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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民主生而有之无需争取?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说明了一切


    美国黑人民权运动 托克维尔虽然宣称美国人生来平等无需民主革命,但就像后来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宣言“为了赢得平等权利,我们必须填满监狱”,民主是需要争取的,不可能未经奋斗便获得。这场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说明了一切。 十九世纪初,托克维尔断言,“美国人最大的优势是,他们无需经历一场民主革命就实现了一种民主形态;他们生来就是平等的,而非后来才变成平等的”。令这位法国历史学家始料不及的是,仅仅在半个世纪以后,美国人就以一场伤亡逾百万的内战昭告世人:根本不存在未经奋斗便能获得的民主、平等和自由。正如杰斐逊总统所说,没有任何政府会心甘情愿放弃它的权力,除非人民发誓要收回。考察近两百五十年的美国历史,就是一部包括但不限于黑人在内的美国平民为争取权利而不断抗争,并逼迫政府不断自我调节、让步的历史。
    巧合的是,在当代著名历史学家泰勒·布兰奇的巨著《分水岭》(1989)中,这一部历史也仿佛是以五十年为单位均匀地跳跃式向前发展——1813年,美国宪法框架的主要设计者麦迪逊在致友人书信中曾忧心忡忡地坦白:“奴隶制尽管很邪恶,但联邦解体更糟糕。”为了维护新生的合众国,在奴隶制存废问题上,制宪会议的代表被迫做出让步;1863年,林肯总统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讲,强调美利坚合众国奉行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原则,哪怕付出战争的代价;1913年,在威尔逊总统就职典礼上,来自全美各地5000名妇女盛装游行,要求男女平等的选举权;而到了本书重点描述的1963年,美国黑人民权运动杰出领导人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演讲《我有一个梦想》——时隔一年以后,美国国会通过民权法案——此前阿拉巴马州长华莱士叫嚣的“今天隔离,明天隔离,永远隔离”转眼之间已然成为历史的遗迹。
    半个世纪以后,回望1960年代民权运动这一段历史,布兰奇感慨万千,一口气推出《分水岭》《火之柱》(1998)和《在迦南边》(2006)(金传记三部曲),详实地记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至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约翰逊总统继位这段时期,金及其战友从美国南方发起民权运动,并将其影响力逐步扩展至于全美的过程。作者的立意,一方面是表扬金的历史功绩,一方面也是对影响深远的民权运动进行总结与反思。从这个意义说,该书的出版既有历史价值,又具现实政治意义,堪称当代美国人生动的教科书。
    民权运动的导火索是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自由乘车事件,但事实上,1854年“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的判决早已为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埋下伏笔。经过最高法院裁决,黑人与白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这也就意味着之前隔离教育的举措是违宪之举。黑人民权运动领袖之一的罗伯特·威廉斯回忆说,他听到布朗案判决时的心情“如同昔日黑奴听到《解放宣言》那样激动……我敢肯定,这是美国民主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而一些白人政治家则满怀忧惧——乔治亚州州长赫尔曼·塔尔马杰谴责最高法院把美国宪法撕成了“碎纸片”;密西西比州参议员詹姆斯·伊斯兰德则信誓旦旦,拒不执行布朗案判决,警告这样做将会带来“巨大的冲突和骚乱”。果不其然,在标志着“合法的”种族隔离教育体制在美国寿终正寝之后,黑人民众备受鼓舞,各种抗议种族隔离的示威游行层出不穷:如1955年蒙哥马利市黑人抵制公共汽车运动、1957年阿肯色州小石城事件、1960年南部各州静坐示威运动、1961年伯明翰“自由乘客”运动,以及二十多万人向首都华盛顿进军大游行等等。如此大规模的抗议活动,迫使联邦政府在1964—1968年间先后颁布《民权法》《投票权利法》《防止住房歧视民权法》等一系列民权法案,从而彻底宣告了种族隔离在美国的终结。与之相应,联邦及各州政府也都以不同的形式采取强硬措施推动民权运动的发展:1957年,艾森豪威尔政府以军管措施平息了阻止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的小石城事件;1962年,在肯尼迪政府的支持下,梅雷迪思最终在密西西比大学入校注册;1965年,约翰逊政府采取保护措施压制阿拉巴马州州长华莱士,使从塞尔马到蒙哥马利的黑人请愿得以顺利进行。
