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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人的生育观为何以二男一女为主


    宋朝人
    南宋人的生育观比较特别,由于战争的原因,大量北民南迁,主要城市人口空前膨胀,以至于形成了市民、乡民自发进行计划生育的奇怪现象,并日久成俗,其代表生育风俗之一,就是“二男一女”的理想子女数。这在元人修的《宋史》、当时宋人笔记和《马可波罗游记》中多有提及。比如“生子不举”条目中,就有“(育)二子一女寻常,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的明确记载。“生子不举”又叫做“洗儿”,就是父母遗弃或虐杀婴儿来控制子女数量。到第四个孩子时,无论男孩女孩都是一样要被“洗”的,没有性别歧视。
    此风俗的形成,可能有三个原因。
    一是对于社会中下层家庭来说,多生下一个本来不想要的孩子,就意味着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还有沉重的身丁钱负担,有不得已心理。而社会上层受此民俗波及的也不在少数,因为诸子平均分产行为让南迁后本来就不多的遗产将被分得更细。
    朝廷为控制人口数量,也鼓励官绅“不宜多子”,当然,这种“鼓励”并未明确规定子女数量如何搭配,有其合理的一面。毕竟“二子一女”模式,在未来将导致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造成深刻的社会问题。
    二是住房紧张。南宋主要大城市如杭州等规模并无实际上的扩展,但北方诸省的移民潮在最初的一二十年却一波接着一波,朝廷为了安置北民,想尽了一切可行的办法,最后连寺院都被允许成为他们的安身之处。后来倒是大规模兴建住宅了,但人多地少,《梦梁录》中写道:“临安城郭广阔,户口繁伙,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巷陌壅塞,街道狭小。”往高处增建,房屋仍然缺乏,很多人不得不依靠租房来安身。“兼官私房屋及基地,多是赁居,还僦金或出地钱,但屋地钱俱分大中小三等钱。”
    租金的具体金额我们无从得知,但从记载中频繁出现朝廷颁布延期缴纳房租的诏令可以得知,房租对于普通的城内居民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多生一个孩子,未来就得多建或多租一幢房子,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担忧。
    三是对朝廷禁令的逆反和对弃婴生命的不担忧。有读者可能理解前者而不能理解后者,这不奇怪,因为逆反心理大家都会有,而不担忧弃婴生命,则属于历史认知度的深浅了,不了解那段历史,自然就不能理解。
    由于“生子不举”之风的盛行,让朝廷不得不采取相关的措施来阻止,但是“以立禁赏,顽愚村乡习以为常,邻保亲族皆与之隐。”这就是逆反。而百姓溺婴现象并非全部是虐杀,大多则倾向于将新生儿遗弃在大街上。朝廷对于弃婴,采取的是慈善救济措施。“禁贫民不举子,其不能育者给钱养之。”马可波罗在自己的行纪中也有相关的记载:“(南宋)其国诸州小民之不能养其婴儿者,产后即弃,国王尽收养之。”负责收养婴儿的机构被称之为“慈幼局”或者是“慈幼庄”,这可谓是宋朝的独创,所以,老百姓并不担忧弃婴无人赡养。像杨过那么小的孩子,在穆念慈死后,不可能还独自生活在嘉兴郊外,早该被政府“收养”了。
    在金庸先生的笔下,我们读不到有关这种生育风俗的如何蛛丝马迹,除了郭靖黄蓉夫妇生育二女一男,稍微符合这个理想子女数之外,其余侠客及涉及人物,或无子女,或有子无女,或有女无子,鲜有“达标”的。倒是在笑傲里不经意间“达标”了一次,林平之的外祖父王元霸,生了二子一女,儿子是王伯奋、王仲强,女儿是王夫人,就是林平之的母亲,可那是明朝中期了,莫非金庸先生也玩月光宝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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