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的情境与路径(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9:11:09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 青觉 参加讨论
(二) 诞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改革和建设的伟大实践。 中国共产党的民本思想集中体现在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与封建专制主义下的民本思想最本质的区别是将人民置于至高的中心位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当家作主权利,并在深化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中不断加强。不过两者之间并不是一种隔断的状态,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加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是基于这种“承继”所进行的理论创新。中国共产党的民本思想与其理论创新具有高度吻合的一致性,集中表现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之中。笔者认为,可以从“群众路线”“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和“以人民为中心”等维度进行考察。 1.群众路线。毛泽东很早就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具体实际进行有机结合。他在1929 年9 月28 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首次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个概念。此后,毛泽东反复强调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 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是为民族和人民求福利……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基于对群众主体地位的认识,他号召全党同志树立“群众观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它作为“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用以指导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取得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深化对群众路线的认识,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开放,拓展了对群众史观、群众路线的实践运用,注重从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综合国力的角度进行探索。他在1992 年的南巡讲话中指出: “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中国革命、改革和建设中被传承下来。群众路线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让各族人民过上好日子。 2.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基于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探索,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这一思想主张中,人民的根本利益依然被放置在最为重要的地位。早在1994 年,江泽民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中就曾经指出: “各级干部要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为本,抛弃一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不良习气,真正在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方面取得新的进步,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方面创造出新的气象。”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都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之所以能够“代表”,正是因为党对人民利益的高度尊重与重视,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肯定与升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基点成为考察中国共产党民本思想的窗口,为中国共产党实现自身价值飞跃提供了一个时代语境。 3.以人为本。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指出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而发展,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中的“人”,包括个体的人、群体的人、类别的人,是指“每个人”“一切人”,其范围涵盖了从微观到宏观的“人”,并且要求“以人为发展的主体,以人为发展的目的,以人为发展的动力,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发展的目标”。科学发展观注重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全面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维度认识和推动“科学发展”,最终目的是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正如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前提,是对民本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又一次深化。 4.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着眼,用伟大斗争鼓舞斗志,用伟大工程厚植基础,用伟大事业引领时代,用伟大梦想凝聚人心,通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标注了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对人民主体地位的认识更加深入、深刻、深沉,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目标。他在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依靠人民创造伟大事业,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四个伟大”作为一个完整体系来阐述,是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群众既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工具或者手段,既是历史的主体,也是历史的客体。 权力源于人民,执政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既是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在生产力发展取得一定进步后满足人民新增长需求的创新之举。这种创新,并不只停留于理论层面,而是着重在实践层面进行推动,以实践检验其真理、丰富其内涵。与此同时,“以人民为中心”还运用唯物史观,确认了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以其立场的鲜明性、现实的针对性、布局的系统性、行动指导的具体性等优点实现了独特的理论创新。笔者认为,“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了对权力来源、权力运行、权力目的等面向的规范。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精准扶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中国智造等一系列战略的实施,都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综上所述,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发展与壮大,中国革命、改革和建设事业的不断进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不断继承创新,使得现代民主政治与中国国情不断调适,民本思想的光芒与生机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持续释放张力。中国共产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号召,将其根本宗旨、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基本理论等聚焦于人民的主体地位,并逐渐从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向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进行转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服务、凝聚党员的价值共识与理想追求。那么如何将这一思想运用于中国民族事务的治理,成为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的时代和实践课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