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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上海建镇说质疑


    上海在宋代何时设镇,或者是否设过镇?是上海史研究中争论至今的一个问题。
    1962年上半年,《文汇报》先后发表五篇文章讨论这个问题。黄苇认为在咸淳元年(1265)至三年八月间建镇。洪铭声主张熙宁七年(1074)建镇。丘祖铭认为上海镇不过是人民群众这样称呼罢了,没有经政府批准。黄苇《再谈上海设镇年代问题》一文对洪、丘两文的观点进行了回应。谭其骧《上海得名和建镇的年代问题》主张上海建镇于宋末,上限是《云间志》书成之年即绍熙四年(1193),下限是董楷任监镇之年即咸淳三年(1267)。此后,不断有学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谯枢铭在1989年版《上海史》中认为:“它始终不同于青龙镇,没有正式设镇、派驻镇监,镇务皆由市舶分司提举官兼领。”1993年,王曾瑜《宋代的上海》一文认为宋亡以后,各州县的镇市设置一般为元所继承,但至元《嘉禾志》中无上海镇。近来,周敏法发表《上海建镇年代考证辩》,依据1931年重修的《平阳曹氏宗谱》卷首“范溪旧序”,重提熙宁七年建镇之说。
    主张宋代上海建镇的观点,对建镇的时间众说纷纭。宋代上海是否建立过上海镇,是古代上海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仍有讨论的必要,特撰此文,求证方家。
    一、熙宁七年建镇说存在的问题
    主张熙宁七年上海建镇说的论述,大多引用嘉庆《上海县志》的记载:“熙宁七年,改秀州为平江军。缘通海,海艘辐辏,即于华亭海设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为上海镇。”
    以往的讨论,已经对嘉庆《上海县志》这一说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驳。黄文据元丰七年(1084)刊刻的《吴郡图经续记》无上海镇的记载,认为熙宁七年只有青龙镇而无上海镇。谭文认为“熙宁、绍兴二说尽管明确指出了年号甚或某年,却决不可信”,依据是成书于熙宁后的《元丰九域志》和绍兴之后的绍熙《云间志》中,均只有青龙镇;指出嘉庆《上海县志》的史实错误:“改秀州为平江军”,秀州在宋代一直是军事州,不可能有军额,而且平江军是苏州的军额,与秀州无关;又指出《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十四《市舶司》中记载了南宋嘉定以前的市舶记载,里面没有提到“上海”二字。
    周文引用的《范溪旧序》,是宋代上海文献的一个重要发现。该序刊于1931年重修的《平阳曹氏族谱》卷首:“沪渎曹氏……因宋室多故而迁居跸临安,族从而徙者,凡十有余人。遵而家于上海镇(熙宁七年置上海镇于于华亭)者,则济阳之裔也”,落款为“咸淳八年岁次壬申秋七月既望郡人谢国光拜手书”。周文认为这一记载为熙宁七年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针对前人的批驳,认为上海镇建于此年主要有以下依据:一是《范溪旧序》撰写年代相近,咸淳八年距离熙宁七年仅198年;二是《范溪旧序》的“熙宁七年说”不会无中生有,应该来自已经失传的旧方志;三是《云间志》只记载青龙镇,漏载的镇除了上海镇外还有乌泥泾镇;四是最关键的《范溪旧序》的“熙宁七年说”不是孤证,嘉庆《上海县志》、褚华《沪城备考》等也持此说。
    周文可商榷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谢国光为宋末元初华亭人,字观夫,方志中有记载。从《范溪旧序》的书写格式来看,应是一个叫“范溪”的人所作,谢国光书写。现在所见的是民国年间刊刻的族谱,从宋末到民国,相隔久远,此文流传过程不明。“熙宁七年置上海镇于华亭”一句究竟是原先就有,还是在不断的传抄或刊刻过程中添加进去的,不得而知。
