断,戍期延长,加上腐败日益严重,边将侵吞士兵财物,强迫士兵为自己服苦役,因此无人愿当府兵。天宝八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冲府已经无兵可交。唐政府不得不停止征发府兵,改行募兵制。唐初曾在局部边地少量募兵,自玄宗时开始盛行,开元年间,京师宿卫、边镇戍兵和地方武力基本上俱为募兵充任。
    募兵制选出的人叫做“武卒”,录取之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吴起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武卒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成为“常备兵”,明显不同于过于业余兼职的“征发兵”,是一种史无先例的创举,开后代募兵制的先河。这些职业化的军人,骁勇善战,立了功还有赏爵和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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