    宏观地来看,这场民权运动解决了南北战争遗留的历史问题,也重新诠释了冷战年代被曲解的自由内涵。黑人民权领袖金由此被尊称为“二十世纪的摩西”。在他的生前身后,民权运动更扩展至超越肤色之争的其他领域,如民权律师瑟古德·马歇尔成为最高法院的第一位黑人律师;贝蒂·弗里达创建了美国全国妇女组织;丹尼斯·班克斯领导了美国印第人运动;塞萨尔·查维斯为美国联合农业工人工会和墨西哥裔产业工人争取权益。可见,民权运动不仅改变了美国黑人的命运,也改变了其他少数族裔的命运,赋予了他们很大程度上的平等、自由和尊严,因此它在美国历史甚至世界历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奥巴马总统本人曾宣称,正是《分水岭》这样的书籍给予他“十足的信念和不竭的勇气”。而他本人能够当选总统,作为金“我有一个梦想”的现实版本,可以说也正是《分水岭》中那个时代理想的延续。无可否认,在过去五十年间,美国的民权运动成就非凡,包括上述黑人群体、女性、少数族裔乃至同性恋群体在一定程度上都获得了平等权利,但与此同时,群体性的暴力事件仍时有发生,公民的平等和自由权并未能全部落实,这显然标志着美国的民权运动远未结束。而1960年代这场席卷全美的运动所遗留的宝贵经验和思想遗产,也弥足珍贵。
    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金在民权运动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金出身于牧师世家,自幼勤奋好学,年仅十八岁便受聘教职,后进入波士顿大学深造,并获得神学博士学位。出众的演讲才华使他具有非凡的个人魅力和组织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他不仅能鼓舞黑人民众进行斗争,而且还能争取白人民众的支持。当然,这与金的家庭背景、他充沛的个人精力、强烈的使命感和正义感,以及他所处时代也密切相关。正如他的助手列文森所说,金之所以能成为民权运动的领袖,不仅在于他的学识渊博,更在于他富于同情心、具有无私奉献和实干的精神。金对自己生命的意义、个人的社会角色和历史使命的理解,使他能够在危难关头承担领袖的重任。
    最能体现这一使命感的无过于金在演讲中的以下一段名言:“就有色公民而论,美国显然没有实践她的诺言。美国没有履行这项神圣的义务,只是给黑人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支票上盖着‘资金不足’的戳子后便退了回来。但是我们不相信正义的银行已经破产,我们不相信,在这个国家巨大的机会之库里已没有足够的储备。因此今天我们要求将支票兑现——这张支票将给予我们宝贵的自由和正义的保障。”金深知,很显然,林肯总统的《解放奴隶宣言》并未能将黑人真正解放出来——尽管联邦政府已立法表明改善黑人民权状况的决心,如宪法修正案十五条规定“美国境内或受美国管辖的任何地区,除用以惩罚依法判罪之人犯外,不得有奴隶制度或强迫劳役制存在”以及“美国政府或任何州政府,不得以种族、肤色、或以前曾为奴隶,而否认或剥夺其为美国公民应享有的选举权”——但是南部各州却仍以种种借口施行种族隔离政策,对黑人的合法权利加以限制。因此,当蒙哥马利抵制公车运动委员会推举他为主席时,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一重任。因为他坚信,通过抗争,黑人终将获得与白人真正平等的权利和地位——这是他的美国梦:“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将崛起,履行它的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辨自明的,所有人生来平等。我梦想有一天,在乔治亚的红山上,奴隶和奴隶主的儿女们会像兄弟姐妹一般同围坐一张桌子共同用餐。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可以生活在一个国度,那里不再以肤色取人,而只重视他们的品格。”
    身为无职无权的公民,金手中掌握的唯一利器,便是他经由梭罗“公民不服从”和甘地“非暴力不合作”思想而发展出来的非暴力斗争学说。在崇尚暴力的现代社会,很多人认为非暴力只是弱者的武器,是无奈之举。但是甘地却认为它更是强者的武器——只有强者才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非暴力。从具体的抵制公车分乘、抗议学校种族隔离,到争取黑人的工作和选举权利,民权运动由小到大,由南到北,渐次席卷全美。这一种非暴力的集体抵抗,有效地收缴了白人至上主义者手中的武器,攻破了他们的道德防线,削弱了他们的士气,同时也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的良知,增强了黑人的自信。金认为,真正的非暴力抵抗并非一味屈从于邪恶势力,而是用爱的力量勇敢地面对邪恶;与其将暴力强加于别人,不如像耶稣一样选择充当暴力的受害者——因为前者只会使暴力和仇恨蔓延,而后者却会在人心中激发一种耻辱感,使之最终完成放下屠刀、重新做人的转变。