    2.周文认为《云间志》实际漏载的还有乌泥泾镇。依据是樊树志《乌泥泾与黄道婆——纪念上海建城七百年》:“据《上海县竹枝词》作者、清末上海县贡生秦荣光说:‘宣和初,复设乌泥泾监官’。所谓监官,即监镇官,据北宋的规定,在各镇设置监官,建隆三年(962年)的诏书宣布:‘诸镇监官,掌警逻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北宋宣和初年(1119年)已在乌泥泾设置监官,可以推论,乌泥泾镇的建置当不迟于这一年。”樊文认为“所谓监官,即监镇官”。检宋人所编著作,对监官有所说明。魏齐贤编《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一书中有“监官”,小字注有“监镇、监场、监酒、监税”,“场”应指盐场或榷场,“酒”指酒务,“税”指税务,监镇等四种职能相近的官员统称为监官。谢维新编《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有“总监当”一类,小字注有“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由此可见,监官是一种统称或合称,不专指监镇,也有可能是监税、监酒。樊文可能误解了“监官”的含义,因而推论出宋代建有乌泥泾镇的结论。
    3.周文引嘉庆《上海县志》的熙宁七年之说,认为“此志不仅图文一致明确‘熙宁七年’设置上海镇,而且说‘上海之名始此’,斩钉截铁,毋容置疑”。嘉庆《上海县志》“熙宁七年”说的可疑之处,黄文、谭文已经指出,此说可能的起源见下文。
    4.假如“熙宁七年”一句是《范溪旧序》一开始就有,是咸淳八年谢国光或“范溪”所作,此时已距熙宁七年198年,“镇”的观念也可能发生了变化,是否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建制镇?
    宋代青龙镇类似于今天的“建制镇”,是在五代镇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五代镇的长官为镇将、镇副,是武职官员,负责镇捍防守。宋初收镇将之权归于县,派文职官员出任监镇,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宋会要辑稿》:“诸镇监官,掌擎逻盗窃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文献通考》谓:“宋制,诸镇监官掌巡逻盗窃及火禁之事,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镇寨凡杖罪以上并解本县,余听决遣。”《宋史》称:“镇寨官,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即镇设监官,常称之为镇监或监镇,职能为主管巡逻盗窃及火禁之事,有时兼管征税。这一类镇的设置,都经过朝廷批准,在《宋会要辑稿》中屡见记载。《宋史》将监税、监酒等官称为监当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诸州军随事置官。”显然,监镇或镇监与监茶务、监酒务虽同属监官,但不是同一种职官,职能不同。监镇设置相对稳定,监务设置较为灵活,可“随事置官”。《范溪旧序》中的上海镇,不一定是“建制镇”。
    另外,周文指出弘治《上海志》、谭文将董楷出任提举上海市舶的时间定在咸淳三年有误。董楷《受福亭记》“咸淳五年八月楷忝命舶司既逾二载”一句,谭文标点为“咸淳五年八月,楷忝命舶司,既逾二载”,即咸淳三年上任。周文认为应理解为“咸淳五年八月,楷忝命舶司。既逾二载”,即咸淳五年八月上任。但是弘治《上海志》的修纂者将董楷上任时间定在咸淳三年,是有所依据的。董楷《古修堂记》:“士人唐君时措、时拱买韩氏室,为祠宫于兹土……楷之来也,唐君请曰:‘愿于祠后筑室,为朋友肄习之地。’咸淳己巳,始克助其役。”“楷之来也”,这是董楷说自己到上海出任市舶,但没有点出具体时间。“咸淳己巳”(咸淳五年)是帮助唐时措修建古修堂的年份。显然,董楷到任与建古修堂不是在同一年,相隔有一段时间,董楷才用“始”字来表示自己的一种态度。如果是在同一年内,只需写出一个时间。从“楷之来也”到“咸淳己巳”相差多少时间?董楷在《受福亭记》中作了明确说明:“既逾二载”。综合《受福亭记》《古修堂记》两文记载,董楷于咸淳三年到任,于五年八月大兴土木,建设拱辰等四坊和受福亭,同时帮助唐时措建成古修堂。
