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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5)


    (二)基础研究深化及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成果的应用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传统领域的研究最初循着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径而展开,学者们细化相关研究主题和研究领域,从经典作家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以及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形成和完善的视角研究中国民族问题。尽管研究一度中断,相关理论和知识却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澄清十年动乱造成的思想混乱,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颇有建树,政学各界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问题及其实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正确对待民族特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更为深化和系统。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步伐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化,特别是城市的发展和民族地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面貌的改善,使得民族地区民族人口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各地的分布也随着人口的流动而更加普遍化,传统民族人口聚居区的汉族人口比重大为提升,民族人口地区分布结构表现出更加普遍杂居化趋势,民族关系表现出更突出的日常性,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频度、深度和广度普遍提升,中国社会的民族关系大势稳定。但是,20世纪90年代苏东剧变和国际关系调整,使中国共产党处理巩固各民族团结和处理民族问题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况,加速了学界不同学科对中国民族问题的关注,来自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行政学、民族学、人类学等多个学科的学者对演变中的民族现象和中国民族问题展开研究。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充分运用理论成果并进行实践创新,提升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成果和应用。
    第一,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民族研究的恢复,民族概念讨论进入新阶段,来自于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民族学等不同学科的研究者根据更为广泛的经验和观察来研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的实指和能指和经典作家“民族”译名的统一,以及对于理解历史中国和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并在民族的历史发展阶段划分等方面进行过广泛的讨论,《世界民族》2003年第4, 5, 6期连载了郝时远关于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理论来源、苏联民族国家体系的构建与斯大林对民族定义的再阐发和系统的理论探讨,作者在成果中指出斯大林民族定义是马克思主义对现代民族国家层面的民族进行系统阐释的、具有科学意义的论断;建立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民族国家是列宁的建国思想;在建立各个民族国家的基础上实现苏维埃国际联盟是苏联建国的初始设计,因此,苏联是由多个苏维埃“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联盟,也是多民族的“民族国家”的实验。斯大林根据苏联民族国家体系的构建实践,对民族定义进行了新的阐发。在苏联实践中,斯大林模式主导的苏联中央集权体制形成了各个民族无“国家”和联盟无“民族”的民族国家二元冲突结构,正确理论的错误实践导致苏联在反对民族主义的斗争中向沙俄帝国的回归,造成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分离。作者特别明确地指出苏联的解体并不意味着斯大林民族定义之科学意义的丧失或过时。
    更为引人注意的还有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现象的理论认知的成熟和系统化,即“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在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
    第二,关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运用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一贯立场和方法,基于已有的理论成果,系统揭示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理论内涵和实践路径,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的实践提供了总体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才能逐步解决。
    第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历经民族民主革命的长期探索而找到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苏东剧变和周边国家政治演变以及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围堵,加之国内局部民族地区社会性事件发生,加剧人们对民族问题的关注,也使得一些人形成脱离中国国情实际的错误认知,由于人们未能系统地理解和认识中国民族问题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特征,认为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照搬了苏联模式,或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已经过时,民族问题“去政治化”,走美国等西方国家解决民族问题道路,取消民族区域自治等等。为此,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指明:民族区域自治是既保证国家的集中统一,又能实现各民族当家作主且超越了历史上“大一统”下“因俗而治”政治传统的“新办法”,明确指出取消民族区域自治之说是错误的,这种说法“可以休矣”。如何在政治实践“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成为民族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任务。
    第四,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新中国建立以来的70年是新型民族关系建构、发展和巩固的70年,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和广泛化的70年。在共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各民族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形成了更多的共同性,有学者曾称之为“社会主义共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谋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两个共同”不仅要解决各民族人民发展面临的物质问题,还需要不断解决精神问题,即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构问题。只有在各民族更为广泛和深入的交往交流条件下,各民族才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引导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中华民族在现代性的凝聚中走向复兴和富强。
    总之,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自其形成之初就与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民族事务的实践密切相关,问题导向是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的突出特征,国家不同时期处理民族事务实践热点和问题是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的重点,随改革开放40年的民族事务治理实践不断深化,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学科群体特征日益显示其特殊性并更适应于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发展。有学者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各个时期国内民族事务管理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不同,党和政府主要政策措施重点也有一定差别,社会上和学界对于民族问题的反应及争论重点也不同,“……解决民族问题、建设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是一致的,内政的主张与外交的倡导相统一,符合‘外交是内政的延伸’这一基本公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进程和成效,决定着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和成效”。两个共同体建设及其关系的正确处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必将成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未来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需要面对的现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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