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典名着《水浒传》中,潘金莲原来是清河县里一个姓张的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这就是潘金莲。至后,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潘金莲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嫁给武大郎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她。潘金莲是爱风流的人,见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解风情,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邻里都传说她:“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清河县里的那些浮浪子弟还经常在武大郎家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武大郎在街坊邻里面前丢尽了脸,又是个懦弱本分的人,因此在清河县住不下去,带着潘金莲搬到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潘金莲在阳谷县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后来武松在阳谷县做了都头,和武大郎相认之后搬来一起住,潘金莲见了武松又动了淫欢之心,对武松像火盆样热情,“武松见妇人十分妖娆,只把头来低着。”倘若不是武松恪守“长嫂如母”的道德标准,潘金莲早就把他拉下水了。 再后来,武松搬到县衙里去居住,潘金莲又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但无巧不成书,有一天傍晚时分潘金莲到楼上窗前叉帘子的时候,手里拿叉竿不牢,失手滑将倒去,不端不正,正好打在西门庆头巾上。武大与潘金莲所居住的这座两层四屋小楼得益于张大户“赞助”。正因为有了这座简陋的二层小楼,潘金莲的叉竿才能端端正正打到路过的西门庆脑袋上,才有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叉竿相遇”的桃色戏码。就这样,西门庆对潘金莲一见钟情。经王婆撮合,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后来因被武大郎撞破,遂与王婆、西门庆合谋毒死了武大郎。再再后来,潘金莲因武松为兄报仇而被杀身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