    二、宋末说存在的问题
    谭文认为:“就目前我们所掌握的史料而言,我们还只能笼统地说上海建镇于宋末,上限是《云间志》书成之年即绍熙四年(1193年),下限是董楷任监镇之年即咸淳三年(1267年)。”此说基于一种假设:“在一般情况下,建镇和设置市舶应该是两回事。不过上海的情况似乎比较特殊。上海镇和上海市舶司都不见于咸淳以前记载,而咸淳初年任市舶分司的董楷又被称为监镇,据此看来,很可能上海在设置市舶之前并未建镇,还是为了要设置市舶才建镇的,因而监镇之职即由市舶兼领,也就是说,这两件事在上海实际上是一回事。”假设的依据是“咸淳初年任市舶分司的董楷又被称为监镇”。
    宋代华亭县设有青龙镇,绍熙《云间志》谓:“国朝景祐中,置文臣理镇事,以右职副之。今止文臣一员。”据今人统计,嘉靖《上海县志》记载青龙镇有5位监镇,光绪《青浦县志》据前志梳理共有11位监镇传名。青龙镇置镇时间以及监镇的官员姓名都有文献记载,因而无可置疑。假如董楷或其他人曾经担任(包括兼任)过上海的监镇,也能证明上海曾经建镇,只是建镇时间不明确。
    董楷被称为“监镇”是弘治《上海志》修纂者之语,见之于卷5《学校》:“咸淳中,请于监镇董楷,作古修堂。”董楷在《受福亭记》中自称为“舶司”,弘治《上海志》卷5《堂宇》也称董楷为“提举松江市舶”,卷7《惠政》为“提举松江府市舶分司上海镇”。董楷自己记载为舶司,弘治《上海志》的修纂者或称其为监镇,或称其为舶司,并不一致。
    民国年间,有人认为上海镇的监官有孟文龙、缪相之、陈珩、董楷、赵维良、费㮤等人。这些监官是否是监镇?据正德《松江府志》,孟文龙曾任监华亭船场。据嘉靖《上海县志》:“上海市舶提举四人,在咸淳有缪相之,有董楷(见《名宦》)、陈珩、赵维良。”明人黄渤记宋末任上海市舶提举者,先是咸淳中陈珩,次为费㮤,次为赵维良。牟巘撰写有费㮤的墓志铭:“历泰州指使、庆元府三姑巡检、浙西路分升本路钤辖、权提举上海市舶。归附初,授武德将军、金牌千户,措置上海市舶,升副使。居十有三年,迁宣武将军、管军总管,仍旧提调市舶,兼镇守上海总管府事。”详细记录了费㮤在宋元之际所任官职,没有说其兼任上海镇监镇。
    综上可知,除了弘治《上海志》卷五《学校》言董楷是上海监镇外,嘉靖《上海县志》及明人黄渤《天后宫记略》谓缪相之、董楷、陈珩以及费㮤、赵维良等人的官职为提举市舶。董楷自称舶司,宋末元初人牟巘记载费㮤为上海市舶。谭文的市舶兼领监镇这个假设,很难成立。
    三、宋元文献中的上海镇
    以往的研究没有对宋元明清文献中如何记载上海镇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进而影响对建镇问题的研究,现稍加梳理。
    宋绍熙《云间志》、元至元《嘉禾志》两部方志,均无上海镇的记载。董楷的《古修堂记》《受福亭记》中,也未见上海镇或上海建镇的记载。在《受福亭记》中,谓受福“亭前旷土悉绣以砖,为一市闤闠之所”,可以理解为当时上海仅仅称市。宋代记载“上海镇”的文献,目前所见有《范溪旧序》,存在的问题是流传过程不清楚。
    元元贞元年(1295),松江府知府张之翰作《县学记》:“上海旧为镇,尝像先圣先师于梓潼祠。又有古修堂,为诸生肄习之地。至元辛卯,割华亭东北五乡立县。甲午,扁县学。”明确记载上海在建县前是镇。稍后的大德六年(1302),唐时措作《县署记》:“上海县襟海带江,舟车辏集,故昔有市舶、有榷场、有酒库、有军隘,官署、儒塾、佛仙宫馆、甿廛贾肆,鳞次而栉比,实华亭东北一巨镇也。至元壬辰春,圣天子以华亭地大民众难理,命分高昌、长人、北亭、海隅、新江五乡,凡二十六保,立县上海,因以名。隶松江府。”唐时措在宋末咸淳年间兴建古修堂,又经历了上海建县,对当时的情形应该是相当了解。他在文中虽然称上海为“巨镇”,但在记录上海的官署建筑时,有市舶、榷场、酒库、军隘等,没有监镇。大德九年,行江浙等处儒学提举赵孟頫撰《修学记》:“上海县介在海滨,商贾百货所输会,昔治以镇,至元二十八年始升为县。”至大三年(1310),前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副使臧梦解撰《舍田迁学记》:“上海实旧为镇,至元壬辰始割华亭东北五乡改为县。”延祐五年(1318),台州路宁海县丞黄溍撰《再迁释氏舍田记》:“上海由镇为县之三年,县始有学。”这三条史料也都提到上海镇。
