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岳父的反对、邻居的劝阻,林冲执意写下休书: 当时叫酒保寻个写文书的人来,买了一张纸来。那人写,林冲说。道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为因身犯重罪,断配沧州。去后存亡不保。有妻张氏年少。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永无争执。委是自行情愿,即非相逼。恐后无凭,立此文约为照。年月日。 那么,这份休书的效力如何呢? 原来,在中国古代,虽然夫妻离婚只有丈夫可以提出,妻子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即使如此,丈夫休妻也必须有理由,不能无理由。根据《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也就是说,古代男人休妻,必须达到七个条件之中的一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不孝顺父母,但从林冲夫妻来看,不存在这方面的可能,因为原著中根本就没有提及到林冲的父母是否还在,而是与岳父生活在一起,否则,在林冲发配沧州之时,怎不见父母前来呢?第二个条件是无子。表面看来,林冲夫妻结婚三年,没有生孩子,是条休妻的理由,但是,无子休妻也是有前提的,古代的法律规定,夫妻49岁以前如果无子,不能休妻,而林冲与林娘子结婚才三年,不可能有49岁。而因嫉妒休妻在林冲这里也不存在,因为林冲根本就没有娶妾,林娘子也没有反对过林冲娶妾。而因恶疾林冲休妻也说步出来,不要说原著中没有说林娘子有疾病,而且古代因为妻子有恶疾而休妻,专指妻子是否患有麻风病,并不是其他重大疾病。另外两个理由如多言、窃盗,对于贤惠的林娘子来说更是不可能,而且在原著中也没有任何体现。 不仅如此,即使有妻子出现了以上七条理由中的一条,但如果有以下三个条件出现,作为丈夫也不能休妻,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可见,虽然古代夫妻离婚只能是男人提出,但男人要休妻也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能提出,否则,不能休妻,从以上可以看出,在古代夫妻离婚甚至比现在还要严格许多。 (责任编辑:admin) |