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的守正创新(3)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5:11:47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刘宝明 参加讨论
三、守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本定力之正,创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方法途径之新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中国70 年民族工作取得辉煌成就最根本的原因。70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对多民族基本国情的认识,不断推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工作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一)守党的初心使命之正,创践行初心使命的理论与实践之新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这个初心和使命体现在民族工作上,就是坚定不移维护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基础性、长远性、战略性制度安排,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正确民族政策,引领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为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下坚实基础,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历史新纪元。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动民族工作拨乱反正、开拓创新,实现了民族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全面发展。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正确应对全球性民族主义浪潮的影响,及时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作出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开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对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引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共产党说到就要做到、也一定能够做到的庄严承诺,正化作各族人民同心筑梦的强大力量。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在民族工作中守初心使命之正,创践行初心使命的理论与实践之新,使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 (二)守民族工作思想保障之正,创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之新 民族工作指导思想决定了民族工作方向。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重大论断,强调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让各民族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要诚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强调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这些重要论述、重大论断,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这些重要论述、重大论断,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纪之交,江泽民同志提出民族、宗教无小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些重要论述、重大论断,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这些重要论述、重大论断,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国家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突出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些重要论述、重大论断,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70年来,坚持守民族工作思想保障之正,创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之新,保证了民族工作承前启后、开拓创新、生机勃勃。 (三)守民族工作组织保障之正,创加强民族工作组织保障理论与实践之新 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是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重要途径。70年来,党和国家坚持守民族工作组织保障之正,创民族工作组织保障理论与实践之新。一是广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工作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为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建立了负责民族工作的机构。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政务院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政务院最早组建的政务院组成部门之一。由于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党中央要求在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广泛建立民族工作机构。政务院为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所属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于1951年3月建立了政务院民族工作会议制度,由政务院秘书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维汉同志和20多个部委的负责人组成,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处理民族工作方面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的民族工作机构先后恢复。国务院所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改革开放后,国务院多次进行机构改革,国家民委的职能不断得到加强,始终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民委委员制搞了几十年,在民族工作方面起到了联席会议的作用,要坚持好、完善好。” 根据新时代民族工作形势任务需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中央决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二是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并采取一系列相应举措。早在1949 年12 月,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950年政务院制定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提出了在北京创建中央民族学院等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措施。中央党校于1954年开办新疆民族干部培训班。邓小平同志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1981年,他在新疆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注意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他还强调,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是干部问题。要求对思想作风正派,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又有突出工作表现和一定资历的同志要大胆提拔,甚至放到很高的领导位置上。强调要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了解、认识符合中央提出的干部条件的中青年干部。中央党校于1980 年开办西藏民族干部培训班。 江泽民同志强调:“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我们党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民族干部的状况又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胡锦涛同志强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许多事情他们去办,少数民族群众更容易接受;关键时刻他们出面,效果会更好。要求对于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特别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有总体规划,一茬一茬,一拨一拨,形成结构合理的梯队,不能等到岗位空缺了再扒拉人头”。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民族地区的好干部,既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还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诚。这些重要论述、重大要求表明,对少数民族干部的要求,要随着民族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而变化,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跟上民族工作形势任务的要求。三是把加强对广大干部进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作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要求对派往民族地区的干部进行系统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并作出专门部署和检查。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提出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实践中,中央政治局带头学习和研究;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和中央党校多次举办省部级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四是把民族工作作为衡量党政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畴。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70年来,坚持守民族工作组织保障之正,创加强民族工作组织保障理论与实践之新,为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守民族工作法治保障之正,创依法加强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之新 法治是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70年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守法治保障之正,创依法做好民族工作的方法途径之新。一是以宪法的形式全面确立民族工作重大原则。1954 年颁布的新中国首部宪法,充分考虑了多民族的基本国情。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宪法草案时指出:“少数民族问题,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的就使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使用特殊的条文。”这部宪法明确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和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等重大原则,对依法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这项基本制度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科学、规范地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2年2月22日,政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同年8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实施,保证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有序实施。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必须用法律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下来,要有民族区域自治法。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保障和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并于同年10月1日施行。2001年,又对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了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定了一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是制定实施民族工作行政法规。1993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并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于同年9月15日发布施行。2005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在相关法律中对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事项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都对涉及少数民族事务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民族工作法治建设得到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重大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有关地方制定实施了一批具有本地特点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 7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工作根本定力之正,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理论与实践之新,使新中国民族工作始终充满活力,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四、结语 守正创新,是新中国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是民族团结进步“中国智慧”的一部分,也应该是我们在认识党的民族工作特别是民族政策时要把握的一个视角。维护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新中国民族工作的理念和方向。这个理念、方向不能变,但保障这个理念和方向的相关政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怎么调整、充实和完善,基本标准就是看是否符合民族工作的理念、方向。对新中国的各项民族政策,一定要放到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下去认识,放到当时党的中心工作的大局中去认识,放到党解决当时社会总问题的战略谋划中去认识。唯有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一项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不动摇,坚持守正创新不松劲,我们就能不断创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辉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