    综观元人关于上海镇之语,都将上海镇与上海建县联系在一起,认为上海建县前是上海镇,由镇升县。这种记载格式,是将上海镇作为上海建县的一种背景来介绍。另外,元人都没有言及上海镇设置或开始的时间。
    四、明清府县志中的上海镇
    现存明清《松江府志》《上海县志》(以下按成书年代排列)中,都有上海镇的记载。
    弘治《上海志》卷1《沿革》:“当宋时,蕃商辐辏,乃以镇名,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在焉。”
    正德《松江府志》卷1《沿革》:“本华亭县地,旧曰华亭海,后以人烟浩穰,海舶辐辏,遂成大市。宋于其地立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曰上海镇。”
    嘉靖《上海县志》卷1《总叙》:“迨宋末,人烟浩穰,海舶辐辏,即其地立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为上海镇。”
    万历《上海县志》卷1《疆域》:“迨宋末,海舶辐辏,乃即其地立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为上海镇。”
    崇祯《松江府志》卷2《沿革》:“上海,故称华亭海。宋末海舶辐辏,即其地立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为上海镇。从知府仆散翰文议,割华亭五乡,置上海县。”该志卷1始创《历代沿革年表》:
     
     
    康熙《松江府志》卷1《建置沿革》:“宋末,海舶辐辏,乃即其地立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为上海镇。”《建置沿革表》如下:
     
    康熙《上海县志》卷1《疆域》:“迨宋末,海舶辐辏,乃即其地立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为上海镇。”
    乾隆十五年(1750)《上海县志》卷1《疆域》:“迨宋末,海舶辐辏,乃即其地立市舶提举司及榷华场,为上海镇。”
    嘉庆《上海县志》卷1《沿革》:“熙宁七年,改秀州为平江军。缘通海,海艘辐辏,即于华亭海设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为上海镇(上海之名始此)。大观元年,置监镇理材官于青龙镇,后以水浅亦移上海。……绍兴二十九年,罢市舶司。”
    嘉庆《松江府志》卷1《列代沿革》:“宋至道间隶两浙路,熙宁间隶浙西路(郭《志》:宋神宗改秀州为平江军。考《宋史·地理志》,平江府,望,吴郡,太平兴国三年改平江军节度,县六:吴、长洲、昆山、常熟、吴江、嘉定,而无秀州。又嘉兴府本秀州军事,县四:嘉兴、华亭、海盐、崇德,亦无改秀州为平江军事。又《神宗本纪》熙宁七年但有置杭州一事,余无所见。王存等奉敕作《元丰九域志》亦不载此,未知何据)。”《古今建置沿革表》中有上海镇:
     
    同治《上海县志》卷一《沿革》:“熙宁七年,设市舶提举司及榷货场,是为上海镇。”
    综观这些方志中关于上海镇的记载,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现存11部明清两朝的《松江府志》和《上海县志》,虽然文字有差异,设镇时间不尽相同,均记载了宋代上海设立提举市舶司、榷货场以及上海称镇这三件事。弘治县志将上海“以镇名”与设有市舶并列,是各自独立的两件事。正德府志改写为“立市舶”“曰上海镇”,隐含着一种因果关系。嘉靖县志作“立市舶”“为上海镇”,这种表述形式一直延续到乾隆十五年《上海县志》中的正文(不包括表格)。