    同时,金还认识到,即使是非常公正的法律,可能在实际操作层面也会变得非常不公正。比如为了维护法律和社会秩序,行政当局要求游行需要经过审批的程序,这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当这一法律被用来保护种族隔离制度,用于实际取消宪法中有关和平集会和抗议的权利,它就变为不公——金指出,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数以百计的民权抗议者就是以寻衅滋事、妨碍治安等罪名而被拘捕的。而事实上,真正的罪犯往往由于当局的庇护而逍遥法外,如伯明翰警方竟然与3K党合谋,同意给他们十五分钟肆意殴打自由乘车者。另一位阿密特县的赫斯特议员在射杀黑人平民李之后,居然逼迫另一名现场目击证人作伪证,并肆意篡改尸检报告,最终由此逃脱法律的严惩——在金看来,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言,“恶法非法”,不公正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而所有的不公,也都必须揭露出来,“才能让人类良心的阳光与全国舆论的空气为其治疗”。否则,消极地接受一种不公的体制,便是与这体制同流合污,其实质无异于犯罪。金很清楚,人类的进步,绝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自动实现,没有特殊利益集团会自愿放弃特权;自由也绝不会由统治者自愿赐予,而必须经由被统治者努力抗争才能获得。
    尽管金的这一非暴力思想在民权运动领导层内部尚存在争议——激进派领导人如马尔科姆·X便持反对态度,斥之为“懦弱”,但绝大多数黑人民众都表示理解和支持。半个多世纪后,回望这一场运动,布兰奇感叹道:“新的世界已开启,人们对自由运动有了更多样的理解方式。非暴力运动的目的已经远远超越了打破种族隔离的界限。它触及了肤色之上的魔鬼,要面对解决比地位或财产更人性的需求。它让金和统治者平起平坐,也让他在孟菲斯的清洁工身边死去。金像摩西那样的先知一样,跨越了被种族分隔的大地。最后他变成一根火柱,照耀着后人继续前行。他在精神上遏止了黑暗与黑暗对峙、仇恨与仇恨循环的可能性。”很显然,在历史学家眼里,摒除阶级调和论之类的陈词滥调,金的道德感化力量或许比他的出众的才华更值得后人崇敬。
    在接受领导人职位后,金将全部时间和精力都奉献出来。在民权运动高峰期,他奔赴全美各地发表演讲,平均每周四场,估计每年出行七十八万英里,足以绕地球数十次。不仅于此,由于当局的阻挠和迫害,他走到哪里都危机四伏,步步惊心,随时有被捕的危险。乔治亚州长曾大放厥词:“无论金走到哪里,身后总会尾随犯罪:持刀伤人,爆炸,煽动暴乱,破坏财产。”在阿拉巴马,他和助手遭遇警察恶意开具罚单:三个月十七张,总之司机不是太快就是太慢——而罚款最后则变成政府财政收入。某一次金被捕,跟踪的警察告知其理由是:他的车在限速二十五英里处开到了三十英里!在乔治亚,他被控“不当驾驶”:因为他在该州仍旧使用阿拉巴马驾照。此外,在蒙哥马利警局,他还因为围观和“游荡”被控告,并判十四美元罚金或十四天监禁。最令人发指的是,在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授意之下,特工对金展开非法电话和录音监控,并将搜集的资料加以剪辑,诬陷他逃税和嫖娼——幸而,保存完好、精确到分的日记证明他并没有逃税,也没有挪用一分钱。
    1964年,金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是金一生民权事业的巅峰,也是美国民权运动的里程碑。这本来是美国(黑)人的荣誉,但据说胡佛为此气得发狂,对金的诽谤和骚扰变本加厉,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抗议信竟然雪片似地飞向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但金毫无惧色,也毫不退让——他在埃比尼泽教堂演讲时说:“我常常想到我的死——如果我的日子到了,如果你们要找某人赞扬我……就说我是争取正义乐队的指挥,就说我是争取和平乐队的指挥。”金一生十次被监禁,三次被捕,三次遇刺,经历了被殴打、凌辱、暗杀等一系列迫害,直至牺牲生命,但为了他的事业,始终置个人安危于脑后,并由此实践了他的人生哲学——“如果一个人还没有发现他将要为之而死的东西,他就不配活着。”而他在蒙哥马利警局集会广场发表的“为了赢得平等权利,我们必须填满监狱”的宣言,也成为这一场运动最响亮的口号。
    杨靖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