    2.设立上海市舶的时间,弘治县志和正德府志为宋代;嘉靖、万历、康熙、乾隆十五年县志为宋末;崇祯府志正文仍为宋末、《历代沿革年表》精确到熙宁七年,康熙府志同;嘉庆、同治县志为熙宁七年;嘉庆府志《古今建置沿革表》同崇祯、康熙府志。总体上在明代时间是越来越精确的。
    3.崇祯府志在表格中首创熙宁七年置提举市舶司之说,可能与编纂者用表格这种形式叙述沿革有关,必须将置市舶司之事系于某一年。市舶司从青龙镇迁往上海之事,现存史籍无明确时间记载,因而崇祯以前的方志记载为“宋时”“宋末”,虽然含糊,却相对正确。崇祯府志强求上海市舶的设置年份,将无确切年份的上海得名、设置上海市舶之事,全部系在北宋熙宁七年。这可能是熙宁七年建镇说的起源。
    4.崇祯府志将置上海提举市舶司的时间系在熙宁七年,同时又谓“司在青龙镇”,华亭县同时有两个市舶司,自相矛盾。康熙府志的修纂者大概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将“司在青龙镇”一句删去,熙宁七年说存在的矛盾被掩盖。后之修志者,不一定见到崇祯府志,就继承了康熙志的说法。
    5.嘉庆府志修纂者对康熙《松江府志》(郭廷弼修、周建鼎等纂)的记载提出了质疑,见前引。郭《志》之说实源于崇祯府志。嘉庆府志修纂者虽然发现了康熙府志“改秀州为平江军”一语存在的问题,但是并没有全面考证“熙宁七年说”是否有依据,表格中关于上海镇的记载仍然沿袭旧说。
    6.各志对市舶和榷货场的设立用“立”“置”“罢”,对于“上海镇”用“曰”“为”,前者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后者更像是一种习惯性称呼。
    7.由上面排列的史料可知,“熙宁七年上海立镇”说首见于明崇祯府志而不是清乾隆时人褚华《沪城备考》。以往引用较多的嘉庆《上海县志》关于宋代上海的沿革,实际上是沿袭崇祯、康熙两部府志的说法。
    五、宋末元初“上海称镇”的另一种可能
    讨论宋代上海是否建镇,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上海镇是与青龙镇一样的“建制镇”。即经过朝廷批准,派遣有监镇的镇,而不是民间习称的、类似于明清集镇的镇。按照青龙镇这个样本,虽然有《范溪旧序》的发现,熙宁七年建镇说还是不能令人信服。除了《范溪旧序》外,现存最早称上海为镇的记载出现在元代至元年间张之翰、唐时措等人的文章。这些元人笔下的“上海镇”,应该是当时人们的一种习称。作为习称的“上海镇”,或许在宋末已经出现。
    据秦闻一《宋代镇制考》,宋代有一些不置监官的集镇也可称为镇。例证为青龙镇,有一段时间止令县官兼掌,宣和元年复置监官。但是这个例证典型性不足。北宋元丰间,高承编《事物纪原》卷7谓:“宋朝之制:地要不成州而当津会者则为军,以县兼军使;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由此直观地展示出宋代设镇的标准,一是聚落要有一定人口而且要商业发达,二是“或以官监之”,即或者派有监镇。
    “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也可作另一种理解:一些没有派驻监镇而有税课的聚落,也可以称之为镇。宋代称这类无监官的镇为“非官监镇店”。具体的案例:元祐四年(1089)五月,“京西转运司言:韩城村人物繁盛,场务系百姓扑买,欲乞改为镇,创酒税务,置监官一员。从之”。韩城原先是村,创立监酒税务官就是“改为镇”。区分镇与村的标准是酒税务的设立,即置酒税务的聚落也可以称镇。这个例子,对理解宋末元初可能存在的“上海镇”很有意义。
    作为聚落的上海置有酒务,这在《宋会要辑稿》中有明确记载,谭文推测设置时间应在天圣以前。元初仍有上海务,负责征收酒课、税课、河泊课,见至元《嘉禾志》。《宋会要辑稿》将上海务记载于“酒曲杂录”中,但也存在着熙宁年间在征收酒课时,同时征收税课、河泊课的可能性。置有酒务,与韩城村改韩城镇的条件很相似。
    《宋会要辑稿》载熙宁十年华亭县有华亭、青龙两税场,以及华亭、青龙、上海、赵屯、嵩子等酒务,说明当时上海这个聚落的商业,在华亭县境内还不是很发达,只有酒务,没有税场。南宋末年在上海置有市舶务。元初,《嘉禾志》(至元二十五年刊行)载有松江府城及在外各税务的征税数量,上海务的酒课、税课、河泊课的征税总额排列在府城、大盈务之后,位居全县第三,达657锭零。从税收数量上可以直观地观察到上海商业的发展程度。稍前的咸淳五年,上海市舶董楷兴建拱辰坊、福会坊、文昌坊、致民坊,推进了上海这个聚落的城镇化过程。因而宋末元初商业繁盛的上海,确如唐时措《县署记》所说的“实华亭东北一巨镇也”。
    至元《嘉禾志》卷3《镇市》载嘉善县白牛镇旧为市,“至元十三年立为镇”。该志又载有风泾白牛务和风泾巡检司,均为元代新置,但是没有“监镇”的记载。这说明当时镇的概念已经发生变化,从北宋必须设有“监镇”为建镇,演变为元初只要设监务(风泾白牛务)或巡检就可以“立为镇”。《嘉禾志》记载上海有上海务(沿自宋代)、上海巡检司(应是元代新设),白牛市可以立为镇,上海同样也可以称为镇。
    综上所述,宋末元初的上海被称为镇,可能是基于这样一种情形:商业较发达、有一定的税收,驻有监务官(类似于韩城村、风泾)。这与青龙镇这一类建制镇不同,也与明清集镇(商业较发达,少数大镇有官员驻扎)有异。
    另外,明代文献中还有“上海市”一说。洪武年间成书的《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上海县,元至元二十八年以华亭上海市析置上海县。”《明一统志》:“上海县……旧曰华亭海,宋时商贩积聚,名上海市。元至元中置上海县。”查继佐《罪惟录》:“上海,元市,升县。”《郡县释名》:“上海县……宋时商贩积聚,名上海市。元至元中置上海县。”由此可见,一些明代文献认为宋代和元代建县前的上海称之为“上海市”,在元代升为上海县。董楷在《受福亭记》中称“(受福)亭前旷土悉绣以砖,为一市闤闠之所……市民议徙神祠”,此处的“一市”“市民”可以理解为南宋末年上海称“市”。由于至元《嘉禾志》无“上海市”的记载,明代文献中的“上海市”与董楷笔下的“一市”“市民”之间的关系,目前难以推定。因此,建县前的上海聚落,明人有“上海镇”“上海市”两种记载。
    结语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宋代在上海这个聚落设立的官方机构,能够确定的有两个:一是上海务,在北宋熙宁十年前已有,直到元至元年间仍然存在;二是宋末的提举上海市舶,有宋末及元代史料的记载。
    作为建制镇的上海镇,现存的宋代地理总志及《吴郡图经续记》、绍熙《云间志》、至元《嘉禾志》等方志,以及《宋会要辑稿》都没有记载,漏载可能性不大。另外,明清《松江府志》《上海县志》虽然有上海镇,但是没有记载上海监镇的职官姓名,只有提举上海市舶的姓名。宋末的上海市舶是否可能兼监镇?董楷的两篇《记》中没有提及,费㮤的墓志铭中也没有记载。新发现的《范溪旧序》流传过程不清楚,仍然不能充分支撑宋代上海建镇说。因此,宋代未设上海镇(建制镇)的可能性较大。
    由于宋代有设立酒税务的聚落可以称镇的例子,以及元至元年间改白牛市为镇的记载,宋末的上海设立有上海务、市舶,以及董楷推动的集镇建设,存在着称之为上海镇的可能。这种层面的上海镇,与明清的一些江南市镇又有所不同,不但是县内商业发达之地,更重要的是驻有监酒务、提举市舶等商业行政机构。
    通过对现存元代文献和明清两代上海方志相关文本的梳理、解读,发现元人“上海旧为镇”之说,都是将镇与建县结合在一起叙述,即上海由镇升县,可以理解为上海镇是上海升县的一种背景。到了明代方志中,转变为将设镇与建市舶联系起来,即上海设置提举市舶后,就开始称镇。崇祯《松江府志》首创《历代沿革年表》,以事系年,将设置时间不明的上海市舶系于熙宁七年,上海镇的建立时间也由此系于此年。可见明末与清代方志中的熙宁七年建镇说并无多少史料支撑。
    
    (本文原刊《史林》2019年第3期第1-9页。文中原有注释,引用请务必参考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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